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改版,全書整體架構未予變動,然就每一章的內容重新解構與布局,或予以建立適當標題、調整段落順序、改寫部分文句,使整體結構更流暢,以期讀者更能有所領略。布局之調整及教學、研讀次第如下:
一、第一章僅概略說明確信案件,詳細內容則安排於第十七章另行闡述,以期讀者能於第一、二章及第四章至第十六章,先釐清特定類型確信案件——歷史性財務資訊查核案件(合理確信)——之完整概念及流程後,再於第十七章通盤瞭解適用於各種不同類型標的及標的資訊之確信案件及TWSAE3000的規範內容。
二、將原第八章有關聲明之分類整併至第四章,以期於第四章就聲明建立概念時,能更全面、完整理解聲明的涵義,並為第六章進一步查核程序之說明建立先備知識。
三、第六章最後一節更名為「財務報表查核之執行」,並將原第八章有關風險評估程序與進一步查核程序部分內容於此節概要說明,以對後續第八章的內容提供架構與引導,而第八章則著重審計準則相關規定之解析。第十二章交易循環一節亦提及進一步查核程序,第六章相關說明亦為後續交易循環查核章節提供架構與引導。讀者可以從這第六章、第八章及第十二章相關部分進行研讀,以更完整建立有關進一步查核程序之概念。
四、將原第六章有關關係人之關係及交易,以及受查者所適用法令及遵循之一般性瞭解之內容,整併至第八章,以期整體更具連貫性。
五、第十八章新增「鑑識會計」一節,主要係針對鑑識會計服務指引有關鑑識會計基礎架構內容,包括鑑識會計之定義、目的及服務範圍、基本行為守則、委任與選任相關事項、證據與工作底稿及鑑識會計報告等進行介紹。
整體言之,讀者藉由本書第一章瞭解審計學之理論和實務,以及會計師服務案件準則總綱之內容,並在第二章財務報表查核報告之引領下,尤其是會計師查核財務報表之責任段,能先行初略得知財務報表查核的許多關鍵要素,如重大性、不實表達、重大不實表達風險等,並藉由後續第四章至第十六章之介紹,逐一釐清各個查核關鍵要素之概念,以及審計準則的重要規範、查核過程及查核實務。此外,讀者於第十七章及第十八章,可瞭解不同類型確信案件、其他相關服務案件及各類型審計之全面狀況,並可運用先前所建立有關財務報表查核的知識與架構,加以交互印證、再次省思財務報表查核之觀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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