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各章在重大政治爭議的時期內分別寫成,這些爭議涉及法律是什麼、誰又在什麼狀況下必須服從它。在同一個時期,名為「自由主義」的政治態度──它一度幾乎是所有政治人物的姿態──似乎失去大半的魅力。中年人譴責自由主義的放縱,年輕人譴責它的死板、經濟上的不義,還有越戰。法律的不確定性反映了傳統政治態度的不確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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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些篇章界定並維護一種自由主義法理論。它們更尖銳地批評另一種理論,人們廣泛地認為那種理論就是自由主義。這種理論相當流行而有影響力,因此,我將稱它為支配性法理論。支配性法理論有兩個部分,它還堅持其間的獨立性。第一部分是「法律是什麼」的理論,,也就是法實證主義理論。第二部分是涉及「法律應當是什麼、我們熟悉的法律制度又應當如何運行」的理論,也就是功利主義理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