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序
「女子美?」一詞由民國初期的「剃頭師」演化而成,台灣光復初期歸警察局管理,民國66年行政院會正式將技能檢定制度列為政府重要施政之一。並積極協調目的事業主管機關訂定,各種行、職業管理辦法,落實技術證照效用,民國83年職訓局首長林聰明考量技職教育與職業訓練有關,積極推動證照制度被稱為「技職達人、證照推手」。
林首長的推動證照制度,使國人的技術能力提升,調整職能,到現行的台北都會推展的職能培育、職能進修,使?容從業人力充分配合國內產業的需求與發展,可使求才與求職的連結更為緊密。
本人畢生專注於女子美髮產業,從經歷營業店家的學徒始、到自營營業店、結婚生子過程、都堅守美髮技術鑽研,於民國89年榮獲職訓局聘任美髮職類能力本位訓練單元式教材編撰委員一職,長年來任職職訓機構,造育英才,成就國人有志於美髮業民眾實現夢想。
現今依據政府推行的技能檢定制度規範編著此書,於美?專業技術進修上貢獻ㄧ己之力,期能回饋國人,並可獲政府實施中的相關「技術證照效用之相關激勵施政措施」。
李采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