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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文章速覽(4版)

民事訴訟法文章速覽(4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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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4642632
薏偉著
讀享數位
2021年6月30日
143.00  元
HK$ 114.4  






ISBN:9789574642632
  • 叢書系列:文章速覽系列
  • 規格:平裝 / 384頁 / 17 x 23 x 1.92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4版
  • 出版地:台灣
    文章速覽系列


  • 考試用書 > 公務人員考試 > 司法特考 > 重點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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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導讀 1

    本書使用說明 5



    Chapter1 保全程序

    Topic1 假扣押1-2

    不當保全命令之損害賠償責任—以民事訴訟法第531條第1項所定「自始不當」之責任事由為中心—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四十五次研討紀錄【陳瑋佑,法學叢刊第65卷第3期】 1-2

    Topic2 定暫時狀態假處分1-6

    定暫時狀態處分之保全必要性及其釋明—以最高法院108年度台抗字第213號民事裁定為例;定暫時狀態處分之被保全權利及其釋明—以最高法院106年度台抗字第362號民事裁定為例【陳瑋佑,台灣法學雜誌第394期、台灣法學雜誌第370期】 1-6

    勞動事件之民事保全程序制度—實務發展及勞動事件法施行後最高法院相關民事裁判之評析【沈冠伶,台灣法學雜誌第397期】 1-10



    Chapter2 訴訟標的理論與判決效力客觀範圍

    Topic1 一部請求2-2

    一部請求之判決對於餘額請求之效力—最高法院八十九年度臺上字第七一號判決評釋【沈冠伶,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31期】 2-3

    一部請求及餘額另訴之許可性【姜世明,台灣法學雜誌第153期】 2-8

    Topic2 既判力客觀範圍與爭點效2-12

    一、既判力客觀範圍(兼論重複起訴禁止原則) 2-12

    重複起訴禁止原則與既判力客觀範圍【許士宦,程序保障與闡明義務】 2-12

    二、爭點效 2-18

    判決理由中判斷之拘束力—最高法院九三年度台上字第一五?七號判決、九六年度台上字第二六六號判決及相關下級審裁判之評析【沈冠伶,台灣法學雜誌第129期】 2-18

    爭點效之主觀範圍與第三人之程序參與—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994號判決及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1701號判決之評釋【沈冠伶,台灣法學雜誌第239期】 2-23

    Topic3 執行力客觀範圍2-30

    執行力客觀範圍擴張之法律構造:兼論其與既判力客觀範圍之異同【許士宦,臺大法學論叢第38卷第1期】 2-30

    執行力客觀範圍擴張論之生成【許士宦,台灣法學雜誌第329期】 2-37



    Chapter3 訴訟擔當與判決效力主觀範圍

    Topic1 法定訴訟擔當3-2

    一、代位訴訟 3-2

    債權人代位訴訟、保險代位訴訟與法定訴訟擔當—最高法院九九年度台抗字第三六○號裁定及相關裁判之評釋【沈冠伶,台灣法學雜誌第165期】 3-3

    二、當事人恆定主義 3-10

    既判力及於訴訟繫屬中從原告受讓系爭物之第三人【許士宦,台灣法學雜誌第169期】 3-10

    既判力及於言詞辯論終結後從原告受讓系爭物之第三人【許士宦,台灣法學雜誌第181期】 3-18

    判決效力及於訴訟繫屬中系爭物之善意受讓人【許士宦,月旦法學教室第98期】 3-26

    假處分之當事人恆定效與本案判決效力之擴張【許士宦,台灣法學雜誌第365期】 3-30

    Topic2 意定訴訟擔當3-35

    一、非法人團體之一般論 3-35

    非法人團體之當事人能力、當事人適格及其判決效力—交錯於實體法與程序法之問題【沈冠伶,政大法學評論第120期】 3-35

    二、合夥 3-42

    合夥所受裁判之效力不及於已退夥之合夥人(上)、(下)—最高法院101年度台上字第328號判決評釋【許士宦,台灣法學雜誌第219、221期】 3-42

    對於合夥團體起訴之效力及於合夥人—最高法院104年度台抗字第795號裁定評釋【許士宦,台灣法學雜誌第341期】 3-47

    Topic3 特殊形態3-50

    以管委會為被告之確定判決效力之主觀範圍—評最高法院98年度台上字第790號民事判決【姜世明,月旦裁判時報第89期】 3-50



    Chapter4 訴之客觀合併、變更追加與反訴

    Topic1 訴之客觀合併4-2

    訴客觀合併之類型論—基於當事人程序處分權之觀點【沈冠伶,月旦法學雜誌第254期】 4-3

    競合請求權之訴訟上預備、選擇或競合合併【許士宦,審判對象與適時審判】 4-8

    從重疊合併到選擇合併—民事訴訟法修正後審判實務上訴客觀合併型態之重構1【許士宦,台灣法學雜誌第131期】 4-13

    Topic2 訴之變更追加4-17

    請求之基礎事實同一與訴之變更、追加【許士宦,台灣本土法學雜誌第104期】 4-18

    當事人之追加—最高法院九十一年度台抗字第八號裁定之評釋【沈冠伶,月旦法學雜誌第126期】 4-25

    第二審程序基於請求基礎事實同一之當事人追加—最高法院106年度第13次民事庭會議決議評釋【許士宦,月旦裁判時報第66期】 4-33

    Topic3 反訴4-36

    民事訴訟上第三人參與訴訟之比較研究【陳瑋佑,臺大法學論叢第48卷第1期】 4-36



    Chapter5 多數當事人之紛爭解決機制

    Topic1 團體訴訟5-2

    多數紛爭當事人之權利救濟程序—從選定當事人制度到團體訴訟【沈冠伶,訴訟權保障與裁判外紛爭處理】 5-2

    選定當事人制度之變革—兼論團體訴訟【姜世明,月旦法學雜誌第96期】 5-10

    消費爭議與消費訴訟【楊淑文等,民事訴訟法之研討u】 5-14

    勞動團體訴訟之發展及制度變革:兼論消費者團體訴訟制度之修正【沈冠伶,臺大法學論叢第49卷第4期】 5-19

    Topic2 共同訴訟5-23

    論繼承債權之訴訟上請求—評最高法院一○四年第三次民庭決議1之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肯定說【陳瑋佑,月旦法學雜誌第254期】 5-23

    民事訴訟法第56條之1強制固有必要共同訴訟與民法第828條修正前後之互動(上)、(下)【吳從周,台灣法學雜誌第201、203期】 5-30

    類似必要共同訴訟與共同訴訟人之上訴—最高法院九八年度台上字第一二八三號判決及相關裁判【沈冠伶,台灣法學雜誌第153期】 5-37

    主觀預備合併之上訴—最高法院98年度臺上字第1486號判決評釋【沈冠伶,台灣法學雜誌第191期】 5-43



    Chapter6 第三人程序參與

    Topic 訴訟參加6-2

    參加訴訟之判決效【許士宦,月旦法學雜誌第254期】 6-3

    輔助參加之確定判決效力—既判力、爭點效抑或參加效?【劉明生,月旦法學雜誌第265期】 6-6



    Chapter7 爭點整理與舉證責任

    Topic1 主張階段之爭點整理7-2

    一、最上位爭點整理 7-3

    訴訟標的特定之爭點整理—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948號判決評釋【許士宦,台灣法學雜誌第205期】 7-3

    二、事實上爭點整理 7-9

    集中審理之爭點整理—依一貫性審查及可證性審查之法律思維【許士宦,月旦法學教室第117期】 7-9

    一貫性審查之要件事實—爭點整理之法律思維方法1【許士宦,台灣法學雜誌第389期】 7-13

    三、爭點簡化協議 7-19

    事實上爭點簡化協議之成立、生效及其效力—評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1817號民事判決【陳瑋佑,月旦裁判時報第92期】 7-19

    爭點整理結果與爭點簡化協議之辨明—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四十二次研討紀錄【沈方維等,法學叢刊第64卷第4期】 7-24

    Topic2 證據階段之爭點整理7-28

    一、前提—無庸舉證之事實 7-28

    法院職務上已知之事實與辯論主義之第一命題—評最高法院107年度台上字第54號民事判決【陳瑋佑,台灣法學雜誌第349期】 7-28

    論擬制自認—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九十一次研討紀錄【姜世明等,法學叢刊第51卷第1期】 7-31

    二、不當得利無法律上原因之舉證責任 7-38

    不當得利之類型與無法律上原因之舉證—最高法院一○○年度台上字第八九九號判決評釋;不當得利返還訴訟中無法律上原因事實之舉證責任分配—民事訴訟法修正後審判實務之舉證責任分配1(上)、(下)【許士宦,月旦民商法雜誌第37期、台灣法學雜誌第195、197期】 7-38

    三、醫療訴訟之舉證責任 7-45

    民事醫療訴訟中關於侵入性醫療行為說明義務之舉證責任—最高法院99年度台上字第2428號判決評釋【沈冠伶,台灣法學雜誌第207期】 7-45

    醫療責任訴訟之舉證責任、醫療訴訟之舉證責任分配—最高法院相關裁判之評析【許士宦,月旦法學雜誌第246期、沈冠伶,台灣法學雜誌第321期】 7-50

    四、違反投資說明義務之舉證責任 7-55

    民事法上之說明義務及其違反之舉證責任:以雷曼連動債紛爭為例【陳瑋佑,臺大法學論叢第46卷第1期】 7-55

    Topic3 法院形成判決之心證過程7-59

    一、法院職權調查證據 7-59

    相煎何太急—從部分最高法院關於民事訴訟法第288條適用之妥適性談起【姜世明,月旦裁判時報第47期】 7-59

    二、非負舉證責任一造當事人之事案解明義務 7-62

    文書提出義務及事案解明義務之競合與限制【姜世明,月旦法學雜誌第185期】 7-62

    三、損害額之酌定 7-67

    損害額之酌定—以醫療損害賠償事件為例【沈冠伶,台灣法學雜誌第179期】 7-67

    四、證明妨礙 7-72

    證明妨礙法理在醫療民事責任訴訟之適用【沈冠伶,臺大法學論叢第38卷第1期】 7-72



    Chapter8 家事事件法

    Topic1 家事事件之訴訟原則8-2

    一、家事審判之事證蒐集原則 8-2

    家事審判之請求—民事訴訟法研究會第一百一十九次研討紀錄【許士宦,法學叢刊第58卷第4期】 8-3

    家事審判之事證蒐集原則(上)、(下)【許士宦,月旦法學教室第133、134期】 8-8

    離婚請求之訴訟標的選定及其裁判基礎之事實證據蒐集(上)、(下)【許士宦,月旦法學教室第137、138期】 8-11

    二、家事審判之統合處理原則 8-18

    家事事件之類型及統合處理1、2【沈冠伶,月旦法學教室第118、119期】 8-18

    家事事件之定性及與民事事件之合併—最高法院102年度台抗字第802號裁定評釋【沈冠伶,台灣法學雜誌第277期】 8-25

    家事事件合併之新進展(上)、(下)—最高法院有關裁判之檢討【許士宦,月旦法學教室第177、178期】 8-32

    家事訴訟事件之法理適用及部分疑義;只緣深陷法理迷霧中—談家事訴訟事件與家事非訟事件合併之難題【姜世明,軍法專刊第61卷第1期、月旦法學教室第150期】 8-37

    三、家事審判之程序法理交錯適用原則 8-42

    家事訴訟事件之非訟化審理(上)、(下)—真正訟爭事件如何交錯適用程序法理【許士宦,月旦法學教室第156、157期】 8-42

    終止收養事件之審判(上)、(下)—非訟化審理及程序法理交錯適用【沈冠伶,月旦法學教室第153、154期】 8-46

    扶養請求事件之審判(上)、(下)【沈冠伶,月旦法學教室第166、167期】 8-51

    Topic2 家事非訟事件8-58

    家事非訟程序之關係人【沈冠伶,月旦法學教室第124期】 8-59

    家事非訟之程序保障1、2【許士宦,月旦法學教室第120、121期】 8-62






    四版序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