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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些動物告訴我的事:用科學角度透視動物的思想世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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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法學釋論(增訂十一版)
沒有庫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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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1479989
陳新民、黃仁俊
三民
2025年12月24日
367.00 元
HK$ 330.3
詳
細
資
料
ISBN:9789571479989
叢書系列:
大學用書-法律
規格:平裝 / 928頁 / 26 x 19 x 4.4 cm / 普通級 / 單色印刷 / 再版
出版地:台灣
大學用書-法律
分
類
人文社科
>
法律
>
六法全書/法規
同
類
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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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
容
簡
介
憲法是國家根本大法,規範國家政府之組織、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以及國家發展之方向。憲法學作為學科則可橫跨歷史、政治和法學三個範疇,分別有著憲政主義、憲政理論與憲法規範的三個軸線。本書有意迎合憲政時代的脈動,融入比較法的學術視野,探討憲法學發展軌跡,賡續憲法解釋與憲法裁判,以法學作為主軸,介紹憲法學的原理,為讀者勾勒出一個清晰的憲法圖像。
目
錄
憲法學釋論 總 目
第一章 導 論
第一節 憲法的意義
第二節 憲法的分類
第三節 我國立憲簡史
第四節 現行憲法的制定
第二章 憲法前言與總綱
第五節 憲法的前言及意義
第六節 國體與政體
第七節 主權
第八節 國民
第九節 領土
第十節 國旗
第三章 人民基本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節 基本人權的基本原則
第十二節 人權的限制
第十三節 人民的基本義務
第四章 人權各論
第十四節 平等權
第十五節 人身自由權
第十六節 住居及遷徙自由權
第十七節 意見自由權
第十八節 秘密通訊之自由
第十九節 宗教自由權
第二十節 集會與結社自由權
第二十一節 財產權
第二十二節 工作權
第二十三節 生存權
第二十四節 參政權
第二十五節 權利救濟權──請願、訴願與訴訟權
第二十六節 社會權
第五章 國民大會
第二十七節 國民大會的制度
第六章 總 統
第二十八節 總統制度
第二十九節 總統的產生
第三十節 總統的職權
第七章 行政院
第三十一節 行政院的地位與組織
第三十二節 行政院的責任──行政院與立法院的關係
第八章 立法院
第三十三節 立法院的職權
第三十四節 立法委員
第九章 司法院
第三十五節 司法院之地位與職權
第三十六節 法 官
第三十七節 大法官
第十章 考試院
第三十八節 考試院的地位
第三十九節 考試院的職權
第十一章 監察院
第四十節 監察權的意義與監察院的組織
第四十一節 監察院的職權
第十二章 地方自治
第四十二節 地方自治的意義
第四十三節 我國憲法的地方制度
第十三章 基本國策
第四十四節 憲法基本國策的制度
第四十五節 基本國策的適用力問題
第十四章 憲法的修改
第四十六節 憲法修改的制度
第四十七節 我國修憲簡史──動員戡亂時期的臨時條款
第四十八節 動員戡亂時期終止後的憲政改革
附錄一 中華民國憲法
附錄二 歷次動員戡亂時期臨時條款
附錄三 第一階段、第二階段修憲條文
附錄四 民國八十三年以後之修憲條文
附錄五 願化春泥更護花──我的退職報告
序
第十一版序言
憲法學釋論自1995 年9 月出版至今,日月如梭,匆匆已度過三十年之久,一本法
學著作能夠橫亙三十年,而能榮獲讀者的青睞,的確是令作者萬分欣慰之事。本書自
出版後歷經我國解除戒嚴以及再四次的修憲,本書之後的歷次改版以及目前的第十版
本,都有隨著憲法新修條文而做詳盡的論述與評論,這也是本書各個版次都能夠提供
法律學子研究我國憲法的教材與參考資料,而能持續出版的理由吧!
隨著本書第十版的完成後,而我也達到了結束學術研究的時刻。學術是一棒接著
一棒的過程。法學更是一門累積前人研究結果,再上一層樓的學科。傳承有人,接棒
在望,是我這一個終身以研究公法學為志向的研究者最大的期許。
學棣黃仁俊博士,在我的指導下於臺大獲得碩士學位,其在臺大讀研究所時,我
便發覺其對公法學的濃厚興趣,以及對德文的學習十分地投入,是一個難得的公法學
人才。在我的推薦下,仁俊遠赴德國慕尼黑大學追隨我的師弟,也是前任德國聯邦憲
法法院的法官,Huber 教授(Prof. Dr. Peter M. Huber) 攻讀博士學位。
Huber 教授晚我四年,同投在德國當代公法大師Badura 教授(Prof. Dr. Dr. h. c.
mult. Peter Badura) 的門下,Badura 教授是德國行政法學開山祖師,Otto Mayer 第四代
傳人,Badura 教授也將衣缽傳給Huber 教授,續任慕尼黑大學法學教授職位,成為
Otto Mayer 學派第五代傳人。Huber 教授在大學時代就展現了學術的才華,也早受到
巴杜拉教授的青睞,而早培養為傳人。
仁俊能夠在如此傑出又嚴格的名師調教下獲得學位,便可以肯定其公法學的功力,
已達到了相當的程度。我也很慶幸能夠將本書今後的再版託付在仁俊手裡,希望過去
三十年來支持與愛護本書的台灣公法學界的朋友與讀者們,能夠繼續愛護並支持仁俊
接手後的本書。也期待仁俊能夠以最大的努力以回饋支持後續版本的讀者,讓本書能
夠再跨過今後三十年的歲月。
陳新民
序於台北金山將蕪園
2025 年10 月29 日
第十一版共同作者序
回首來時路,自己是在第七版開始徜徉在憲法學釋論之中,並在第九版擔任校對
的工作,如今十分榮幸能夠擔任憲法學釋論第十一版的共同作者。對我而言,不論是
陳新民大法官或者憲法學釋論一書,均扮演著憲法啟蒙者的角色,引領我進入德國憲
法學的浩瀚宇宙,從公法學劄記到法治國家原則之檢驗,一步一腳印地觀察並記錄著
台灣憲法學的時代脈動。這般的學習感受如同聖修伯里的小王子一書所描繪出小王子
與狐狸的「馴養」(apprivoiser/z?hmen) 關係,而又似從哥白尼到克卜勒在地動說的思
想「傳承」,展現出憲法學說上求知與求真的時代精神。如果說台灣是公法學的寶庫,
那麼這本書應當可以充作這座寶庫的一把鑰匙。希望在大學憲法課堂的莘莘學子們,
都能像我當初深受本書的啟蒙,進而探索憲法學的原理,體會到學習憲法學的旨趣與
樂趣,如同聖經上西滿的船,「划到深處去!」亦能明白黑格爾所言:「玫瑰在此,即
此起舞!」而兼具感性與理性。
此次改版主要聚焦在憲法裁判與政治變遷的互動,以111 年憲判字第1 號為起點,
至113 年憲判字第11 號為斷點,更新51 個憲法裁判,並從中探討當前憲法學的熱門
議題,橫跨在酒駕強制抽血案、改定親權事件暫時處分案、農年水利會改制案、西拉
雅族原住民身分案、死刑案、立法委員職權行使法案等。當然,隨著憲法法庭的停擺,
有著諸多不受理裁定以及憲法訴訟法的修正亦在本書的評論範疇。有趣的是,在改版
這本書的同時,時常驚訝陳新民大法官意見書的延伸戰場,例如從釋字第704 號陳新
民大法官的不同意見書至112 年憲判字第6 號【軍法判決之特別救濟案】則可驗證憲
法是具有生命的,而可透過憲法解釋與裁判活化,讓憲法學的鐘擺與時俱進地擺盪在
規範與現實之間。
最後,也想對諸位讀者分享閱讀本書的秘密,如同在小王子一書中,狐狸所說:
「我的秘密非常簡單:光用眼睛,看不見真正重要的東西,唯有用心,才能看得清楚
透徹。」
黃仁俊
國立清華大學通識教育中心專任助理教授
德國慕尼黑大學法學博士
2025.07.30
書
評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