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法」並非一部法律,而係泛指一切與國家行政相關之法律,與公行政有關之法規範皆乃行政法之範疇。然而,行政法規範了行政權的組織、作用、程序以及救濟等,主要包含「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行政救濟法」三大範疇。其抽象的概念;廣大且難以精準掌握的範圍,時常讓考生頭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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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書號:9786267353585)由名師趙雍與三民輔考法科編輯團隊合作,透過近十年數據分析考點,將章節做系統化整合,搭配上歷屆試題解析,有助於掌握考試脈絡,是幫助考生透過自學,循序漸進吸收行政法的優質好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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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三大特色亮點:
★收錄112年5月最新修正法規!
★收錄111∼112年最新試題,100%題題詳解與擬答!
★隨書附贈「廖震老師親授!行政法解題心法影音課程」,有效提升應考實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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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適用】
(一)採測驗式題型
.普通考試(普考):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戶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財經廉政、教育行政、勞工行政、原住民族行政、客家事務行政等類科。
.身障人員(身障)四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類科。
.原住民族四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教育行政、原住民族行政、法警類科。
.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四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勞工行政類科。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特)四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戶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教育行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商業行政行政等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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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採申論式題型
.關務人員三等:財稅行政、關稅法務類科。
.關務人員四等:一般行政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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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採申論式和測驗式之混合題型
.高考三級: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戶政、人事行政、法制、法律廉政、財經廉政、教育行政、勞工行政、客家事務行政等類科。
.身障人員(身障)三等:一般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等類科。
.原住民族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人事行政、原住民族行政等類科。
.移民行政人員三等、四等:移民行政類科。
.退除役轉任公務人員三等:一般行政、社會行政、人事行政等類科。
.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地特)三等:一般行政、一般民政、社會行政、戶政、人事行政、法律廉政、教育行政、社會工作、勞工行政、商業行政行政等類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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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書特色】
.坊間行政法書籍又重又厚,考前真的看得完嗎?
.大法官解釋數量已突破八百大關,篇篇都像萬言書,誰來幫我去蕪存菁?
.申論題要怎麼寫才能獲得閱卷老師青睞?選擇題要怎麼才能在最短時間內判斷出正確選項?
以上關於考生對《行政法(概要)》這一科所面臨的問題,三民輔考都知道,這本書將帶您解決困惑,取得高分!本書特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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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四大編共30章提煉考試重點
行政法概要向來就以「概念抽象、範圍廣、內容深淺不一」而聞名。三民輔考濃縮行政法之「基本概念原則、行政組織法、行政作用法、行政救濟法」等四大編內容,30章重點深入淺出。難懂的艱深概念附有「補充說明」,讀者可隨時用來理解內文。易混淆的觀念更使用了表格做統整歸納,透過互相對照,毫不費力就釐清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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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247題牛刀小試檢驗學習成效
本書藉由歷年試題判斷常考概念,加以整理建立基本架構。複雜的大法官解釋採重點節錄,幫讀者去蕪存菁。每章附有牛刀小試精選試題,可透過單元練習檢驗自我學習的成效與盲點。本書用最精簡的內容讓讀者掌握行政法最精要的部分,一本在手,奧義盡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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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100%題題擬答與詳解
本書收錄111∼112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高考三級)、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普考)、地方特考四等、司特四等考試(法院書記官、法警、執行員)試題共9份,100%題題擬答與詳解。申論題具備考點層次解析,選擇題教讀者如何判斷條文選對選項。三民輔考欲憑此書,讓讀者面對選擇題,箭箭中鵠;面對申論題,解題思路澎湃縱橫,不絕於卷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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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隨書贈送「廖震親授!行政法解題心法影音課程」
由三民補習班名師廖震親自傳授,一方面掌握命題趨勢,數據分析歷年考題,觀察命題落點,強化應試即戰力,引導考生解題思緒,下筆神助攻。千名上榜生一致推薦,課程只送不賣,詳情請掃書封QRco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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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準備要領】
一、熟記常考法條
須記憶的法條可分為「傳統重要法條」及「新修正法條」,說明如下:
(一)傳統重要法條
從歷屆試題中找出命題趨勢與重要考點,將該焦點的相關法條加以標記並熟讀,利於掌握此科基本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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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修正法條
新修條文常為重要考點,應養成隨時關注修法動態的習慣,藉此培養判斷命題趨勢之題感。例如111年6月22日修正公布之行政訴訟法,其施行日期為112年8月15日,新修法之行政訴訟制度該如何運作、新舊法間適用上之差異、以及其立法理由,應為來年的命題新寵,不可不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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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掌握重要觀念與原則
自歷屆試題分析可知,申論題部分行政處分、行政程序、行政救濟幾乎年年都有出題,故三者須搭配閱讀,解題時才不會有遺漏。選擇題部分則約有40%之命題會落在「行政法基本原則、行政程序法」主題上,可見掌握這兩部分的常考觀念與原則格外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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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法官釋字重點需熟稔於心
歷年之重要大法官解釋常化為考試題目,使用本書內節錄之重要內容,可將眾多大法官解釋文與理由書做統整,將寶貴時間花在刀口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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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反覆練習歷屆試題
考古題的練習十分重要!除可熟悉命題焦點外,尚可排除其他較不常出題內容,節省研讀時間。在練習過程中,發現自我學習的死角,避免實際上戰場時因慌亂而錯失分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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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改版之修法綜覽】
◎行政院組織法(112.04.26修正)
◎行政訴訟法(111.06.22修正,112.08.15開始施行)
◎法院組織法(111.06.22修正,部分法條112.08.15開始施行)
◎公務員任用法(112.02.15修正)
◎公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112.01.11修正)
◎公教人員保險法(112.01.11修正)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112.05.03修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