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書自民國86年3月初版後,雖經多次修訂,最後於101年9月大幅增修,惟迄今已逾7年多,期間強制執行法又再歷經多次修法,相關法律及其子法亦有陸續修正,如民法物權、土地法、農業發展條例、家事事件法等等,對強制執行程序之進行均有所影響。地方法院辦理執行實務至今,雖大部分見解已漸趨統一,司法院並多次作強制執行改造計劃與資料整理,以為配合運作,但執行實務仍有諸多問題,法律見解常與實務操作不一,如法律上具有代物清償性質之移轉命令,實務上確准其他債權人得事後參與分配,故有再予推究之必要,為本次再修訂之推動力。
強制執行因採當事人進行主義,從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開始,因此本書爰依此為撰著順序,即從債權人聲請強制執行開始,查封、拍賣、價金分配至點交等執行程序終結,依序編著,參酌最新理論、學說、外國立法例及實務見解,深入淺出,雖與強制執行法之法條次序稍有調整,但為各執行進行項目之便利參考,或為拋磚引玉,希望能對讀者有所裨益。雖敝人從事司法公職多年來,收集相當多最高法院有關執行實務之裁判及學者專論,並潛研整理,惟敝人才疏學淺、不揣譾陋,又逢司法業務繁忙,於撰編時必有疏漏,尚祈實務先進、學者專家不吝指教。
本次修訂,係因應內政部106年12月1日「土地法第三十四條之一執行要點」修訂,增加不動產拍定後優先購買權行使之爭議解決,及強制執行法有關債務人之人權暨其基本生活保障之新規定。又為配合刑事修法後有關沒收新制與民事扣押競合執行、裁判分割執行之法令修改,如合併分割要件、套繪爭議,實務上常見之法律疑義,均有一一詳述。並就家事事件之執行部分,如非財產執行之交付子女、會面探視等方法,請本院家事專家楊熾光法官提供精湛的執行方法,家事之執行流程,以簡圖表示,明暸易懂,以達迅速有效執行,因而增加第八編,藉以就教,期能增加執行功能。
本書再次修訂付印,承蒙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民事庭庭長、法官、科長、股長、書記官及法官助理提供專業的法律見解及協助,最後並請葉仲文書記官統合校稿,謹此誌謝。
編著 盧江陽
108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