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些作者在定義誰是美國人的同時,也在定義誰不是美國人。你會注意到,在本書中,非白人作家和LGBTQ(按:女同性戀〔Lesbian〕、男同性戀〔Gay〕、雙性戀〔Bisexual〕、跨性別者〔Transgender〕、酷兒或性別疑惑者〔Queer or Questioning〕的字首)作家少得可憐。直到最近,最暢銷的工具書,主要都由白人男性撰寫,其中大部分來自狂熱的宗教團體。
這就是為什麼這些書具有《聖經》(Bible)的特色,就像美國憲法本身一樣,在閱讀卡內基的《人性的弱點》或艾蜜莉.波斯特(Emily Post)的《社會、商業、政治和家庭中的禮儀》(Etiquette in Society, in Business, in Politics and at Home,1922年)時,除了該書試圖告訴讀者的內容之外,讀者也可能得出完全相反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