<箭屋>就是那個時代這樣的好故事。一個富家的大宅,一位神秘的年老富孀,一位年輕美麗的遺產繼承人,勒索信與匿名信,寶物與毒藥,一些奇怪的朋友與滿屋進出的僕役,一場沒有痕跡的死亡,引發了這一切的連動關係。當然,緊接著偵探就要出場了;這一次的偵探主角,是來自巴黎保安局(the Surete)的哈納得探長(Inspector Gabriel Hanaud),他矮胖健壯,說話時而嚴肅、時而詼諧,思緒跳動不連續,最厲害的是對嫌犯的詢問,親切和善卻又聲東擊西,你永遠不知道這些問題的目的是為什麼,而問題中永遠隱藏各種有用的誘引陷阱。哈納得偵探雖然神通廣大,對辦案一事卻有一種謙遜,他認為找證據破案總要一點機運,所以「偵探是機會女神的僕人」,要緊的是如何把握住稍縱即逝的機會;他對辦案又常有金言玉語,富涵機鋒,譬如他會說:「動機就像是難懂的路標,一旦解讀錯誤,就會走錯路。」
<箭屋>的作者梅遜,他的全名是Alfred Edward Woodley Mason,但大眾習稱他A. E. W. Mason,梅遜是英國人,英國人稱姓不稱名,不像美國人直呼小名,像柯林頓總統就叫比爾(威廉的暱稱)。梅遜是本世紀初重要的推理小說作家,他出身良好,是牛津大學三靈學院的高材生,他醉心於舞台劇,立志要成為演員;他在親朋好友的鼓勵下,三十歲時完成第一部長篇小說<威士特岱爾傳奇> (A Romance of Wastdale, 1895),故事描寫的是一位被親友背叛的男子的殺人復仇記,雖然不是推理小說,但已有犯罪案的味道。
梅遜早期的小說多半可歸為冒險小說或歷史小說,雖很獲評論家青睞,卻無緣於大眾,直到1902年的<四羽毛>(The Four Feathers)出版才大獲票房成功,僅英國一地就賣出百萬冊以上,又被改編為電影,極受歡迎。和柯南道爾一樣,梅遜有感於心中的黑暗面在歷史愛情故事裡難以發揮,遂轉戰到推理小說的類型來。
梅遜的第一本推理小說是<玫瑰山莊>(At the Villa Rose, 1910),完成時他年已四十五歲,但他的重要寫作生涯卻才剛剛開啟;<玫瑰山莊>最初連載發表於<史傳德>(The Strand Magazine),這正是使福爾摩斯聞名於世的雜誌,<玫瑰山莊>發表時,福爾摩斯也還在同一本雜誌活躍之中。現在,愈來愈多史家視<玫瑰山莊>為短篇推理小說邁向長篇推理小說的轉型關鍵作品(另一本被認為重要的轉折作品是Austin Freeman的<紅姆指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