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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愛情裡,守好你的法律陣線:結婚、離婚、不婚、再婚,感情裡的法律幸福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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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4065004
蘇家宏,游婉琪
寶瓶文化
2025年10月31日
130.00  元
HK$ 110.5  






ISBN:9789864065004
  • 叢書系列:Vision
  • 規格:平裝 / 288頁 / 14.8 x 20.8 x 1.44 cm / 普通級 / 雙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Vision


  • 人文社科 > 法律 > 生活法律與應用 >









    【推薦序】用法律守護愛,也守護財富 ◎夏韻芬(財經節目主持人、作家)

    【自序】真正的幸福,是透過法律守護自己



    CH1 關於婚姻這項盟約

    ▎婚前須知 ▎


    你真的有結到婚嗎?!──結婚要件與常見盲點

    ˙「結婚真意」很重要

    ˙從「儀式婚」到「登記婚」的變化

    ˙「證人」只需要簽個名就好嗎?

    ˙婚姻有效vs. 無效的判定案例

    ˙補登記、離婚也有學問



    簽婚前協議很勢利?──不是切割,是建立「生活秩序」

    ˙簽婚前協議,會不會太勢利?

    ˙婚前協議可以談什麼?

    - 「忠誠條款」比事後提告更有保障

    ˙婚前協議是婚前的「總體檢」

    【婚前協議書範例】



    婚不結了,給出去的聘金怎麼辦?──訂婚的法律效力

    ˙「訂婚」不是必要程序

    ˙訂了婚,可協議取消、請求賠償

    ˙解除婚約,給出去的聘金怎麼辦?

    ˙哪些情況可以解除婚約?



    海外結了婚,對方卻聲稱未在台登記、不算數?──海外結婚的法律規範

    ˙在國外合法結婚,就是「有效婚姻」

    ˙海外結婚,仍建議返台補登記

    ˙回到案例:曾於海外結婚,回台又與他人結婚,可以嗎?

    - 遇到配偶重婚,怎麼辦?

    - 因為被騙而成為「被重婚」的第三者,怎麼辦?



    ▎婚內失戀時 ▎

    「家暴」能成為離婚理由嗎?──驗傷、申請保護令很重要


    ˙遭遇家暴,第一步該怎麼做?

    ˙怎樣的行為算家暴?

    ˙家暴能成為離婚理由嗎?

    ˙三種保護令:讓法律為你提供實質保護

    ˙談談家暴前的婚姻衝突

    ˙即使有了保護令,仍要懂得自我保護

    ˙避免家暴的五個原則



    另一半外遇,但不想離婚,怎麼辦?──細談「婚姻忠誠切結書」

    ˙不想離婚的相應措施

    ˙細談「婚姻忠誠切結書」

    ˙切結書的法律效力與限制



    偷拍外遇證據,可以嗎?──外遇蒐證別觸法!

    ˙同一個證據,為何在不同訴訟中,有不同結論?

    ˙偷拍有風險,恐觸「妨害祕密罪」

    ˙手機翻拍曖昧訊息也可能觸法

    ˙錄音蒐證可否採用?須個案判斷

    ˙蒐證後,別亂傳!



    婚姻背叛還有分等級?──法院賠償標準大不同

    ˙通姦除罪,不代表外遇無責

    ˙有無發生性行為,判賠金額有差嗎?

    ˙被侵害配偶權,如何提告?

    ˙不一定要打官司!和解也是選項



    小三的先生也能提告?!──化被動為主動的勇氣

    ˙任何人遭遇權益受損,都能提告

    ˙告不告得成?關鍵在證據

    ˙萬一真的被告,怎麼辦?

    ˙化被動為主動,強化話語權

    ˙和解與訴訟,怎麼選?



    當老公把「不給家用」當成離婚的武器……──經濟虐待與反制利器

    ˙經濟弱勢者,更需要法律的保護

    ˙夫妻間的扶養義務,不因感情濃淡而改變

    ˙法律「保命符」:請求家庭生活費用

    ˙反制武器:改定「夫妻財產制」+請求「剩餘財產分配」



    對方不負擔扶養費,還惡意脫產,怎麼辦?──爭取應有的權益與保障

    ˙不離婚,也能爭取夫妻財產分配

    ˙法院也能裁定變更財產制



    CH2 離婚是最後的選項

    ▎好好離婚 ▎

    婚姻觸礁,怎麼離?──三種離婚方式


    ˙離婚方式分三種

    ˙回到案例:收到調解通知,怎麼辦?



    明明辦了離婚,怎麼還被告重婚?──細談「協議離婚」

    ˙婚姻的開始和結束,都不是簽個名那麼簡單

    ˙離婚三要件

    ˙回到案例:什麼情況可以主張「婚姻無效」?



    以為「不愛了」就能離?──細談「裁判離婚」

    ˙「想離」,不一定「能離」

    ˙法定離婚事由有哪些?

    ˙即使分居六年,也不盡然離得成

    ˙「想離卻離不成」的三條出路



    離婚協議寫清楚,好聚好散不糾纏──離婚協議書常見陷阱

    ˙避免夜長夢多,協議書愈詳盡愈好

    ˙離婚協議書常見陷阱

    ˙附加條款

    ˙確保對方不反悔:調解或公證

    【夫妻財產制比較表】



    ▎財富篇 ▎

    離婚≠財產對半分!──揭開最常見的「夫妻財產」迷思


    ˙夫妻財產制的運作方式

    ˙關於「剩餘財產差額分配」

    ˙雙方協議好,仍可以房屋「代物清償」

    ˙哪些財產會被納入分配?

    ˙如果對方偷偷把財產轉給別人怎麼辦?

    ˙協議離婚時,如何保障自己的財產權?

    ˙若想給子女財產,子女真的能拿到嗎?

    ˙不是合法夫妻,能分財產嗎?



    對方刻意隱匿、轉移財產,怎麼辦?──離不離婚,都需保護權益

    ˙兩種自保方法

    ˙對方惡意轉移財產,還買房送小三,怎麼辦?



    離婚後,房產如何處理?──解析「婚前買房」、「婚後共有」及「父母贈與」

    ˙婚後共同購屋:離婚時,房產怎麼分?

    ˙婚前買房、婚後換屋:新房子算婚前財產嗎?

    - 房屋價值、房貸與租金的計算與分配

    ˙父母贈與的房子,離婚要分給配偶嗎?



    婚前積攢的錢財,離婚要分對方嗎?──動產與人壽保險的分配

    ˙金飾珠寶(動產)的分配

    ˙儲蓄險的分配



    離婚一定能拿到「贍養費」嗎?──贍養費是有條件的短期扶助

    ˙贍養費有特定的請求條件

    ˙情境一:協議離婚──可談、可寫進協議,但雙方須同意

    ˙情境二:法院判決離婚──須符合「無過失+生活困難」兩條件

    ˙協議離婚後,可以反悔、上法院要求贍養費嗎?

    ˙贍養費只是一時扶助,不是終身負擔

    ˙比起贍養費,「夫妻剩餘財產差額分配」更有保障

    ˙回到案例:阿明該不該給小瑛贍養費?

    - 離婚協議給付贍養費,會被課「贈與稅」嗎?



    ▎監護篇 ▎

    離婚後,如何保障孩子的權益?──三個關於孩子的常見法律問題


    ˙小孩可以改姓嗎?

    ˙扶養費拿不到,怎麼辦?

    ˙想把房子留給孩子,怎麼做?



    離婚後,扶養費還能再提高嗎?──「情事變更」才有機會調整

    ˙「扶養費」:子女安穩生活的保障

    ˙即使協議書談好,子女仍有權主張扶養費

    ˙回到案例:小孩的扶養費可以事後調整嗎?

    ˙離婚時,應及早約定扶養費



    經濟弱勢,也能爭取孩子的監護權嗎?──判決的關鍵,其實不只是錢

    ˙什麼是監護權?

    ˙監護權的兩種形式

    ˙共同監護是「雙輸」,還是「雙贏」?

    ˙法官的判決,以「子女最佳利益」為優先

    ˙回到案例:經濟弱勢者不一定處於劣勢

    ˙進入監護權訴訟,如何準備證據?



    沒有監護權=與孩子「斷絕關係」?──細談監護人的權利與義務

    ˙「監護權」包含的,不只是權利

    ˙回到案例:孩子肇事,只有監護人要賠



    共同監護好麻煩,每件事都要對方同意?──約定孩子的「主要照顧者」

    ˙共同監護下,約定「主要照顧者」

    ˙「共同監護」的常見約定方式



    離婚後看不到小孩,怎麼辦?──聊聊「探視權」

    ˙探視孩子是權利,也是義務

    ˙對方不給看小孩,可向法院提出聲請

    ˙協議離婚時,如何妥善安排探視?

    【探視協議書範例】



    祖父母想看小孩,可以嗎?──別讓子女因父母離異而離親

    ˙原則上,祖父母沒有直接探視權

    ˙祖父母仍可與父母協調見面

    ˙真實案例:前婆婆生病、想見孫,該不該讓她見?



    對方擅自帶走子女,怎麼辦?──刑事、民事都有法可解

    ˙若協商不成,可尋求法律管道

    ˙探視方不返還孩子的法律程序

    - 延伸問題:孩子不願與家暴父親會面,母親有義務配合嗎?



    CH3 非典型婚姻關係

    結婚、不結婚,差在哪?──不婚伴侶也要保障自身權益


    ˙結婚才有的四大法律保障

    ˙不婚也能自保:四個必做的法律安排



    不婚伴侶共同買房,分手只能認賠?──不婚伴侶買房陷阱

    ˙陷阱一:錢要存哪裡?監督機制先講好

    ˙陷阱二:明訂契約,白紙黑字才是保命符

    ˙陷阱三:別忘了,房產登記=所有權

    【合資購屋協議書範例】



    跨國婚姻,適用哪一國的法律?──跨國婚姻必懂的涉外規定

    ˙在哪裡結婚?各國登記規則不同

    ˙夫妻財產怎麼算?事前約定最保險

    ˙孩子的國籍,由關係密切的國家裁定

    ˙遺產繼承與遺囑

    ˙婚後居留權



    當跨國婚姻走到盡頭──跨國離婚的現實難題

    ˙難題一:孩子誰來照顧?

    ˙難題二:判決出來之前,怎麼安排照顧?

    - 結束跨國婚姻,可能比你想的複雜



    「再婚」,不僅僅是兩個人的事──「重組家庭」的法律關鍵

    ˙再婚族須及早思考的三大重點

    ˙再婚族常見的財富傳承重點

    - 真實案例:遺產安排的難題



    晚年談愛,家人不祝福、反而起衝突?──「黃昏之戀」的常見爭議與解方

    ˙晚年談愛的法律須知

    ˙黃昏之戀的爭執關鍵與解方



    如何為非婚生孩子「討公道」?──以合理方式,保護孩子的權益

    ˙血親關係的認定方式

    ˙法官的判斷標準



    結語





    推薦序



    用法律守護愛,也守護財富

    夏韻芬(財經節目主持人、作家)




      我認識蘇家宏律師多年,熟悉他的專業,也看過他在許多當事人面前溫柔而堅定地說:「不用擔心,我們來解決。」他的聲音像一道暖流,讓焦慮不安的人看見出路,也讓混亂的情緒可以安心落腳。



      長期的理財規畫概念讓我知道,妥善運用金錢可以買到更自由的人生,但是在談理財的過程裡,我常常看見另一個現實:很多人不是輸在投資報酬率,而是輸在家庭關係和法律常識。有人婚前沒有講清楚財務安排,婚後發生衝突才發現彼此觀念天差地遠;有人以為結婚、離婚只是簽字的事,卻因為程序瑕疵付出沉重代價;也有人在離婚協議裡漏掉關鍵條款,導致財產分配、監護權爭議延燒多年,無法解決。



      這些不只是情感的傷口,也是財富的巨大損失。理財要談「收入、支出、資產、負債」,婚姻也一樣需要秩序和規劃,否則再好的投資計畫也可能一夕破功。我常常提醒:「錢要算得清楚,感情也要談得明白。」



      透過本書,我清楚知道蘇律師一直努力推廣這樣的觀念,他用二十多年的經驗,告訴大家婚姻不只是浪漫的起點,更是一紙契約;不只是兩個人的甜蜜,也牽動兩個家族的責任。從婚前協議、夫妻財產制,到離婚後的財產分配、監護權安排,他一步一步拆解法律條文,讓讀者看得懂、學得會,甚至能馬上行動。



      我特別喜歡書裡〈簽婚前協議很勢利?〉這一章。很多人一聽到婚前協議就皺眉,覺得冷血、覺得勢利。其實,婚前協議不是防範愛情,而是保護愛情,讓彼此能更安心地往前走。就像投資前要做資產配置、設定停損點,婚姻也需要討論生活方式、家務分工、財務責任,甚至外遇的處理機制。當所有規則都先說清楚,日後遇到衝突就不必用情緒解決,而是回到共同的約定。這不但能降低爭執成本,也讓愛情走得更長久。



      認識蘇律師這些年,我最佩服的是他不僅熟悉法條,更願意理解人心。他在我的節目上分享過無數案例:有的當事人被家暴多年,不敢求助;有的父母為了孩子的監護權,哭到不能自已;也有人在黃昏之戀裡受騙財產,晚年孤苦。蘇律師沒有冷冰冰地說「依法處理就好」,而是耐心陪伴、協助和解,讓當事人既守住法律權益,也修補了關係。他深知,婚姻不是打贏官司,而是能不能重新開始屬於自己的新人生。



      這本書的可貴之處,在於它不是艱澀的法律教科書,而是一本「人生說明書」。你可以在裡面找到實用的婚前協議範本,學會如何合法蒐證,知道離婚協議要怎麼寫才不吃虧,也了解在婚姻觸礁時,如何保護自己與孩子的權益。更重要的是,它提醒我們:愛情需要安全感,而法律就是那張安全網。



      理財和法律有個共通點:都需要在事情發生之前先做好規劃。就像退休金要提早準備,婚姻也要提早討論底線和責任;就像風險要分散,感情也要留有退路。只有在平時把該做的功課做好,未來才不會被突如其來的風暴擊倒。



      蘇律師是我少數會用「像家人一樣」形容的朋友。這些年,我不只看見他在法庭上的專業,也看見他在媒體上推廣法律知識的熱情。我相信,他寫這本書的初衷,是希望每個人都能在愛情裡更有力量,不再因為無知而受傷,不再因為害怕而妥協。



      如果你正準備走入婚姻,這本書可以當作婚前必修課;如果你正在婚姻中掙扎,它能給你清晰的地圖;如果你已經走出一段關係,它會告訴你如何重新開始。



      在理財的世界裡,我常鼓勵大家要「以終為始」──想清楚未來想要什麼,再去規劃現在要做什麼。愛情也是如此,唯有守好法律的底線,愛才能走得長遠,人生才能安穩自在。



    自序



    真正的幸福,是透過法律守護自己




      「你幸福嗎?」這個看似簡單的問題,你多久沒有認真問過自己了呢?



      愛情剛開始時,沒有人會懷疑幸福的存在;可是走入婚姻一段時間,許多人卻慢慢不敢問自己。也因此,在我二十多年的律師生涯裡,常常遇見那些已經站在婚姻十字路口的人──有人含著眼淚對我說:「律師,我真的受夠了!」有人則迷惘地不知該怎麼繼續走下去。



      現實裡的愛情,時常不如童話故事那樣單純、美好,更多的是在柴米油鹽與衝突中,漸漸走樣。所以,幸福,真的不能只靠運氣。



      我們的幸福需要蓋一間「房子」來保護,用來抵擋那些讓我們不幸福的風風雨雨。同居關係就像住在茅草屋,結婚就像住在小木屋;而運用婚前契約、夫妻財產約定、信託、贈與契約、遺囑等法律的婚姻,就像住在鋼筋水泥的房子裡。



      法律能在愛情的開始,為兩人築起一道保護牆,就算哪天幸福不再,也能成為最後的守護,替彼此留住界線與未來的溫度。



      婚前契約,讓海誓山盟成為穩當的約定



      小潔與男友兩人家境懸殊,小潔揹LV包包上下班,男友則是家世平平、騎著機車上下班,還有未償還完畢的學貸要負擔。



      有天,男友向小潔求婚,她感動地答應了。但回家後,她跟爸媽分享這則喜訊,爸爸卻眉頭一皺,要小潔和男友簽下「婚前協議書」,約定好婚後的財產制以及生活細節,兩人才可以結婚。



      男友知道後,立刻大發雷霆,對小潔說:「要我簽這種東西,你們家是不是看不起我、是不是懷疑我?我也不是一定要娶你耶!」小潔夾在爸爸和男友兩人中間,左右為難,不知道該怎麼做才好。



      /



      如果結婚像是兩人住進一間簡單的空房子,那婚前協議就像房屋的裝潢,值得細細討論最合適的安排。



      在小潔的故事中,當她提起婚前協議時,其實男友不需要發這麼大的脾氣。婚前協議的重點,是兩人未來要怎麼過生活──誰來負擔生活費?住哪裡?雙方有沒有「幸福的腹案」?討論到實際的婚姻生活時,兩人各自的期待是什麼?



      當然,不一定要簽下「嚴格」的婚前協議,但有許多人都是因為結婚前沒有好好「談清楚」,釐清彼此真實的想法,於是婚後累積愈來愈多的委屈和怨言。久而久之,兩個人自然就成為沒有交集的平行線了。



      杜絕暴力,幸福不是隱忍



      一名曾是高階主管的女性,她的先生在婚前是個年薪百萬的科技新貴。結婚前,對方承諾,只要她願意為他生兒育女、洗手作羹湯,就會負責她的下半生,她也因此毅然決然辭去工作。



      婚後,太太如願生下一個可愛的女兒,原以為一家三口將會一直幸福地生活下去。沒想到,先生離開原本的公司後,創業不順利,每每回到家就喝酒,甚至開始動手打老婆。



      她很想離婚,但她沒有工作,先生還恐嚇她,只要敢跟親戚抱怨,就要她「淨身出戶」,錢、女兒都不會給她。多年來,她只能每天戴著墨鏡,遮掩自己被打的痕跡……



      /



      像這樣的故事,層出不窮。其實,每個人都應該擁有「有尊嚴的幸福」。面對這樣的情況,可以透過法律取得監護權,更可以運用保護令,讓自己不再被對方欺負。



      在法律的保護下,你不需要再被情緒勒索,更不需要在暴力中隱忍一生,也能跟心愛的兒女與家人重新展開美好的生活。



      愛情可以不拘形式,財產得要白紙黑字



      他和她愛情長跑近二十年,卻因為同居久了,兩人都沒有了結婚的衝動。即使親友都鼓勵他們結婚,但兩人都擔心結婚後,會不會反而走進感情的墳墓。於是,兩人總跟親友們說:「只要我們相愛就好。不需要這一紙結婚證書,也能用彼此的陪伴證明愛情。」



      他們決定買下一間屬於兩人的房子。頭期款由兩人共同承擔,之後貸款則由男方支付。她心想,雖然沒有婚姻的名分,但既然決定一生相守,房子登記在他的名下當然也無妨。



      然而,新家才買兩年,他遭遇一場重大車禍。當他還在醫院掛著呼吸器時,他的家人便要求她搬離,將她趕出那間兩人曾夢想共築的愛巢。



      她淚流滿面,卻無力反駁。畢竟,在法律上,她不是配偶,不具任何繼承或保障的地位。



      /

      

      明天跟意外,真的很難說哪一個先到。雖然愛是無敵的,但如果不婚伴侶能夠預立遺囑、預先信託財產,並寫好意定監護契約,這樣的愛才是真正地無人可以拆散。



      當然,不婚伴侶要共同買房,我還是會建議可以共同擬定「合資購屋協議書」,對兩人都有保障。



      重組家庭,愛情之外的考驗



      小美原是單親媽媽,年過半百後,與老李一拍即合,便再婚、組成重組家庭。婚後兩人一起打拚買房,因為老李向銀行貸款方便,就登記在老李名下。



      沒想到,結婚才七年,老李就因心肌梗塞發作死亡,留下一筆價值不斐的遺產。老李生前沒有立下遺囑,他的兒子便對小美說:「這些財產本來就該是我們李家的,阿姨你不該分。」小美與老李共同承擔房貸多年,並照顧他的起居,卻在這一刻被全盤否認。



      雙方很快走上法律途徑。兒子主張父親過世後,遺產應由李家血脈繼承;小美則堅持,自己身為配偶,依法享有應有的份額。訴訟的過程中,小美才驚覺,不管過去有再多的情感經營,在法律上仍需要清楚的保障。



      /



      其實,這場爭產,不只是金錢的角力,更是對「家」的定義與界線的考驗。特別是再婚或談黃昏之戀的朋友,更要運用遺囑、信託、附條件(負擔)的贈與等法律工具,來呵護你的愛。如此,才能讓所有家人都因為「財富」有秩序而平安。



      當愛遇見法律:守住幸福的底線



      你以為法律是冰冷的,其實,法律不是冷酷的,重點是它被什麼樣的人所使用。在溫暖的人手上,法律是愛最堅固的堡壘,它讓付出不會被忽視,讓信任有依靠。當我們願意讓愛與法律並肩而行,愛情就不再只是浪漫的火花,而能成為穩固的幸福。



      這也是我想以簡單、平實的文字寫下《在愛情裡,守好你的法律陣線》這本書的初衷。我希望「我愛你」不再只是一句浪漫的情話,而是能夠藉由法律,落實在每個人生活裡的保障。我也希望能藉此提醒每一對伴侶:勇敢透過法律,以智慧與勇氣守護自己,才是真正的幸福。



      願我們都能在愛情裡,為自己守住幸福的底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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