譯者序
助人工作者在遇到霸凌、自殺、家暴、失業等危機或重大壓力事件時,必須立即從生理、心理及社會的層面評估案主的問題,決定介入的長期及短期目標,並且提出相對應的因應策略,要在極短的時間內完成上述任務實在不容易。在事件告一段落後要撰寫紀錄時,可能擔心報告不夠周延或是想不到如何描述用到的策略或技巧,也可能擔心申請醫療保險給付或社會救助時會漏寫或寫錯某個 ICD編碼及DSM的診斷名稱。
《危機諮商與創傷事件治療規劃師手冊》就是一本針對上述任務,提供最佳資源的食譜型書籍。以家暴事件為例,該章節列出了9條家暴的行為定義、5個長期目標、16個短期目標,與短期目標相對應的39個治療介入策略,以及17個可能的ICD-9-CM、ICD-10-CM 診斷編碼及DSM-5診斷名稱。無論在評估、診斷、擬定目標及策略時都可快速地參考相關的章節達成任務。
也許有讀者會擔憂本書所提的DSM-5是否與2022年出版的 DSM-5 TR的編碼有差異?請放心,DSM-5用的編碼是ICD-9-CM,而 DSM-5 TR用的編碼是ICD-10-CM,本書都有列出。
DSM-5 TR的診斷名稱幾乎與DSM-5相同,但是DSM-5 TR針對哀慟及自殺�自傷修訂了一些診斷及編碼,這是本書沒有列出的。DSM-5 TR 的第二篇「創傷與壓力相關障礙症」章節新增加了一個診斷編碼及名稱「F43.8長期悲傷障礙症」(Prolonged Grief Disorder),當喪親的案主超過一年以上仍處於哀慟狀態時,就需要考量案主是否符合此診斷。此外,在「可能是臨床關注焦點的其他情況」章節中增加了「自殺行為」(Suicidal Behavior)及「非自殺的自傷」(Nonsuicidal Self-Injury)兩個小段落。自殺行為有三個診斷編碼及情況:「T14.91A初次相遇」(Initial Encounter)、「T14.91D隨後相遇」(Subsequent Encounter)及「Z91.51自殺行為史」(History of Suicidal Behavior)。非自殺的自傷有兩個診斷編碼及情況:「R45.88 目前的非自殺自傷」(Current Nonsuicidal Self-Injury)、「Z91.52非自殺自傷史(History of Nonsuicidal Self-Injury),案主有自殺�自傷行為時,可能也需要考量上述診斷編碼及情況。
讀者將會發現,本書可以幫助自己像翻食譜一樣,很快就可以擬定一份客製化的評估及治療計畫,並且快速地完成文書作業,為案主及機構完成最佳的服務。
張本聖
2022.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