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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險法實例研習(三版)

保險法實例研習(三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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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2553275
葉啟洲
元照出版
2013年7月01日
160.00  元
HK$ 144  







叢書系列:商事法
規格:平裝 / 480頁 / 普級 / 單色印刷 / 三版
出版地:台灣


商事法


[ 尚未分類 ]









  ●案例性的教學法,對於學習極具啟發性,對於學習效果有極大的幫助。

  ●本書以法律系學生及實務工作者為主要對象,除講述保險契約法之基本原理之外,更蒐集整理相關案例及判決見解,俾便讀者掌握保險法學理在實際案例上的運用成果。

  ●部分法律爭議源自現行保險法立法上的缺失,本書提出修正方向或具體條文之建議。

  ●本書討論的範圍,包含保險法及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案例選擇,多以國內實際發生案例為主,部分案例則基於說明上的便利將實際案例予以簡化或改寫。

  ●本書蒐集整理大量保險法判決見解,除可作為法律系學生的學習素材外,亦適合作為實務工作者處理保險案例的輔助工具。

作者簡介

葉啟洲

  【現職】
  國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暨法學院合聘副教授
  私立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副教授

  【經歷】
  律師
  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法官
  國立高雄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私立輔仁大學法律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學歷】
  私立輔仁大學法學士、法學碩士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博士候選人
  德國弗萊堡大學法學博士

  【著作】
  Der Verkehrsipferschutz und dessen Entwicklung (2007 Mohr Siebeck)
  保險法專題研究(一),元照,2007



三版


二版序
初版序
使用說明

第一編 總 論

第一章 保險之概念與分類
 壹、界定「保險」概念的重要性/4
 貳、保險的要素/7
 參、保險的種類/19

第二章 保險契約之性質
 壹、雙務契約/30
 貳、不要式契約、諾成契約/30
 參、最大善意契約/38
 肆、附合契約/44

第三章 保險利益
 壹、意 義/66
 貳、功能(作用)/67
 參、學說發展/68
 肆、適用範圍/72
 伍、分 類/73
 陸、存在對象/82
 柒、存在時點/84
 捌、變 動/85

第四章 保險契約之當事人、關係人、輔助人
 壹、保險契約當事人/90
 貳、保險契約的關係人/92
 參、保險輔助人/104

第五章 要保人之義務
 壹、給付保險費/111
 貳、告知義務/126
 參、危險增加及通知義務/161
 肆、危險發生之通知義務/175
 伍、救助義務/181
 陸、協力義務/185

第六章 保險人之義務
 壹、危險承擔/190
 貳、負擔必要費用/217

第七章 保險代位
 壹、立法理由/221
 貳、適用範圍/223
 參、要 件/229
 肆、效 力/235

第八章 複保險與再保險
 壹、複保險/243
 貳、再保險/275

第二編 各 論

第九章 火災保險
 壹、概 說/292
 貳、種 類/292
 參、承保之危險/294
 肆、保險損害/297
 伍、契約之履行與終止/300
 陸、其他險種之準用/305

第十章 責任保險
 壹、概 說/309
 貳、一般責任保險/311
 參、強制汽車責任保險/327

第十一章 保證保險
 壹、概 說/368
 貳、誠實保證保險/370
 參、確實保證保險/383
 肆、保證保險與保險代位/385

第十二章 人壽保險
 壹、概 說/388
 貳、人壽保險之種類/389
 參、道德危險之防止/390
 肆、契約效力的特別規定/402
 伍、保單價值準備金之權益保障/409

第十三章 其他人身保險
 壹、健康保險/413
 貳、傷害保險/420
 參、年金保險/451

主要參考書籍


三版序

  倏乎之間,距離本書前次修改,又過了兩年。這段時間內保險法雖然未曾修正,但學說與實務仍然不斷地發展與深化。本書作為一本學生的學習素材以及實務工作的輔助工具,雖然不足以開創新局,但至少希望能跟上國內整體學說與實務發展的腳步。本次改版的主要工作仍然是補充實務上的最新發展,以及部分先前未及參考的學說見解。消費者保護法中關於定型化契約條款之審閱期間、金融消費者保護法中金融服務業之資訊(說明)義務,以及責任保險人的適當和解義務,對於保險消費者之權益保護息息相關,本次改版亦酌予補充說明。

  上次改版已經宣告可甯為「么女」,所以,二、三版之間,我沒有再生小孩,謝謝許多長輩與好友的關心。雖然如此,我還是跟有生小孩一樣地喜悅。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碩士班陳曉婷與謝孟珂同學費心校對全書,謹此致謝。

葉啟洲 謹序
2013年6月,於台北木柵

二版序

  從本書2009年出版至今,保險法在契約法部分除了修正第107條關於未成年人及精神欠缺人投保死亡保險之規定外,雖然並沒有其他重大修正,然而在司法實務方面則在多項新舊議題出現了新的發展,例如告知義務規定在健康保險出現的漏洞、除斥期間的濫用、受益人的認定、意外事故的認定與舉證責任等等。為了補充本書初版倉促付梓時原即存在的不足之處,以及納入實務上的最新發展,自本書初版以來,筆者即時時留意補充最新的學說觀點與實務見解,並校正初版疏漏之處。期間更承蒙學界先進及讀者惠予指正,使本書缺失得以獲得改正,謹此致謝。

  法律學說與實務雖然不見得可以成為一家人,但至少應該可以成為好鄰居。秉持著此一信念,本書透過理論化與體系化的實務研究,試圖在二者之間搭起一座橋樑。對於實務判決所提供的源源不絕的研究題材,筆者是心存感激的。對勇於提出創新見解的判決,筆者更表敬佩。希望本書微薄的研究成果,除了幫助讀者學習保險法之外,更能有助於個案的妥適處理。又基於案例研習與專題研究的不同定位,本書不得不割捨對於特定議題的深入檢討,惟此部分讀者仍可從其他保險法先進及作者之專題著作中獲得補充。

  在本書一、二版之間,么女可甯來到了我的家庭,帶給我們無比的喜悅,願分享之。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碩士班楊之婕、宋有容同學犧牲端午假期校對全書,謹此致謝。

葉啟洲 謹序
2011年5月,於台北木柵

初版序

  在諸多學界前輩的辛勤耕耘之下,國內關於保險法理論的書籍,數量已經不少,廣深兼備,對於學生在學習保險法甚有助益。而筆者在保險法的教學過程當中,筆者發現案例性的教學法,對於學生的學習更具啟發性。如能以實務上所發生的爭議案例為出發點,輔以相關學理的介紹和實務判決的印證,對於學習效果有極大的幫助。不過,坊間保險法案例研習的書籍,相對較少,縱有之,亦多以非法律系學生為撰寫對象,因此,在案例的選擇和分析深度上,即不易兼顧法科學生和法律實務工作者的需求。從而,遂生撰寫本書之念,以法科學生及實務工作者為主要對象,蒐集整理相關案例及判決見解,俾便讀者得以掌握保險法學理在實際案例上的運用成果。

  筆者甫自司法實務界轉任教職,深切體會到法律學術與實務之間存在的巨大鴻溝,泰半係因缺少對話所致。期盼透過案例的研究,提供更多的對話機會,使得學術與實務能共同大步前進。討論的範圍,包含保險法、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案例的選擇,多以國內實際發生過的案例為主,部分案例則基於說明上的便利而將實際案例予以簡化或改寫。

  本書的完成,首應感謝江朝國教授、詹森林教授、劉宗榮教授等諸位恩師,在筆者研究保險法及民法的路程上給予的無數指導與提攜。

  內子棻煐與小女恬甯、湘甯,在學術研究之路上的陪伴,是我最重要的支持力量。最後,政治大學風險管理與保險學系碩士班鄭筱璇同學、謝當颺同學校對全書,備極辛勞,亦謹此致謝。

  作者才疏學淺,缺漏謬誤之處,在所難免,敬祈先進前輩不吝指正,不勝感激。

葉啟洲 謹序
2009年4月,於台北木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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