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春秋三傳(下)

春秋三傳(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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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6267296981
孔子
杜預,何休,穀梁子
華夏出版有限公司
2024年4月04日
77.00  元
HK$ 73.15  






ISBN:9786267296981
  • 叢書系列:傳世經典
  • 規格:平裝 / 148頁 / 17 x 23 x 0.8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傳世經典


  • 人文社科 > 歷史 > 中國歷史 >











      春秋三傳,對孔子的《春秋》進行解釋並加以闡述的三部最具影響力的著作:

      ● 《春秋左氏傳》,通稱《左傳》或《左氏春秋》,相傳為春秋時魯國史官左丘明所著。

      ● 《春秋公羊傳》,簡稱《公羊傳》,相傳為戰國齊人公羊高所著。

      ● 《春秋穀梁傳》,簡稱《穀梁傳》,相傳為戰國魯人穀梁子在其老師子夏的口授下所著。



      讀《春秋》,必須讀三傳,然三傳文辭不加注解也讀不明白。自漢至清,注解傳文,或研究其要義者,多得不勝枚舉,但基本的注解應該是十三經裡的注疏。《左傳》,晉杜預注,唐孔穎達疏。《公羊傳》,漢何休注,唐徐彥疏。《穀梁傳》,晉范寧注,唐楊士勳疏。



      三傳注疏各有凡例,依例研究經傳,自得其便,但不能偏執一家,自以為是。一部《春秋》是孔子的傑作,孔子的學問包羅萬象,《春秋》的含義何嘗簡單?所以,研讀春秋,不但不能以今古文任何一家自限,更應探求於易禮詩書,始能窺測聖人的真意。(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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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卷首

    綱領

    王朝世表

    年表

    王朝列國世次

    王朝列國興廢說

    列國爵姓

    名號歸一圖

    卷一 ?公

    卷二 桓公

    卷三 莊公

    卷四 閔公

    卷五 僖公上

    卷六 僖公下 上冊

    卷七 文公

    卷八 宣公

    卷九 成公

    卷十 襄公上

    卷十一 襄公下 中冊

    卷十二 昭公上

    卷十三 昭公中

    卷十四 昭公下

    卷十五 定公

    卷十六 哀公 下冊

    附錄經傳

    陸氏三傳世文音義









      「春秋」者,魯史記之名也。記事者,以事繫日。以日繫月,以月繫時,以時繫年,所以紀遠近、別同異也。故史之所記,必表年以首事,年有四時,故錯舉以為所記之名也。《周禮》有史官,掌邦國四方之事,達四方之志。諸侯亦各有國史。大事書之於策,小事簡牘而已。《孟子》曰:楚謂之《檮杌》,晉謂之《乘》,而魯謂之《春秋》,其實一也。韓宣子適魯,見《易•象》與魯《春秋》,曰:「周禮盡在魯矣。吾乃今知周公之德與周之所以王。」韓子所見,蓋周之舊典《禮經》也。周德既衰,官失其守。上之人不能使《春秋》昭明,赴告策書,諸所記注,多違舊章。仲尼因魯史策書成文,考其真偽,而志其典禮,上以遵周公之遺制,下以明將來之法。其教之所存,文之所害,則刊而正之,以示勸戒。其餘則皆即用舊史,史有文質,辭有詳略,不必改也。故傳曰:「其善志。」又曰:「非聖人孰能脩之?」蓋周公之志,仲尼從而明之。左丘明受經於仲尼,以為經者不刊之書也,故傳或先經以始事,或後經以終義,或依經以辯理,或錯經以合異,隨義而發。其例之所重,舊史遺文,略不盡舉,非聖人所脩之要故也。身為國史,躬覽載籍,必廣記而備言之。其文緩,其旨遠,將令學者原始要終,尋其枝葉,究其所窮。優而柔之,使自求之;饜而飫之,使自趨之。若江海之浸,膏澤之潤,渙然冰釋,怡然理順,然後為得也。



      其發凡以言例,皆經國之常制,周公之垂法,史書之舊章。仲尼從而脩之,以成一經之通體。其微顯闡幽,裁成義類者,皆據舊例而發義,指行事以正褒貶。諸稱「書」、「不書」、「先書」、「故書」、「不言」、「不稱」、「書曰」之類,皆所以起新舊,發大義,謂之變例。然亦有史所不書,即以為義者,此蓋《春秋》新意,故傳不言「凡」,曲而暢之也。其經無義例,因行事而言,則傳直言其歸趣而已,非例也。故發傳之體有三,而為例之情有五。一曰:「微而顯」,文見於此,而起義在彼。「稱族,尊君命;舍族,尊夫人」、「梁亡」、「城緣陵」之類是也。二曰「志而晦」,約言示制,推以知例。參會不地、與謀曰「及」之類是也。三曰「婉而成章」,曲從義訓,以示大順。諸所諱辟,璧假許田之類是也。四曰「盡而不汙」,直書其事,具文見意。丹楹刻桷、天王求車、齊侯獻捷之類是也。五曰「懲惡而勸善」,求名而亡,欲蓋而章。書齊豹「盜」、三叛人名之類是也。推此五體,以尋經、傳,觸類而長之。附于二百四十二年行事,王道之正,人倫之紀備矣。或曰:《春秋》以錯文見義。若如所論,則經當有事同文異而無其義也。先儒所傳,皆不其然。答曰:《春秋》雖以一字為褒貶,然皆須數句以成言,非如八卦之爻,可錯綜為六十四也,固當依傳以為斷。古今言《左氏春秋》者多矣,今其遺文可見者十數家。大體轉相祖述,進不成為錯綜經文以盡其變,退不守丘明之傳。於丘明之傳,有所不通,皆沒而不說,而更膚引《公羊》、《穀梁》,適足自亂。預今所以為異,專脩丘明之傳以釋經。經之條貫,必出於傳。傳之義例,總歸諸凡。推變例以正褒貶,簡二傳而去異端,蓋丘明之志也。其有疑錯,則備論而闕之,以俟後賢。然劉子駿創通大義,賈景伯父子、許惠卿,皆先儒之美者也,末有潁子嚴者,雖淺近亦復名家,故特舉劉、賈、許、潁之違,以見同異。分經之年,與傳之年相附,比其義類,各隨而解之,名曰《經傳集解》。又別集諸例及地名、譜第、歷數,相與為部,凡四十部,十五卷,皆顯其異同,從而釋之,名曰《釋例》。將令學者觀其所聚,異同之說,《釋例》詳之也。或曰:《春秋》之作,《左傳》及《穀梁》無明文,說者以為仲尼自衛反魯,脩《春秋》,立素王。丘明為素臣。言《公羊》者,亦云黜周而王魯,危行言孫,以辟當時之害,故微其文,隱其義。《公羊》經止獲麟,而《左氏》經終孔丘卒,敢問所安?答曰:異乎余所聞!仲尼曰:「文王既沒,文不在茲乎?」此制作之本意也。歎曰:「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蓋傷時王之政也。麟鳳五靈,王者之嘉瑞也。今麟出非其時,虛其應而失其歸,此聖人所以為感也。絕筆於獲麟之一句者,所感而起,固所以為終也。曰:然則《春秋》何始於魯隱公?答曰:周平王,東周之始王也。隱公,讓國之賢君也。考乎其時則相接,言乎其位則列國,本乎其始則周公之祚胤也。若平王能祈天永命,紹開中興;隱公能宏宣祖業,光啟王室,則西周之美可尋,文武之?不隊,是故因其歷數,附其行事,采周之舊,以會成王義。垂法將來。所書之王,即平王也;所用之歷,即周正也;所稱之公,即隱公也,安在其黜周而王魯乎?子曰:「如有用我者,吾其為東周乎!」此其義也。若夫制作之文,所以彰往考來,情見乎辭。言高則旨遠,辭約則義微。此理之常,非隱之也。聖人包周身之防,既作之後,方復隱諱以辟患,非所聞也。子路欲使門人為臣,孔子以為欺天。而云仲尼素王,丘明素臣,又非通論也。先儒以為制作三年,文成致麟,既已妖妄。又引經以至仲尼卒,亦又近誣。據《公羊》經止獲麟,而《左氏》小邾射不在三叛之數,故余以為感麟而作,作起獲麟,則文止於所起,為得其實。至於「反袂拭面」,稱「吾道窮」,亦無取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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