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改版主要針對立法院2025年8月5日三讀通過《貨物稅條例》第8條修正案,新增「非酒精性飲料中,未添加糖或其他甜味劑者」可免徵貨物稅;同時維持既有「符合國家標準之純天然果汁、果漿、濃縮果汁、純天然蔬菜汁」為免稅品項做修正,以及8月29日通過的第12條之5汽車貨物稅減徵,在民國119年底前,購買2000cc以下小客車並完成掛牌,貨物稅每輛減徵5萬元。加上現行汽車汰舊換新的5萬元,共可減徵貨物稅10萬元。機車方面在民國119年底前,購買150cc以下機車並完成掛牌,貨物稅每輛減徵2,000元。加上現行機車汰舊換新的4,000元,如果購買,共可減徵貨物稅6,000元。
本次改版把113與114年各稅的免稅額、扣除額,基本生活費等金額做更正,同時把綜合所得稅、第8章個人所得基本稅額條例的例題部分做更新。幼兒學前特別扣除額放寬與租金扣除由列舉扣除改列特別扣除等也自113年度起適用。當沖降證券交易稅延長至116年、復康巴士免貨物稅延長至118年12月31日。此外前一版已修正所得稅法有關扣繳部分的條文修正,內容包括:修正扣繳義務人範圍,由給付所得之事業其負責人、機關或團體其責應扣繳單位主管等自然人,改為事業、機關或團體等本身。增訂非居住者扣繳稅款之繳納、憑單申報及填發期限,遇連續3日以上國定假日,得延長5日。修正未依規定申報與填發憑單罰則,賦予稽徵機關得於一定裁罰金額範圍內衡酌具體個案違章情節輕重,給予不同程度處罰之裁量權。有關囤房稅2.0之相關房屋稅條例修正已於113年7月1日開始適用,也新增「住家用房屋供自住及公益出租人出租使用認定標準」及「全國單一自住房屋現值一定金額基準與房屋稅差別稅率之級距、級距數及各級距稅率基準」,營利事業所得稅查準則修正亦更新完成。?
第9章遺產及贈稅的免稅額、級距與例題、答案已於前版修正。第三章加入「113年度個人出售房屋之財產交易所得計算規定」,將舊制財產交易所得高價住宅標準下修為臺北市:6千萬元或每坪單價120萬元以上;新北市:4千萬元或每坪單價75萬元以上;桃園市、新竹縣、新竹市、臺中市、臺南市及高雄市:3千萬元或每坪單價50萬元以上;其他地區:2千萬元或每坪單價35萬元以上。如此舊制高價住宅適用範圍擴大,讓設算之所得額更貼近實際所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