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行政法一般原則的具體實踐
透過實際案例引導行政法思維,破解抽象的法律原則及生硬的法律概念,理析錯綜繁瑣的法律條文與行政規章,培養從具體案例掌握行政法問題的法律思維能力,為本系列寫作的立意。秉此初衷,筆者賡續檢索重要行政法院裁判,剪裁梳理問題爭點與法院見解,說解評釋,乃有卷二之作。為使裁判中之具體事實與抽象規範相輔相成,蔚為系統性之行政法知識,特採主題式編寫方法,擇「行政法一般原則」為首發主題,輯編成書,初試啼聲。
本卷從選錄裁判中抽繹而出之行政法一般原則,主要有:法律保留原則、平等原則、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期待可能性原則、一事不二罰原則、責任原則。依筆者之見,可類分為三:一、屬規範位階之結構性原則(法律保留原則);二、蘊含價值取向之實質性原則(平等原則、不當聯結禁止原則、期待可能性原則);三、以處罰為中心的諸法原則(一事不二罰原則、責任原則),三者交互關聯。本書卷分十講,串連融貫各殊理路與重點,其中期待可能之為法原則,橫跨各法領域,於行政法秩序之運用,面向多端,略有:行政處罰之阻卻責任事由、行政法義務課予之合法性審查、不真正不作為犯之構成要件等,部分與刑事法原則有共通之處,部分則是行政法之特有命題,行政法上義務之掌握與體系層次之建構,厥為至要。卷末二講提列「行政裁量」與「計畫裁量」之司法審查課題,向為行政法之基本課題,究其旨趣,無非即是行政法一般原則之具體實踐。
Ius est ars boni et aequi(筆者譯:法是至善與公平之藝術),據信,語出二世紀哲人Celsus,傳沿至今,良法善治、公平正義,始終可企而未及,一般原則與具體實踐之間的距離,唯賴吾人戮力拉近,冀望本書棉薄之力有助於法治行政思考資源的累積。 本書之成,工序繁複,凡裁判蒐集、梳理節要、爭點分析、圖表製作及觀點闡釋等,缺一不可。其間,承蒙張庭瑀、吳智鈴、 董道心等學棣費心協助,辛勞備至,謹此申謝。文責由筆者自負,不在話下。
李建良
2025春寒雨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