愛情經典詮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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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情是私生活中的神祇,是宗教消失後的宗教,是所有信仰盡頭的終極信仰。本書為德國社會學大師對愛情的經典詮釋,從社會學角度重新檢視愛情的現代風貌:一幅隱身在愛情、家庭與個人自由之間利害關係的衝突圖像。
愛,世俗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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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是兩個人的徹底民主形式,
愛是全然個人的自我負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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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就是與自我相逢,是再創由你我組成的世界,
是瑣碎而不帶道德禁令的浪漫主義,
正變成一種大眾現象:愛,世俗的宗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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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期待找到愛的人,都正尋求此時此刻的救贖,
所謂的「彼岸」就在此世,
有它自己的聲音、形體與意志。
宗教告訴我們有死後的生命,
愛卻說,生命在死之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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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不正是因為另一個人使我成為我,
我為何要將另一人據為己有呢?
不過這正包括了一個佔據的特殊模式,
另一人的自由本身正是我們想要擁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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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代男女身不由己地追求正確的生活方式,嘗試同居、離婚或契約婚姻,努力調和家庭和事業、愛情與婚姻,新的父職與母職,友情與交友。當代的愛情可以說是在階級鬥爭之後的「身分鬥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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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從社會學角度來審視愛情,將個別的生命史經驗放在較廣泛的社會秩序中來理解,或許更可以領悟到:混亂與正常都屬於秩序的一部份,正常或穩定代表著理想的狀態,混亂或不穩定則是現代人不得不面對的現實,愛情的正常性混亂,就是這兩種矛盾的統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