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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傳法句經

南傳法句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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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6267134818
了參法師
華夏出版有限公司
2023年5月08日
93.00  元
HK$ 88.35  






ISBN:9786267134818
  • 叢書系列:圓明書房
  • 規格:平裝 / 208頁 / 13 x 18.8 x 1.1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圓明書房


  • 宗教命理 > 佛教 > 南傳佛教











      一、本書句句都是佛陀給與我人的格言。是南國僧伽考試比丘資格的寶典。是佛教的精髓。所以先把它譯出,以供有心於佛教者的研究。

      二、本譯本所根據的巴利原文:1. 以倫敦巴利聖典出版協會(Pali Text Society )的羅馬字體本為主;2. 以錫蘭字體版本為參考。

      三、翻譯本書時,以錫蘭出版的Narada的《法句》英譯本及美國哈佛大學出版的C.R.Lanman教授的《法句譬喻》英譯本,並日本出版的福島直四郎的《法句經》日譯本為對照。

      四、本書的註釋,大部是根據巴利文註解與錫蘭文註解及參考英譯本註釋。

      五、為便於學者可與巴利文對讀之故,本書仍以直譯為主。

      六、為力求符合原文之意,本書的頌文翻譯完全不拘限於字數及句數。所以五言,六言,七言的句子和一頌四句,六句,八句的都有。

      七、頌文中圓括弧()內的字,都是譯者根據註解及文意加入的。

      八、為便於讀者的檢查起見,每頌之首,都冠以一二等中文數字而記全書的總頌數。

      九、圓圈內的???等號碼,是每品註釋的符號。

      十、為幫助讀者的了解,本書都加以新式標點。


     





    一 雙品

    二 不放逸品

    三 心品

    四 華品

    五 愚品

    六 智者品

    七 阿羅漢品

    八 千品

    九 惡品

    十 刀杖品

    十一 老品

    十二 自己品

    十三 世品

    十四 佛陀品

    十五 樂品

    十六 喜愛品

    十七 忿怒品

    十八 垢穢品

    十九 法住品

    二十 道品

    二一 雜品

    二二 地獄 品

    二三 象品

    二四 愛欲品

    二五 比丘品

    二六 婆羅門品





    印順導師序



      「法句」(Dharmapada),是從佛說中錄出的偈頌集。《智度論.三三》說:這是「佛弟子抄集要偈」;十二分教中,屬於優陀那(Udana)。(參《俱舍論.一》)宋譯的「法句」,題作《法集要頌》,即是法優陀那的義譯。



      一切有部的傳說:「佛去世後,大德法救(Dharmatrata)輾轉隨聞,隨順纂集,制立品名:謂集無常頌立為無常品,乃至梵志頌立為梵志品」(《婆沙論.一》);即指「法句」而說。然依吳支謙(西元二三○頃作)的〈法句偈序〉說:「五部沙門,各自鈔釆經中四句六句之偈,比次其義,條別為品。……故曰《法句》。」法救為西元前一世紀人,他應該是改編者。從五部沙門的各集法句而說,大抵先有名為「法句」的偈頌集,等到部派分流,各部又各有增編、改編。但既然都是從佛經中集出,也就不致因再編而損減了價值。



      法句,或譯法跡。法,是佛弟子所行與所證的。跡,是形跡,足跡。依足跡去尋求,可以得知所到的地方。引申此義,聚集多「名」,能因此而圓滿的詮表意義,即名為句(此如中國所說的「筌蹄」)。釋尊的教說,不外乎「法說、義說」。略集詮法詮義的要偈,即名為「法句」、「義句」。與法句相對的「義句」,見於法藏部的四分律——三九、五四。這與我國舊譯的《義足經》(Arthapada)相合。在其他的學派中,稱為〈義品〉(Arthavarga)。釋尊的時代,億耳(Sona Kotikarna)於佛前誦〈義品〉;古典的《雜阿含經》,說到「誦說法句」這類法義的要集,釋尊住世的時代,已經存在,實是最古的成文佛典。支謙序說:「其在天竺,始進業者,不學法句,謂之越?。此乃始進者之鴻漸,深入者之奧藏!」意義深長而切要,偈頌又便於讀誦。一直到現在,錫蘭等處還是以「法句」為初學者入門的書。其實,這不但是「始進者之鴻漸」,還是「深入者之奧藏」呢!



      支謙的〈法句偈序〉說:「《法句經》別有數部:有九百偈,或七百偈,及五百偈」。在支謙以前,中國已有法句初譯的七百偈本。如說:「近世葛氏,傳七百偈」。但在我國的譯經史上,已無可考見,維衹難(Vighana)於黃武三年(西元二二四)到武昌來,支謙從他受《法句偈》,是第二譯的五百偈本。但「譯所不解,則缺不傳,故有脫失」。後來,支謙又從竺將(或作律,或作持)炎,重新校定。竺將炎所傳的,又多了十三品,成為三十九品,七百五十二偈;即是現存的吳譯《法句經》本。這應該與葛氏的七百偈本相近吧!這已是第三譯了。考究起來,維祗難的五百偈本,實與錫蘭(銅鍱部)所傳的法句,大致相當。如現存吳本的三十九品:



      〈無常品.一〉——〈言語品.八〉……錫蘭本缺

      〈雙要品.九〉——〈愛欲品.三二〉

      〈利養品.三三〉…錫蘭本缺

      〈沙門品.三四〉——〈梵志品.三五〉

      〈泥洹品.三六〉——〈吉祥品.三九〉……錫蘭本缺



      錫蘭傳本,恰好缺十三品(十三品共二五七偈)。維衹難所傳的二十六品,為四百九十五偈,雖與錫蘭本不能盡合(次第是十九相合的),大體可說一致。至少,這是大陸分別說系(銅鍱部也屬分別說系),如化地或法藏部等所傳,與銅鍱部相近。到西晉惠帝末年(西元三○五頃),法炬與法立譯《法句譬喻經》四卷。這是法句的解說——?事由釋頌義。品目與竺將炎本一致,但僅是一分而已(《法句偈》多依舊譯)。姚秦皇初五年到六年(西元三九八年——三九九年),僧伽跋澄(Samghabhata)與佛念,譯《出曜(出曜即譬喻的意譯)經》三十卷。所解說的法句偈,「集比一千章,立為三十三品」(經序)。從〈無常品.第一〉,到〈梵志品.三十三〉;這是一切有部所傳的法偈集本。宋太宗時(西元九九○頃),天息災譯《法集要頌》四卷,與三十三品,近一千章的數目相合;引用秦譯的原頌極多。約法句偈說,這是第四譯、第五譯了。支謙傳說的九百偈本,大抵即指這有部所集本而說。銅鍱部所傳的巴利語本,法舫法師在錫蘭時,曾有一譯稿。可惜不曾精勘整理,他就去世了!最近,由了參法師譯為華文,參考舫師的舊稿,只引用了數頌,其他都從新譯出。這在我國法句偈的譯史中,是第六譯。



      記得,三十五年暮春,我與了師在重慶分別,他去錫蘭修學而我回浙江。竟是六個年頭了!今已開始迻譯,這真是值得慶慰的!巴利語的聖典,希望能不斷的譯出來!錫蘭來信,要我寫一篇序。我不會巴利文典,從何談起!所以略述法句偈的譯史以代序。



      我覺得:一切佛法,同源於釋尊的身教語教。在往後的流傳中,或重於句義的集理,或重於微言的發揮;或寧闕勿濫的偏於保守,或適應無方而富於進取;或局而不通,或濫而不純:這才因時因地而成為眾多的學派。現存的一切佛教,一切聖典,都染有部派的色彩。現代的佛教者,應該兼收並蓄。從比較的研考中,了解他的共通性與差別性。從發展演變的過程中,理解教義的進展,停滯或低落。這才能更完整更精確的體解佛意,才更能適應這無常流變的世間。如執一為是,或自稱為原始,或自譽為究竟,自是非他,這於世界佛教的前途,將是一重可怕的陰影!



      一切佛法,同源異流,任何學派、文典,都難以絕對的推為一如佛說,而應從比較中去理解。這可舉《法句偈》為例來說明。新譯為第一偈:「如輪隨獸足」;舊譯作「車轢於轍」。Pada,可譯為足,所以新譯解說為:如車輪隨於拖車的獸足。但也可譯為跡:「轍」即車跡,所以舊譯都解說為:如車輪的壓於車跡而過。由於釋義不同,傳說的事由也就不同。這是源於同一語文而釋義不同的例子。



      新譯第五頌的「從非怨止怨」;舊譯法句,以及《中阿含.長壽王經》,各部廣律,都是「以怨止怨,決不可能」的意思。「從非怨止怨」,「非以怨止怨」,這是本於同一語句,而傳誦不同的一例。



      新譯的五八、五九頌,上頌為喻說:如糞穢聚中,能出生清香而可愛的蓮華,舊譯也都是一樣的。下頌是合法:依舊譯,於生死穢惡眾生中。有佛弟子——慧者,從中出離而得道。《出曜經》作於下賤人中,能出生解脫的聖者。據新譯,在盲暝的凡夫中,佛弟子以智慧光照。這對於從糞穢出生蓮華的比喻,似乎不相合。這在菩薩行者比喻即解說為:蓮華不生於高地,必須生於淤泥卑溼處。惟有不離生死的穢惡世間,才能修行成佛,以慧光覺照眾生。這是同聞異解,因機而差別的一例。



      新譯四四頌:「誰征服地界,閻魔界天界」?舊譯作:「孰能擇地,捨鑑(應作監、即監獄)取天」?征服,舊譯為擇,即抉擇;錫蘭的解說為「如實了解」,這是一樣的,罽賓所傳,地為愛欲,錫蘭傳者,以地為自己,以閻魔界為四惡趣,以天界為人及六欲天,意義都不明顯,妥貼。原來《阿含經》中,佛不一定說五趣六趣,每以現生人間為本,使人了解何善何惡,不致下墮於地獄,而能上生於天趣。所以,征服地界,即人類如實了解,而能自主的(不為他轉,即征服意)離地獄而生天。地,是大地人類;監——閻魔界是地獄,天即三界諸天。這如下頌所說,惟有(人間的)「有學」(依有部說,頂位或忍位)才能決定的,於來生不墮地獄而生天趣。這豈非文從義順!學派的解說,可能為一是一非的,也可以兩存的,也有應該再為確訓的:這又是一例。



      略讀新譯的《法句偈》,使我向來所有的——切學派,一切聖典,同樣尊仰而決不偏從、自由擇取的信念更加深了。世界三大文系的聖典,在彼此交流以後,佛法必將發揚出更精確、更豐富、更偉大的光芒!


    民國四十一年六月 印順 序於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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