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版序
生命如果是一場旅程,那好書就是佇在每個景點旁的告示牌,載明基本但重要的說明,但又不會減少你思考、想像的空間,不喧賓奪主卻又有其份量。
憲法法庭113年憲判字第6號判決有關「消防警察人員類別考試身高限制案」的理由中,有一段論證「身高限制對女性所為之不利差別待遇,其手段與目的間難謂具實質關聯性」的文字,很值得分享給大家。
該段文字如下:「況且消防工作相當多元,包括防災宣導、備勤、消防安全檢查、支援災害現場應變、督勤(消防勤務實施要點第11點參照)。具體而言,除火災外,尚包括各種天然與人為災害搶救,例如地震、颱風、水災、爆炸等各種災難,甚至包括其他民眾服務案件等。身高較高之消防人員在處理某些類型之災害搶救上固然有其優勢,惟面對各種不同類型之消防勤務以及災害現場與搶救工作,身高略矮之消防人員除可以擔任一般消防勤務外,進入空間較為狹小之災害現場,亦有其優勢。凡此,均屬完整之救災團隊所不可或缺。」而有關工作的多元性,警察亦屬之,包括犯罪預防宣導、備勤、臨檢盤查、支援災害現場應變、督勤。或許並非每位同仁都能在犯罪偵查上游刃有餘(但仍應有基本的知識),但面對各種不同類型之警察勤務以及刑案現場與安全工作,如自身有相關的專業,都能有其優勢,均屬完整之治安團隊所不可或缺。也因此,各級長官除鼓勵同仁爭取績效外,也要包容、認識及鼓勵有不同特質的同仁,建立他們在治安團隊的歸宿,進而打造偵查與預防並重的治安團隊。而不是用一條看不見的線,給予這個已經算是弱勢團體中的個體更不利的差別待遇。
除了自我認同的層次外,身與心的健康也是警察重要的課題。
參照釋字第785號解釋謝大法官銘洋在其部分協同部分不同意見書的內容:「考慮到勤一休一的勤休安排方式,造成消防人員嚴重超勤過勞,影響健康甚鉅,本席認為未來於依本解釋框架性立法時,應明定超勤時數的最高上限,甚至應該規定消防人員得請領加班費的時數上限,超過此一時數上限就應該強制補休假,而且縱使是整日24小時的勤務,勤務的安排也應該考量工作的性質與工作量的輕重,安排適當的休息、睡眠時間,讓消防人員能有真正充足的休息,也能避免不必要的工作意外發生,以符合憲法保障健康權的意旨。在立法院尚未為框架性立法前,行政主管機關現在也應該要依照本號解釋意旨立即檢討改進。」到了今天,距108年11月大法官作成解釋後已5年,同仁是否都已能被安排適當的休息或睡眠時間?進一步,更應該探詢,保障同仁健康權、身體權或生命權的相關設備,是否完善?這樣進步的幅度,我們是否都滿意?這都是值得大家時時檢視、刻刻叮嚀的沉重議題(自身也該注意),也是當權者不該迴避的責任。
至於本書五版的出版,首要感謝廣大讀者的愛護與推薦,動輒看見網路上讀者們搶購及詢問的留言,都能讓執筆團隊感覺欣慰。
本次改版,收錄了近年具有考相的重要試題(尤其警械使用條例相關規定),也刪除過舊或修法後已無意義之試題;讀者們可以先透過本書編排的次序,先逐條逐題的閱讀,便可在最短的時間中,地毯式地掌握警察法規基礎的內容;後可再以《這是一本警察法規解題書》,深入每章的爭點,了解研究者關注的方向及其所提出的意見,以全盤掌握警察法規的內涵。
最後,要感謝摯愛的家人及老師們!
也要感謝讀享團隊的每位夥伴!
敬祝諸位闔家平安、金榜題名!
執筆者一同敬誌
202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