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 序
第0章 考試準備技巧
第一節 讀書的習慣與方法
第二節 考題的寫作方式
第三節 本書題目之練習方式
第1章 總 論
第一節 證券交易法之立法緣起、目的與主管機關
◆爭點限時通:何謂公開原則?
◆爭點限時通:我國金管會是否具備獨立性?
第二節 有價證券
◆爭點限時通:中籤通知書是否為有價證券?
第三節 證券市場之分類
第四節 證券交易所
第五節 證券商
第2章 有價證券之募集、發行及私募
第一節 核准制與申報制
第二節 募集與發行之相關規定
第三節 出售老股之公開招募
第四節 私募之相關規定
第3章 公司治理
第一節 公開發行公司之股東會特別規定
第二節 內部人轉讓股票之限制與資訊公開
第三節 強制股權分散政策
第四節 公司買回庫藏股
◆爭點限時通:公司依證交法第28條之2買回股份,是否仍可能成立操縱市場?
◆爭點限時通:內線消息明確後,公開前,公司依證交法第28條之2買回股份,是否可能成立內線交易?
第五節 公開發行公司之董事會設置
◆爭點限時通:公開發行公司違反證交法第26條之3第2項之規定,同時當選「代表人董事」及「代表人監察人」之效力為何?
第六節 獨立董事
第七節 審計委員會
◆爭點限時通:修法拔除個別獨立董事之股東會召集權是否妥適?
第八節 薪資報酬委員會
第4章 公開收購
第一節 一般單獨或與他人共同取得股份之申報義務
第二節 公開收購
◆爭點限時通:證交法第43條之5第4項與公司法第173條之1第1項關於召集股東臨時會之規定,應如何適用?
第5章 證券詐欺與資訊不實
第一節 證券詐欺與資訊不實之區別
◆爭點限時通:證交法第20條之1各賠償義務人間是否負連帶責任?
◆爭點限時通:董事應如何推翻其推定過失責任?
◆爭點限時通:會計師事務所是否與簽證會計師負連帶責任?
◆爭點限時通:永續報告書不實,是否應負證券詐欺或資訊不實責任?
◆爭點限時通:持有人之範圍應如何界定?
第二節 因果關係之認定方式
◆爭點限時通:持有人得否以詐欺市場理論推定交易因果關係?
第三節 損害賠償之計算方法
◆爭點限時通:財報不實揭露後,投資人未出脫持股是否「與有過失」?
◆爭點限時通:財報不實之受害者因該公司股票而受部分利益,是否與求償金額「損益相抵」?
第6章 公開說明書責任
第一節 違反交付公開說明書義務之責任
第二節 公開說明書虛偽不實之責任
◆爭點限時通:「財務預測」(性質上為軟性資訊Soft Information)是否應揭露?如何揭露?
◆爭點限時通:「財務預測」可否成為公開說明書的主要內容?
◆爭點限時通:善意相對人是否僅包含直接向公司認募股票之人?
第7章 操縱市場
第一節 操縱市場之立法意旨
第二節 操縱市場之行為態樣
◆爭點限時通:本款是否以「誘使他人買賣」為要件?
◆爭點限時通:「護盤」行為是否適法?應如何評價?
第8章 短線交易
第一節 概 說
第二節 我國之短線交易歸入權法制
第三節 歸入權之計算方式
第9章 內線交易
第一節 概 說
◆爭點限時通:蔭影交易是否為內線交易?
第二節 我國內線交易之成立
◆爭點限時通:我國消息受領人是否應以具備Dirks案要件者為限,始成立內線交易?
◆爭點限時通:我國消息受領人,是否包含間接消息受領人(或稱遙遠的消息受領人,remote tippee)?
◆爭點限時通:駭客是否成立內線交易?
◆爭點限時通:公司依證交法第28條之2買回公司股票,是否成立內線交易?
◆爭點限時通:法人是否為內線交易之規範主體?
◆爭點限時通:預定的交易計畫是否仍成立內線交易?
◆爭點限時通:基金經理人搶先交易是否構成內線交易?
第三節 內線交易之民事責任
第四節 內線交易之刑事責任
第10章 證交法之其他重要刑事責任
第一節 非常規交易
第二節 特別侵占及特別背信
第三節 危害資通安全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