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本書自2008年初版,並於2014年修訂2版後,著作權法迭經修正,此期間亦有重要法律議題引發討論,本書自應持續對著作權法的修正提出更新與調整,並補充論述重要的司法實務見解。
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早於2014年4月提出著作權法全盤修正案,經行政院於2017年函請立法院審議,但迄今未通過。至2020年行政主管機關決定就部分較有爭議的重大議題另提修正草案,而就部分主管機關認為已「廣徵公眾意見及充分溝通討論」的重點條文修正案先送立法院審議,盼能儘早通過修法,本書將在相對應章節介紹最新修正案,以利讀者掌握修法動態。
我國於2019年6月5日公布施行《文化基本法》,這部法律值得關心與學習智慧財產權者重視,尤其該法第6條「(I)人民享受、參加與貢獻於文化生活及文化藝術活動之自由,應予以保障。(II)國家應致力於文化保存、保護與促進文化多元性,尊重各族群的主體性與文化表現形式、鼓勵不同文化間的對話與交流,並制定多元文化政策,以強化地方、中央與國際社會間對文化表現形式多樣性的協力保障與相互合作,確保所有人民與族群在文化多元性的環境中共同參與而能共生、共榮。」即呼應智慧財產權理論中的「社會規劃理論」。在文化基本法施行後,對於著作權法的解釋與適用觀點,本書亦為初步探索。
著作權法是一部有趣的法律,必須從政治、文化、教育、產業及市場各層面觀察及理解。本書並非單純介紹或解釋法律條文,而多強調現實中著作市場內各參與者的互動與影響,並提倡儘量以促進公共利益的角度理解著作權法,讀者當可發現其中值得討論的議題不少。對筆者而言,能夠自由的分享多元觀點,尚不足以自滿;如果能引起共鳴、觸動甚或反對、批評,筆者都會有如得知音之喜悅。
筆者學識有限,書中論述及觀點必有甚多謬誤,還請見諒與指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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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尚昆
202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