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著眼於臺灣近年興起的居住議題,本人指導學生陳冠瑋君的論文「憲法上居住權之建構與實現──以司法審查為核心」,是結合憲法與國際人權法的視野,就此領域的法學研究深具開創性的碩士論文。本論文經口試委員本院李建良教授、張文貞教授、中研院法律所黃丞儀副研究員及本人一致的高度評價,內容紮實、行文流暢且具學術價值,而本次獲得臺大法律學院傑出博碩士論文獎,感到與有榮焉。
作者長期投入居住權議題之研究及實踐,廣泛涉獵國內外資料,包括比較法學、多國案例,以及本土規範面及個案,本論文奠基於這樣厚實的基礎上,在相關議題之重要性不言可喻的年代,作者懷抱著經濟社會權利在臺灣的各論討論仍屬欠缺、也未有以憲法層次完整討論居住權法學文獻的憂心,運用其多元的語言能力,整理居住權龐雜的法律及人權研究資料,並嘗試將其結構化,梳理為一套完整討論一新興憲法基本權的架構,對國內相關研究與發展深具啟發。本論文從「權利建構」到「權利實現」的層次細膩鋪陳,除詳細討論居住權之起源、內涵與發展外,亦以其司法審查之可能性與方式為討論焦點,兼具理論與實用性。
本論文難能可貴的是其格局廣而精緻,論理具開創性,並腳踏實地回到本土仔細爬梳並思索制度之需求、現況,結構完整,理路清晰。在「權利建構」層次,作者整理了憲法與居住權之淵源及當代比較憲法上之規範模式,並嘗試分析本土的「居住權體質」,討論可能之憲法權利化路徑,並具體分析權利之核心內涵。至「權利實現」的難題,作者詳細分析後認為,不宜基於經濟社會權可裁判性爭議即棄守司法審查,應正視問題,尋求適合之司法審查模式,方有助於權力分立前提下更完善的權利保障,而本論文透過比較法趨勢之觀察,在理解司法角色爭議的前提下,建議兩種可能之審查模式,強化政治部門說理之要求,並呼應國際發展潮流。本論文亦主張應使國際人權法之重要內涵納入國內之司法審查,強化權利保障及人民對居住權之認識,亦可刺激有志者思考、對法學進步提供助力。
以上,很高興看到作者的社會關懷、野心及踏實的研究工作、優異的論理,獲得本年度本院之傑出博碩士論文獎之青睞,謹此推薦之。
國立臺灣大學法律學院教授
許宗力
2017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