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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薦序】默默守護文字的人?
?文�蘇正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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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的對象是英文已有相當造詣,想在英文寫作更上一層樓,特別是想要對某些英文用法、體例和格式的細微區別尋求解答的讀者。對於高中及大學英文老師而言,這也是一個難得的機會,來一窺美國資深文字編輯談如何批修改作文的寶貴經驗,只是他批改的都是作家級的文稿。??
?? 台灣一般人在寫英文時往往問題百出而不自知,其中之一是標點符號跟格式,因為考試不考,學校裡很少教。因此無論在職場,或讀研究所,需要撰寫英文報告的時候,往往捉襟見肘。這本書對標點符號的各種用法有很仔細的舉例說明,可以彌補英語教學在這方面的不足。??
?? 本書第六章〈文法一知半解最危險〉(A Little Grammar Is a Dangerous Thing),對喜歡鑽研文法者會有一些啟發。茲舉其中一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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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e’s one of those grammar rules that infuriate peopl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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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多人會以為因為出現?one?以為動詞應該用單數?infuriates ,但其實這裡應該用複數動詞?infuriate。因為「關係子句的動詞須與關係代名詞的先行詞一致」,是指「最靠近關係代名詞的名詞或代名詞」(The verb in a relative clause agrees with the antecedent of the relative pronoun … as in the phrase one of those who [or] one of the things that.)上句中關係代名詞?that?的先行詞是?rules,所以應該用複數動詞。??
高級英文寫作時比較常犯的錯是平行結構(parallelism)不對等及孤懸語?(dangler),即使名作家偶爾也不能免。諾曼•梅勒(Norman Mailer)的小說《哈洛特的幽靈》(Harlot’s Ghost)?的開頭第一句就是典型的孤懸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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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a late-winter evening in 1983, while driving through fog along the Maine coast, recollections of old campfires began to drift into the March mist, and I thought of the . . . Algonquin tribe who dwelt near Bangor a thousand years ag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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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車者不是?recollections,所以當時該書的文字編輯、也就是本書作者班傑明.卓瑞爾(Benjamin Dreyer)認為可修正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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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n a late-winter evening in 1983, as I drove through fog along the Maine coast, recollections of old campfires began to drift into the March mis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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書中也提到?二十世紀後期以來,寫作上都會避免以?he?來指涉任何非特定的人,因此常出現 he or she、?s/he,或用?they?來表示單數個人的情況。作者認為可以透過改寫來避免這些彆扭的寫法,譬如把?A student should be able to study whatever he likes?改成?Students should be able to study whatever they like.不就解決了嗎?不過用?,they?來泛指單數個人畢竟是當前的潮流,如果實在避免不了,作者認為還是可以接受的。??
英文有相當造詣的讀者及英文老師可從本書第八章〈容易混淆的英文錯別字〉、第九章〈英文中的大小地雷〉及第十章〈傻傻分不清的單字〉中,找到許多許多寶貴的英文學習與教學素材。??
? 與英美出版社相比,國內的出版業對文字編輯大多不夠重視,大部分都是作者「文責自負」,缺少優秀文字編輯把關。本書作者班傑明.卓瑞爾是英美出版巨擘藍燈書屋(Random House)的當家文字編輯,他以詼諧的文筆,把三十年來的改稿經驗分門別類、傾囊相授。台灣出版從業人員從老闆到編輯、校對,都應人手一本,向作者學習對於文字的執著與敬業精神。??
*本文作者為書林出版公司�龍登出版公司�B. K. Agency?董事長、臺灣師範大學翻譯研究所副教授、東吳大學英文研究所?副教授、台灣翻譯學學會前理事長(2006∼2010)、國家教育研究院中英雙語詞彙審譯委員、《麥克米倫高階英漢雙解詞典》總編輯。著有《世紀病毒:必讀防疫英文知識與詞彙》(書林出版)、《英語的對與錯》(書林出版)?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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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譯者序】從文字編輯的角度看世界
文�林步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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繼《紐約客》(The New Yorker)資深編輯瑪莉.諾里斯(Mary Norris)女士的回憶錄《英文的奧妙》(Between You & Me)之後,藍燈書屋(Random House)王牌文字編輯也出書了。
明明上次翻譯完《英文的奧妙》之後,我就默默決定不再接英文文法相關書籍,畢竟這類指南或手冊譯成中文後,免不了必須納入大量赤裸裸的中英對照,譯者心臟真的要夠大顆才能面對;豈料最後依然「口嫌體正直」(差點沒剁手),上次是好奇心戰勝恐懼,這回則是第一眼就被目錄給吸引(應該說看傻了):一位堂堂的文字編輯,居然把理應嚴謹探討文法的書區分成「放在前頭的東西」(The Stuff in the Front)和「擺在後頭的東西」(The Stuff in the Back)兩大部分,連像樣的名稱都沒有,未免太過隨便了。
但開始閱讀之後,便會發現這與作者班傑明.卓瑞爾(Benjamin Dreyer)的隨性與風趣的性格息息相關,就連各章標題也埋了不少令人發噱(或翻白眼)的「趣味哏」。
舉例來說,第一章〈怦然心動的(文章)整理魔法〉原文是The Life-Changing Magic of Tidying Up (Your Prose),明顯是致敬在世界各地掀起整理術風潮的日本收納達人近藤麻理(Marie Kondo;譯按:《怦然心動的人生整理魔法》的英文版書名是 The Life-Changing Magic of Tidying Up )。第五章〈英文外事通〉探討英文中的外來字詞,原文是Foreign Affairs(外交事務)。第七章〈小說裡的大學問〉原文是The Realities of Fiction,則是故意把fiction與reality虛實並置,造成修辭學上的矛盾修辭(oxymoron)。第十章與第十二章各自羅列了易混淆字詞和冗言贅詞,兩章原文名稱分別是The Confusables和The Trimmables,認真的讀者若去查閱詞典必定會發現,這兩個單字根本沒有當名詞的用法,卓瑞爾先生的調皮可見一斑。
有鑑於此,我在翻譯章節名稱真的死了超級多的腦細胞(冷知識:一般人每天真的都有成千上萬的腦部神經元死亡唷),只盼重現原文的部分趣味,但願能博讀者一笑(或翻白眼也可以)。
值得注意的是,卓瑞爾先生並非一開始就立志進入出版業,而是懷抱著當演員與創作的夢想,也曾在餐廳和酒吧打工,直到接近不惑之年,才成為藍燈書屋的全職出版編輯(《英文的奧妙》作者諾里斯女士加入《紐約客》前也從事過不少其他工作)。因此,他在字裡行間不時透露出的幽默與玩世不恭,可能也與多采多姿的人生經驗有關。
他甚至坦承,自己有時也不喜歡文法規則綁手綁腳,但必要時也會有所堅持,甚至開起讀者玩笑,譬如在討論撇號(apostrophe)用法的段落時,他表示:「只要你每月願意支付一筆微薄的費用,我會親自到府上拜訪,每當你想用撇號來表達單字的複數時,我就會狠狠打你的手手唷。」
只不過,倘若文字編輯圈有離題比賽,冠軍非卓瑞爾先生莫屬。他自己也在書中提到對於括號的(過度)偏愛,但就我的觀察,他對破折號與腳注的偏好更是明顯,可謂大方地展現自己跳躍式思考的過程。當然,這對中文版譯者(在下)與編輯則是形成了莫大的挑戰。
話雖如此,本書收錄的各項清單雖然乍看之下長得嚇人(腦海中不禁浮現laundry list這個略為負面的詞),但經常是用輕鬆(或惡趣味)的口吻描述一流作家都會犯的錯誤,包括標點符號的常見問題、錯別字釋疑、數字呈現方式、標題大小寫原則等等,讀著讀著一不小心就會一頭栽進卓瑞爾先生精心構築的小世界。
他也毫不客氣地酸了不少作家的敘事通病,一針見血地提到當代小說「動不動就有人在點頭或搖頭,居然還沒有任何人扭到脖子」,而點頭和聳肩不必寫成nod one’s head和shrug one’s shoulders,畢竟我們「還能聳什麼地方嗎?聳手肘嗎?」他更提醒作家,如果「故事角色老愛把眼鏡往鼻子上推,麻煩叫他們把眼鏡拿到眼鏡行修理」。讓我在半夜頭昏腦脹地翻譯時,這幾段有如德國百靈油,讓我瞬間提神醒腦(和噴笑)。
讀到這裡還沒失去興趣的你,不妨參考以下的本書服用方式:
假如你已是高階的英文使用者,我大力推薦直接閱讀原文(但這本全球唯一繁體中文版也順便打包帶走嘛),除了可以親炙卓瑞爾先生的詼諧逗趣,更能欣賞他直接把秉持的寫作原則融入行文中,這是中文翻譯(不才的我)無法呈現的示範。另外,你也可以運用前述清單替自己的英文寫作習慣進行「總體檢」,或接下第一章所下的戰帖,嘗試連續一星期(或加碼一個月)不使用作者提到的very和quite等單字,藉此被迫練習更為精確的表達,英文能力絕對能更上一層樓。
那初中階的英文學習者呢?我在此要大膽建議一項看似唱反調的方法,即先略過各章的落落長寫作要點清單,不妨反其道而行,設法把第一章中作者要大家避免使用的in fact、pretty和actually,甚至literally,放入口說或寫作中(但「very」這個基本單字就免了),因為這些英文母語人士的冗詞贅字,反而不是初中階非母語人士的問題,因此可以先運用這些常見連接詞來練習自然表達,等到程度提升了再改變策略也不遲。
不喜歡看書的人也沒關係,卓瑞爾先生還親自錄製了有聲書,朗讀速度適中、聲音表情豐富,也可以練習聽力與跟述,藉此加強聽說能力。
然而,正如卓瑞爾先生所說,他認定的優秀、得體與實用寫作原則,並非放諸四海皆準,幾乎都會有例外。他的部分看法也有商榷餘地,譬如主張irony只能表示預期與實情相反,而不能形容結婚當天剛好下雨,卻沒提到situational irony這個可能。
另外,他提到「結構良好的句子聽起來就是比較順」,因此「無法立即朗讀出來的句子,很可能就是需要修改」,但這容易落入「語音中心主義」(logocentrism),即重口說卻輕寫作的傳統,扼殺了文字創作的空間。
卓瑞爾先生既提倡規範派(prescriptivist)的標準化英文規則,也擁抱描述派(descriptivist)真實語用情境,可謂介於兩者之間的務實派。想要更了解這位總編輯,不妨上推特這個他口中的二十一世紀網友集散地,追蹤他的帳號(@BCDreyer),目前已有八萬名追蹤者,其中內容不見得跟英文學習相關,但從他分享的日常觀察與趣事(自言自語),不難看出他坦然的人生哲學,當然不乏吐嘈時任美國總統的川普,例如在美國大選前他曾推文說A?president?who can spell. Am I really asking too much?(想要不會拼錯字的總統,難道這個要求會太過分嗎?)
行文至此,也許有人會以為卓瑞爾先生直率輕浮,但我敢肯定他在現實生活中是真性情的暖男,因為原文最後致謝的章節洋洋灑灑近十頁,哪怕是僅給予精神支持的同事親友,他都深怕遺漏,一度還打趣說要把藍燈書屋的電話簿拿來抄,可見在幽默的外表下藏著一顆真誠待人的心。謝詞的最後一句話有小小的彩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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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bert Schmehr is my traveling companion, my heart and my soul, my first thought every morning and my last thought every night. Robert, you have waited a long time for this book. Here it i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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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情人莫此為甚(請先仔細地品味原文,再翻到後頭偷瞄拙譯)。
什麼?你說這篇譯者序一樣太多括號和內心話了?哎呀,只能說卓瑞爾先生的感染力強大,還請多多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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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作者為自由譯者暨英文教師,近期譯有《清晰簡明的英文寫作指南》(Dreyer’s English)、《英文的奧妙》(Between You & Me)(以上皆由經濟新潮社出版),以及《應許之地:歐巴馬回憶錄》(合譯)和《如何避免氣候災難》(合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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