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
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於113年1月13日舉行投票,並順利完成選舉。本次總統、副總統選舉由民主進步黨推薦之賴清德先生與蕭美琴女士以5,586,019票當選總統及副總統,投票率71.86%,得票率40.05%。立法委員選舉區域、原住民選舉投票率為71.84%,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選舉投票率為71.78%,計有3個政黨在立法院佔有席位(中國國民黨52人、民主進步黨51人、台灣民眾黨8人)。
選舉是眾志成城的任務,有賴縝密規劃的選務行政,依據法令規定,於法定期程內,完成各項選務工作。為期圓滿順利完成本次選舉,中央選舉委員會賡續推動各項選務革新工作,確保選務工作順暢,積極檢討修正相關法規,按照預定進度完成各項選務工作,並透過中央選務指揮及緊急應變機制,掌握各項選務突發狀況,執行緊急應變處理措施,順利完成選舉任務,未來亦將繼續檢討改進各項選務措施,提升選舉品質,更加深化並鞏固我國的民主政治。
中央選舉委員會在辦理各項公職人員選舉之後,均將辦理過程資料,予以歸納整理,鋪陳縷敘,編輯選舉實錄,除為選舉歷程留下歷史紀錄,藉以作為改進依據外,同時供各機關、學校、團體典藏以及社會各界人士研究分析之參考。《第16任總統副總統及第11屆立法委員選舉實錄》編纂工作業已完竣,付梓之際,謹綴數語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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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選舉委員會主任委員李進勇敬識
中華民國11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