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薦序
政府採購?落實國家施政計畫之具體執行手段,以近3年?例,全國各機關辦理逾10萬元之採購案件,每年決標案件約19萬9,000件,決標金額約1兆9,500億元,對於政府施政及產業經濟均有重大影響。
要順利完成採購,不但機關要瞭解政府採購法,參與廠商也應瞭解,又?避免採購爭議影響採購進度與品質,政府採購法及採購契約範本列有多元爭議處理機制,主要包括申訴會調解、仲裁或訴訟,另?快速釐清採購雙方契約歧見,避免爭議的發生,工程會並已建立公共建設諮詢機制,協助釐清解決機關與廠商間,對契約條文認知歧異之問題,自107年開始執行迄今,已召開102案諮詢會議,近8成之機關依工程會之諮詢建議辦理,有效發揮消弭爭議之功能,另?供各界參考,歷次紀錄均公開於工程會網站,以收源頭處理減少履約爭議之功效。再就雙方未能合意而發生爭議者,經統計近3年以仲裁方式之件數計136件,另以工程會申訴會調解?例,近3年共收案1,130件(調解成立率約79.3%),顯示政府採購法之調解也發揮了預期功效。
錦芳律師�技師,具工程及法律背景,先前編撰「由法院判決看透政府採購契約」系列叢書,主要內容著重於決標後之採購契約內容與履行;如今「由法院判決看透政府採購法」也已付梓,從政府採購之目的、適用範圍、招決標的開始至異議申訴調解等救濟程序完整說明,讓政府採購法學習的拼圖更?完整,並以法院判決建構了以實務觀點完整探討政府採購法規相關問題,這份努力與用心,值得肯定。
本書內容完整,以淺顯易懂之白話說明政府採購法規定,並輔以法院判決實務見解?印證,對瞭解政府採購法有極大幫助,值得推薦給各位想瞭解政府採購之讀者,特以?序。
吳澤成
序於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
111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