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判決登記機關因登記錯誤、遺漏或虛偽而應負賠償責任的情形,並不少見,新聞亦常大幅報導。本書為我國第一本不動產登記損害賠償的專書,建議與作者「不動產登記」該書一併閱讀。特色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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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國不動產登記賠償的規定是參採托崙斯制,該制源於澳洲,而英格蘭的法定賠償制度是學習自托崙斯制的經驗,故本書多處比較澳洲法與英格蘭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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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內容扣緊土地法、行政法與民法,且詳述我國不動產登記賠償制度略具社會保險性質的理由,多處論及保險法、社會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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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書與學說及實務見解充分對話,考量結果導向與風險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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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作者擔任桃園市政府地政局損害賠償事件處理委員會委員;又曾受國科會補助,至墨爾本大學與雪梨大學等名校研究不動產登記,並參訪當地登記機關。本書具實務運用價值,而非紙上談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