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當我們談論動物時,我們在談論甚麼
同為華人地區,港臺兩地關係親近,兩地近年在許多社會議題上均互相呼應,彼此參照;臺灣享有民主政制,香港人在這方面仍艱苦奮鬥中。然而民主社會的內涵,也不單純只等如一張選票,公民質素、文化底蘊,同樣是成熟個體與成熟社會必備。
過往,動物議題往往被輕易埋葬在「人禽之辯」這種傳統論述(我稱之為「既得利益者」論述)中,「展覽動物」(如動物園中的動物)、「經濟動物」(肉食、皮革等)、人與動物區隔(城市建築物設計)等現象,遂變得理所當然。港臺同為高度城市化、全球化的地方,亦無法免於上述情況。以香港來說,每當事情涉及人與動物的糾紛衝突時,事情便會被簡化—反正動物無法反擊又不能投票,按既定的主流意見或現行法例處理,便是最安全方便的做法。由捕捉社區動物,到動物實驗、農場動物,都是一樣的公式。
然而公民社會的其中一個特徵,就是「參與」。現時,香港人習慣的,依然是「代議士」式政治:不論是官方選舉、民間活動還是社會運動,最常見的是「選出」或「推舉」一個願意出頭的人,由他代勞一切關乎自身利益的工作或行動。在這個「選舉」的過程中,我們很可能是要選出一個「英雄」,而不是藉著選舉為自己充權(empowerment)。在動物議題上,理想的情況是:香港的民選議員(或區議員),應廣泛地收集市民意見,讓漁護署(香港政府架構中處理動物事宜的部門)和動物保護組織的專家說明各種做法的利弊;和市民一起討論動物處境以至社區發展的方向和願景……然後才參與制訂政策的工作。反過來說,議員若打開公共諮詢大門,市民也應該積極參與討論。我們見到臺灣動保團體與市長甚至總統候選人見面,提出意見,實在十分羨慕;香港的動保團體與關心動物的市民雖受掣於現實,但如何更主動地參與社區塑造與教育工作,也是值得思考的事。
「如何提升公民意識」大概是幾百本學術專著也討論不完的議題,這裡只簡單地說一句:讀書。或許這就是作者寫作本書的其中一個目的:由硬邦邦的理論層面,到抒情深沉的文學作品,都是改變文化所必需。畢竟,動物權其中一個重要面向,正是在理性主義以外,兼顧生命的感受與情緒,與人類語言以外的表達方式。文學作為人學(anthropology),固然反映人類的生活;而人類的生活,又是與其他生物分不開的。是以,動物在文學作品(以至其他藝術作品)中的形象,就反映了人類與動物的關係,人類在地球上的位置,人類的道德觀、倫理觀、生命觀等。探討動物文學與相關敘事,實有助於人類反躬自省,安身立命。
臺灣「動物文學」的發展遠較香港壯大,既有劉克襄、廖鴻基、吳明益、朱天心等著名的動物作家,亦有如黃春明、朱西甯、駱以軍等人的作品。值得留意的是,臺灣「動物作家」的寫作題材並不限於動物,也包括其他與大自然有關的題材,例如海洋、蔬菜,甚至鐵路、菜市場等;而他們筆下的動物亦非「寵物」,乃是社區或大自然中的一員,與人類的關係若即若離。由「動物文學」發展至「自然文學」,再發展至對人文生活的關懷,可謂必然的結果,因為動物與自然環境無從分割,而人文生活的質素,正好反映在人如何對待「異類」、「弱勢」。另外,臺灣的動物文學(以至自然文學)往往有「本土化」色彩,作品除了反映動物生活外,也同時反映臺灣的風土特色,原住民生活、臺灣文化、價值觀等。這跟臺灣近年「本土化」思考不無關係。臺灣動物文學作家的另一個特點,在於他們都身體力行,除了在書房中寫作外,也投入相關社會運動中。如吳明益為環保社會運動發聲;廖鴻基曾當過十年漁夫;朱天心積極關注社區動物等。因此,臺灣的動物作品,更多地結合了社會問題探討,與地區之間的關係更密切。以上種種,都是香港仍須急起直追的。
在追求民主與實踐民主時,我們希望說話得到回應,乃理所當然;但所謂的「回應」,到底是息事寧人,權傾一面,還是建立討論的平臺,彼此了解?我們有足夠的能力,解讀人類與非人類的各種混雜的信息嗎?我們是否承認,在某種遊戲規則前,某些階段與某些生命,從來都是啞口無言或不被聆聽?如何確保各種聲音都得以被聆聽與考慮?箇中講求的,不單是體制健全,還有開闊的心胸、求真的勇氣,與情理兼備的溝通方式。本書之出現,正好為形成這些元素,為動物與人類塑造更理想的生活環境。說到底,當我們談論動物時,我們其實在談論人類自己。
張婉雯
(本文作者為香港作家,代表作有《我跟流浪貓學到的十六堂課》、《甜蜜蜜》、《微塵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