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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榜模板公務員法(2版)

上榜模板公務員法(2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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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5407339
沐尼
學稔出版社
2019年10月01日
177.00  元
HK$ 150.45  






ISBN:9789865407339
  • 叢書系列:高普考及三四等特考
  • 規格:平裝 / 484頁 / 17 x 23 x 2.42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2版
  • 出版地:台灣
    高普考及三四等特考


  • 考試用書 > 公務人員考試 > 高普考 > 題庫試題











      本書的定位偏向體系+解題書。



      體系說明部分去蕪存菁,集中在近幾年常考題目的觀念說明,以精簡、淺顯易懂、適合貼在考卷上的罐頭文字,且收錄重要、最新實務見解,節錄並分點分項,幫助讀者快速掌握實務重點。本書最大特色在於,重要考點以【上榜模板】的方式呈現,讓讀者看到同一考點時,能膝反射貼上本書的答題模板,大幅節省考場上思索如何下筆的時間。



      實例演練部分以題型分析、答題大綱、參考擬答的順序,幫助讀者建立清晰的解題思維與流程。擬答內容盡量援用課文內容,除了達到複習效果外,藉由筆者們的示範,讓讀者知道所讀過的東西是真能派上用場的,藉此提升準備國考的投報率,而非越讀越迷惘,或看到擬答像看到陌生人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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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1  緒論

    Section 1 何謂公務員

    壹、公務員不同層次定義

    貳、一般所稱的公務員法

    參、公務員體系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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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2  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陞遷法與相關規定

    Section 1 基本概念

    壹、立法目的

    貳、本法之定位

    參、本法之適用對象

    肆、名詞定義

    伍、公務人員之任等

    陸、關於「曾任委任同等職務」之認定疑義

    Section 2 任用資格

    壹、積極資格

    貳、消極資格

    參、遴用標準表違反任用法?

    Section 3 應注意事項與特殊查核

    壹、應注意事項

    貳、一般查核

    參、特殊查核

    肆、陳述意見及申辯機會

    Section 4 任用程序

    壹、考試及格人員之分發─考、訓、分

    貳、初任人員之分發任用

    參、初任人員之試用

    肆、初任簡薦委公務人員之任命

    伍、違法任用之糾正

    Section 5 代理與權理

    壹、代理

    貳、權理

    Section 6 官等晉陞與陞遷作業

    壹、官等職等併立制

    貳、官等晉陞

    參、陞遷制度─公務人員陞遷法

    Section 7 調任與指名商調

    壹、調任

    貳、商調

    Section 8 機關首長、長官任用限制

    壹、應迴避任用人員

    貳、不得任用或遷調人員之期間

    Section 9 留職停薪

    壹、概說

    貳、適用與準用對象

    參、事由

    肆、留職停薪期間

    伍、留職停薪之辦理

    陸、復職

    Section 10 特別職公務員與特殊公務員

    壹、特別職公務員

    貳、特殊公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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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3  服務─公務員服務法與相關規定

    Section 1 適用對象

    壹、概說

    貳、公營事業機關服務人員亦須受有俸給

    參、聘用人員係服務法之適用對象

    肆、公立教師有無服務法之適用,視有無兼任行政職

    伍、公營事業機關之服務人員亦須受有俸給

    陸、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訓練期間之倫理規範,比照服務法及相關法令規定辦理

    柒、里長、議會助理非服務法之適用對象

    捌、農田水利會會長及各專任職員非服務法之適用對象

    玖、校長、院長、系主任係服務法之適用對象

    Section 2 公務員與長官之關係

    壹、服從義務

    貳、不同長官所發命令之效力

    參、推薦人員及關說之禁止

    肆、贈送財物之禁止

    Section 3 公務員之不作為義務

    壹、禁止濫權

    貳、禁止經商

    參、兼職之限制與許可

    專題 - 管中閔匿名常態性撰寫社論案

    肆、離職後兼職之限制─旋轉門條款

    伍、禁止視察接受招待餽贈

    陸、禁止任意動用公物公款

    柒、禁止互惠

    Section 4 公務員之作為義務

    壹、保密義務

    貳、保持品位義務

    專題 - 林益世未依法申報財產及假借權力圖利涉有違失案

    參、執行職務應力求切實

    專題 - 雄三飛彈誤射案

    專題 - 沈威志等對洪仲丘不當禁閉懲罰案

    肆、就職期間─應於一個月內就職

    伍、奉派出差─應於一星期內出發

    陸、堅守岡位之義務

    柒、依法定時間辦公

    捌、請假事由

    玖、執行職務之迴避

    拾、公務員保管文書財務之責任

    Section 5 罰則

    壹、一般罰則

    貳、違反旋轉門條款

    參、包庇屬官之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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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4  考績─公務人員考績法、公務人員考績法施行細則與相關規定


    Section 1 適用對象

    壹、概說─須為任用法施行細則第2條第1項所稱之公務人員

    貳、派用人員

    參、不受任用資格限制人員

    肆、教育人員及公營事業人員

    伍、小結

    Section 2 考績原則

    壹、概說

    貳、關公務人員考績法所稱「機關」認定標準?

    參、事後知悉原考績評定有違誤情事,應重行審究

    Section 3 考績之區分

    壹、概說

    貳、因案停職人員,在停職中得否依考績法發布其一次記二大功辦理專案考績?

    參、公務人員因個人因素辦理留職停薪,應如何辦理考績?

    Section 4 考績之獎懲

    壹、年終考績之種類與獎懲效果

    貳、另予考績之種類與獎懲效果

    參、專案考績之種類與獎懲效果

    肆、考績評分之依據及限制

    Section 5 考績之法定程序

    壹、前言─免職處分之正當法律程序

    貳、概說

    參、具體流程

    肆、考績委員會之權限

    專題 - 考績委員會

    伍、應予當事人陳述及申辯機會之情形

    陸、違反考績法規或考績辦理不公之處理

    柒、考績之救濟與更正

    專題 - 不服考績結果之救濟途徑─兼論特別權利關係之突破

    捌、考績之執行

    Section 6 懲處權之行使期間

    壹、概說

    貳、考績法對免職無懲處權行使期間規定違憲?─釋字第583號

    參、懲戒法之修法內容─懲戒處分之行使期間

    Section 7 懲處與懲戒之競合─懲戒優先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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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5 ?保障─公務人員保障法、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保障事件審議規則與相關規定

    Section 1 修法鳥瞰

    壹、概說

    貳、修正方向與重點

    Section 2 適用對象與準用對象

    壹、適用對象

    貳、準用對象

    Section 3 特別權力關係之突破

    Section 4 程序與實體保障

    壹、程序保障

    貳、實體保障

    Section 5 救濟途徑

    壹、前言─救濟途徑之選擇

    貳、不服「行政處分」之救濟─復審、行政訴訟

    參、不服「工作條件」或「管理措施」的救濟─申訴、再申訴、調處

    肆、調處

    伍、再審議

    專題 - 調任之救濟

    專題 - 應各種公務人員考試錄取參加訓練之人員之救濟

    Section 6 執行

    壹、原則不停止執行

    貳、例外停止執行

    參、保訓會決定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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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6? 懲戒─公務員懲戒法、公務員懲戒判決執行辦法與相關規定

    Section 1 概說

    壹、懲戒與刑罰

    貳、懲戒之程序及機關應如何─釋字第396號

    參、本次修法方向

    Section 2 懲戒通則

    壹、適用對象

    貳、懲戒事由

    參、有責任始有處罰

    肆、當然停職、職權停職與復職

    伍、資遣或申請退休、退伍之禁止─包括軍人,但排除政務人員

    Section 3 懲戒處分

    壹、懲戒處分之種類─新增免職、剝奪減少退休金、罰款

    貳、懲戒處分之效力─注意一定期限內不得晉敘、陞任或遷調主管職務

    參、懲戒處分之行使期間

    肆、再任職時處分之繼續執行

    伍、一行為不二罰與刑懲併罰原則

    Section 4 審判程序

    壹、發動機關

    貳、迴避

    參、收受移送案件後之處理

    肆、裁定停止審理程序

    伍、職權調查與調閱卷宗

    陸、審理不公開

    柒、撤回

    捌、應本於言詞辯論而為判決

    玖、裁判方式

    拾、判決之宣示及確定

    Section 5 再審

    壹、提起再審之事由

    貳、提起再審之期間

    參、裁判方式

    肆、不利益變更禁止原則

    伍、不停止懲戒處分之執行

    Section 6 執行

    壹、懲戒處分之執行程序

    貳、懲戒判決執行辦法

    Section 7 過渡條款

    壹、本法修正施行前已繫屬公懲會尚未終結之懲戒案件之處理

    貳、本法修正施行後,對修正前議決提起再審之訴之處理

    參、本法修正施行前,議決未執行或執行尚未終結者之處理

    肆、公務員之違失行為發生於92年到94年之間,移送機關於107年10月間待刑事三審判決確定始移送公懲會審理,公懲會合議庭應如何處理?

    專題 - 管中閔匿名常態性撰寫社論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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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7  行政中立─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與施行細則

    Section 1 概說

    壹、立法目的

    貳、依法執行職務

    參、執行職務之中立原則

    肆、名詞解釋

    Section 2 適用與準用對象

    壹、適用對象

    貳、準用對象

    Section 3 相關行為

    壹、參與政治活動之權限

    貳、利用職務之禁止行為

    參、從事政治活動之時間限制及例外

    肆、捐助及募款活動之禁止

    伍、從事政治活動或行為之禁止

    陸、妨害投票權行使之禁止

    柒、選舉期間候選人之請假規定

    捌、受理申請事項之平等原則

    玖、選舉期間辦公處所競選活動之禁止

    Section 4 舉發與救濟

    壹、違反中立行為之舉發

    貳、救濟管道及保障

    Section 5 違反本法之處理─懲戒或懲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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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hapter 8  利益衝突迴避─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與施行細則

    Section 1 修法說明

    壹、前言─釋字第716號

    貳、修正重點

    Section 2 概說

    壹、立法目的

    貳、適用範圍

    參、利益之定義

    肆、利益衝突之定義

    Section 3 公職人員與關係人

    壹、公職人員之範圍

    貳、公職人員關係人之範圍

    Section 4 相關行為

    壹、自行迴避

    貳、不當利益之禁止─假借職權

    參、不當利益之禁止─請託關說

    肆、不當利益之禁止─交易行為

    伍、受查詢者之配合義務

    Section 5 罰則

    壹、違反第6條第1項規定者

    貳、經依第8、9條令其迴避而不迴避者

    參、違反第12條或第13條第1項規定者

    肆、違反第14條規定者

    伍、違反第15條規定者

    陸、有關迴避法之責任條件

    柒、罰鍰機關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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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版序



      本次改版主要承霸告的上榜模板公務員法一版原著,並增加了以下項目:



      一、107年地特、108年高普考與退除役轉任廉政的重點題目與其擬答;



      二、因應108年任用法、任用法施行細則、財產申報法、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的修正進行更新;



      三、更新公懲會決議、函釋、大法官釋字等實務見解;



      接下來說說筆者過去準備公務員法的方法,高考法律廉政的科目真的太多了,以至於每一科的唸書時間比例不同,但是仍謹守著每一科都不能偏廢的原則。安排唸公務員法這科的時間上比其他科目來得少,因此採取只看一本霸告的解題書的方式(當然時間充分的話,還是乖乖看教材搭配解題書),將其中各個答題模板背起來,額外背誦公務員法法條的關鍵字,尤其是歷屆常考的法條,都嗑下去!可以說是直接按照霸告給的方式,公務員法這科的分數幫助全科拉高了平均值∼



      準備國考時,心態是第一,也就是相信自己總有一天會上榜,不要放棄;技巧是第二,並不是說努力沒那麼重要,而是努力之外,技巧是拿到不差的分數的關鍵,解題就是答題紙上的技巧呈現!希望本書能對所有準備到公務員法這科的考生,因本書減少準備該科的時間,把這些多出來的時間拿來好好休息、好好運動,帶著健康的身體、清晰的腦袋上考場!



      最後,祝考生們無論如何都能抱著喜悅看待榜單上的結果,有自己的名字在榜單上,恭喜自己金榜題名;自己的名字沒有在榜單上,沒關係!只要持續準備,有一天就會有自己的名字在上頭。準備考試的過程雖然辛苦,但那也是身為考生的一種幸福,在人生階段中,有哪些時候可以有如此明確的理想目標呢?此外,非常非常感謝學稔出版社及一版作者霸告,才有這本書的誕生∼


    沐尼

    2019年9月




    其 他 著 作
    1. 這題會考!公務員法大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