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六七年,筆者自臺大法律學系畢業。一九六八年負笈美國。一九七四年,在美國著名立法學者Malcolm E. Jewell博士指導下完成論文,是年年底取得博士學位。一九七五年春,筆者申請回國教書,經當時臺大政治學系主任連戰先生同意,返回母校任教。一九七五年五月底,筆者抵達國門時,連戰先生已經離開臺大,赴薩爾瓦多擔任大使。臺大政治學系主任一職由張劍寒先生繼任。張教授知道我在美國主修立法研究(Legislative Studies),同時基於實際之需要,因此請我在系裡開授「立法論」及「公共政策」兩門課程。
一九七○年代中期,公共政策引進臺灣,並且很快蔚為風潮。一九七六年,中興大學湯絢章教授在行政院國家科學委員會以及美國在華教育基金會的贊助下,邀請時任美國德州基督教大學公共行政暨公共政策研究所所長(Director, Graduate Program of Public Administration and Public Policy, Texas Christian University)薛偉爾(Wendell G. Schaeffer)(薛氏曾獲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政治學博士學位,並且曾任美國匹茲堡大學國際與公共事務學院副院長)來臺講學一學期。除講學之外,薛偉爾教授尚有一項重要任務,即為我國政策科學研究舖路。(湯絢章,1994:185)
四年後,一九八二年,筆者在國科會的贊助下,以訪問學人的身份,赴美國加州柏克萊大學公共政策研究所(Graduate School of Public Policy, GSPP)進修一年。這一年,筆者重做學生,認真旁聽,專心學習,收穫良多,深深覺得自己對公共政策有了更深刻的領悟。更重要的是,在這段期間,筆者結識了該所幾位著名的教授,如Aaron Wildavsky、Arnold Meltsner、Eugene Bardach等人。筆者和他們亦師亦友,時常請教,深獲啟發。尤其是魏雅儒(這是筆者為Aaron Wildavsky所取的中文名字,為他欣然接受),筆者更是以弟子之禮相待,經常聆請教誨,獲益至深。對筆者而言,柏克萊這一年的學習經驗,誠然彌足珍貴。
一九八三年秋回國後,除了繼續在臺大講授公共政策外,並在政大公務人員教育中心行政研究班、法制研究班以及市政建設規劃人才進修班開授政策分析、政策與立法等課程,使有機會得與我國中央政府與臺北市政府中、上階層官員,就公共政策實務方面的問題,經常討論,相互切磋,充分收到理論、實務互相驗證,以及教學相長的效果。這使筆者對於公共政策這門應用社會科學(applied social science),有了更加深刻的了解與更為成熟的領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