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論
從國民政府接收到自由化、民主化的改革(摘錄)
根據原本的構想,「台灣史論叢」系列希望有一本政治史�人權史的主題專書。不過,近年來日治時期到戰後史的研究,單單在政治史的範疇成果就相當可觀,更遑論人權課題就轉型正義(Transitional Justice)的脈絡中,也受到歷史學界的重視,成果也不少。考量本論叢其他專書的選文多在10篇以內的篇幅,實在難以收入近年來台灣政治史�人權史具代表性的研究成果,而且戰後政治史主要研究領域也多有重要的成果,因此,和叢書策劃人王泰升教授討論之後,選取了這十章的研究論文構成「台灣史論叢」《戰後政治篇》的內容。
就時序而言,戰後初期政治史以國民政府的接收,以及整個統治體制及其引發的問題最為重要。就此而言,近年來國民政府來台接收的性質,以及接收體制的內涵,討論不少,因此本書以〈論臺灣省行政長官公署「軍事占領體制」與其問題〉為第一章。而1947年發生的「二二八事件」近年來相關著作不少,二二八事件紀念基金會去年(2020)也剛完成二二八事件轉型正義的研究報告,考量菁英在二二八事件的角色相當重要,而由菁英組成的「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歷史角色,也有新的研究成果,因此以〈重探「二二八事件處理委員會」的角色〉作為本書的第二章。
中華民國政府敗退台灣之後,中華民國中央政府開始在台灣直接統治,台灣政治史也進入新的階段。從1949到1988年為止,台灣基本上是在蔣介石與蔣經國兩位蔣總統的強人統治下。在這一段時間內,台灣歷經長期的戒嚴,直到1987年解除戒嚴。次年,蔣經國過世,李登輝繼任總統,台灣歷史進入新的階段。而在1991年終止動員戡亂,進而完成國會全面改選、總統直選,台灣成為自由國家。本書從第三章到第七章,主要的內容便是探討此一歷史進程。
在中華民國政府於1949年12月敗退到台灣之前,台灣已經進入了戒嚴體制,而在1949年年中,當時下野的中國國民黨總裁蔣介石,也開始進行情治組織的再整合的工作。過去研究提到的「四六事件」與台灣白色恐怖(White Terror)的展開,是影響戰後台灣政治發展,特別是人權問題的重要事件之一,雖然與此一情治組織的整編沒有關係,但是日後情治機關的作為則與白色恐怖密切相關。因而本書以〈蔣經國主導的特務組織改組過程〉為第三章,以蔣經國作為中心,討論情治單位的再編成以及他所扮演的角色。在蔣介石於1950年3月宣布「復行視事」之後,蔣經國先以總統府機要室資料組主任的身分開始領導台灣的情治機關,進而在國家安全局成立之後,再以國安會議副祕書長的身分,長期主導情治部門的運作,而這也是蔣經國接班之前最早掌握也掌握最深的國家機器。在白色恐怖期間,政治案件的法律處置是政治犯人權受到侵害最關鍵性的因素之一,因此本書以〈從雷震案看戰後台灣政治案件的法律處置對人權的侵害〉作為第四章,探討當時法律(軍法)處置對人權的侵害問題,這也考量雷震案本身在戰後台灣史的重要意義。由於雷震與國民黨高層許多重要黨政官員關係良好,而由其主導的《自由中國》長期批判蔣介石為中心的強人威權體制,成為當時台灣自由主義的重要代表,言論動見觀瞻。雷震在反對蔣介石總統違憲三連任,並積極參與台籍菁英主導的中國民主黨組黨運動之後,在1960年9月被捕,爆發了雷震案。在雷震案的處置過程中,蔣介石的角色十分關鍵,因此以雷震案為例的法律(軍法)處置對人權的侵犯,在此一歷史脈絡中也具有特殊的意義。
1950年蔣介石「復行視事」前後,為了爭取國外(特別是美國)的支持,曾經啟用一些具有自由派色彩的官員,不過,在韓戰爆發,蔣介石總裁啟動中國國民黨改造後,台灣朝向以黨領政、以黨領軍、以領袖為中心的強人威權體制發展。此後,蔣介石對於妨礙他建構強人威權體制的政治人物開始進行打壓,而且也試圖再強化其對台灣的控制。此一歷史發展,加上1950年代白色恐怖的氛圍風起雲湧,過去研究多強調其統治的強力壓制特色。而針對台灣整體政治發展,也多認為台灣1950年代是軍事統治,1960年代轉型為開發獨裁,而在1970年代蔣經國正式接班前後則從硬式威權體制往軟式威權體制移動,呈現台灣高壓的政治控制逐漸鬆動、軟化的態勢。本書以〈戰後台灣政治發展的再評價:1950年代與1960年代的比較〉為第五章,特別針對1950年代與1960年代台灣政治的狀態進行比較,希望釐清:1970年代未必比1960年代開放,而1960年代在某種層面上也比1950年代高壓的歷史狀態。
基於此一考量,本書再以〈蔣經國與台灣政治發展的歷史再評價:以解除戒嚴為中心的探討〉為第六章,探討蔣經國和台灣政治發展的關係。其中延續前一章1950年代與1960年代的比較,本章則特別針對解除戒嚴為中心,討論蔣經國從1970年代初期接班以後,從革新保台到解除戒嚴的政治發展歷程中,他進行正式工作的歷史評價,並且試圖釐清解除戒嚴與台灣自由化、民主化之間的複雜關係。
由於蔣經國晚年的解除戒嚴,只是台灣自由化改革的重要開端,台灣的自由化、民主化的改革並沒有在解嚴之後完成。相對地,直到李登輝繼任總統,特別是1990年當選總統之後推動的後續改革,對台灣自由化、民主化的發展奠定了重要的基礎。具體而言,1991年動員戡亂時期中止、廢止《臨時條款》,加上1990年大法官就釋憲,解釋第1屆中央民意代表的任期在1991年年底結束,而後陸續展開第2屆國民大會代表及第2屆立法委員的選舉,終於在1992年宣告國會整個正當性基礎完全建立在台澎金馬的民意之上。而動員戡亂時期的中止,在某種程度上也攸關國家定位的改變,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不再是動員戡亂的對象,某種程度上成為中華民國政府所承認的在現實上統治中國大陸的政治實體,也不再是過去認定的偽政權。因此,在法理上中華民國在台灣有了重大的發展,配合1996年的總統直選,台灣在李登輝推動的政治改革之下,完成了還權於民或是主權在民的重要改革。就作為正常的主權國家而言,後續的工作主要在外爭主權、積極爭取以主權國家參與國際政治,因此本書以〈關鍵的1991:論「中華民國在台灣」的誕生〉作為第七章。
至於影響1970年代以後台灣政治發展如何從強人威權體制逐步朝向自由化、民主化的政治改革前進,外在的國際因素是不可或缺的存在,本書以〈七二年體制的傾軋〉作為第八章,主要探討1971年中華民國失去聯合國中國代表權之後,國際情勢的演變,包括1972年日本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1979年美國與中華人民共和國關係正常化。在此一國際體制之下,台灣的政治發展,一方面受限於外在國際上承認中華人民共和國是中國唯一合法代表的一個中國架構,而在中美關係正常化後,國際以中華人民共和國作為中國唯一合法代表的「一個中國」架構更為強化。不過,美國制定的《台灣關係法》(The Taiwan Relation Act)又關心台灣人權的發展,或者是台灣的政治改革,這是攸關台灣後續政治改革最重要的外在因素。而從第八章開始,本書進入了國際層面的探討。接續本書以〈冷戰與去殖民:美國政府對戰後初期台灣獨立運動的試探與評估(1947-1950)〉作為第九章,進一步討論美國在戰後初期對於台灣獨立運動的接觸與評估。在某種程度之上,此一主題不僅對了解美國後來的對台政策走向,特別是針對台灣問題的處理,有相當大的參考價值,也是在某種程度說明了為何在1949年及1950年代台灣獨立運動無法取得國際大國支持的課題。而在1950年代末期,美國參議院通過了〈康隆報告〉(The Colon Report),使美國外交政策呈現出兩個中國取向的重要里程碑;而1979年《台灣關係法》的立法,又是影響台台灣後續政治發展最重要的外在因素之一。由於從1950年代末期到1970年代末期,美國對台灣政策的發展,直到今天對台灣的國際處境及國內政治仍有相當的影響力,因此本書以〈從〈康隆報告〉到《台灣關係法》:美國對台政策的曲折歷程〉作為第十章。
薛化元(政大台史所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