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序
編訂《資本論》第二卷,使它一方面成為一部首尾聯貫的、盡可能完備的著作;另一方面又成為一部純為作者所作、不參雜編者一點意見的著作,絕不是一件容易的工作。留存的草稿非常多,但大部分都是零碎的斷片,更使編訂工作變得困難。在原稿中,經作者徹頭徹尾訂正過,可照原樣付印的,充其量只有一部分(第四稿)。但經過後來的修改,這些草稿有一大部分不適用了。材料的主要部分,縱使在實質上已大體完成,然而就其用語而論,則多欠洗鍊。他所用的還是他撰述綱要時使用的用語;文體上很多疏漏的地方,措辭和語法上充滿著口語的體裁,往往是粗糙而詼諧的;其中又夾雜英、法兩種文字的術語,有的地方甚至整句或整面都是英文。作者顯然是照他腦中展開的思想摘錄寫下的。對若干部分予以詳細的討論,但另一些同樣重要的部分卻不過只有暗示。用作事實例解的材料,只不過蒐集起來,卻幾乎沒有加以分門別類,更談不上經過推敲。每章的終結,因作者急於進行下一章,以致往往未推衍完就這樣放下,僅寫下少數沒有聯貫的文句,作為不完全的說明的分界。最後,大家都知道,作者的筆跡在許多地方連他自己也不能判讀。
我對作者的草稿盡可能逐字逐句加以解釋;在行文上,只更改作者自己也會更改的地方;並且只在絕對必要、意義極明顯的地方插入解釋和連結語句。至於意義上只要稍微模稜兩可的詞句,我寧願照原樣編入。我所改寫和插入的部分,全部印刷起來還不到10頁,而且都是限於形式方面的。
單是列舉馬克思留作第二卷用的親筆材料,就證明他刊行他的經濟學大發現以前,曾以如何無比的慎重、如何嚴格的自我批判,將這些大發現完成。正因其有這種自我批判,所以他不常能使他的說明,在形式和內容上適應他自己不斷由新研究而擴大的眼界。那些材料,包含以下諸部分:
首先是題為《政治經濟體批判》,包含四開本1,472頁,計分23冊的草稿。這部草稿於1861年8月至1863年6月間寫成。是1859年在柏林以同一標題刊行的第一部的續稿。該稿由第1至220頁(由第Ⅰ至Ⅴ冊),再由第1,159至1,472頁(由第Ⅹ至ⅩⅩⅢ冊),是論究《資本論》第一卷所論究的各個主題,由貨幣資本化至該卷終;這是此等問題的最初草稿。由第973至1,158頁(由第ⅩⅥ至ⅩⅦ冊),討論資本與利潤、利潤率、商人資本與貨幣資本等,那是此後要在第三卷進一步推展的主題。然而屬於第二卷的主題,及此後在第三卷中討論的許多主題,都不曾編纂。這些主題都只是順便地在標題為〈剩餘價值學說史〉那一篇(那是這個草稿的主要部分,由草稿第220至972頁,即第Ⅵ至ⅩⅤ冊)中討論到。這一部分草稿,包含政治經濟核心即剩餘價值學說之詳盡批判,同時並採取一種論戰方式(對前人學者立場的論戰),去推展此後分別在第二卷、第三卷草稿中,在邏輯聯繫上討論到的大多數問題。這一部分草稿,除了第二卷、第三卷所包括的許多部分外,其殘餘的批判部分,我打算保留下來刊行《資本論》第四卷。這草稿雖極有價值,但非現在刊行的第二卷所能利用。
從時間的順序來說,接連著的草稿,是第三卷的草稿。這至少有一大部分是在1864年及1865年寫成。馬克思在完成這草稿的重要部分之後,即著手整理1867年刊行的第一卷。我現在正在整理這第三卷的草稿,以便付印。
其後,即第一卷刊行以後,有留作第二卷用的對開紙草稿一組,計4件,由馬克思自己標記第一稿、第二稿、第三稿、第四稿的記號。第一稿共150頁,應完成於1865年或1867年。就現今包括在第二卷中的諸問題而論,這算是首次獨立的闡述,但多少有片斷的性質。在這裡也不能利用。第三稿有一部分,是由他所做的摘要及評語—主要是關於第二卷第一篇—編成的引文和參考資料,一部分是闡述各特殊論點,特別是批判亞當.史密斯關於固定資本、流動資本和利潤泉源的見解;其中還曾進一步討論剩餘價值率與利潤率的關係,那屬於第三卷的範圍。但這種參考資料並沒有提供多少新的見解;而屬於第二卷及第三卷的闡述,也因後來的修改變得沒有價值,已有一大部分必須棄置。第四稿是討論第二卷第一篇及第二篇第一章的問題,已完全整理好,可以付印,我也把它利用在適當的地方了。這草稿雖是寫在第二稿之前,但因它在形態上較為完備,故有利於用在本卷相應的地方,只須從第二稿加上少許補充文句就行。這件最終的草稿,完成於1870年,是唯一可以在第二卷使用的相當完整的草稿。馬克思在他最終校訂的備註(那是我馬上要在下面提及的)內,曾明確地說:「第二次的修正,必須以此為根據。」
在1870年以後,馬克思又有一個中斷期,主要是由於他的病況。他照例利用這種期間進行各種學問的研究;他研究農學、研究美國(特別是俄國)的農業狀態、研究貨幣市場與銀行制度,最後更研究地質學、生理學一類自然科學;特別是獨立的數學研究,那是這時期許多札記的內容。到1877年初,他已經恢復健康了,重新進行其畢生的作品。在同年三月底,他由前述4件草稿寫成參考與筆記,以期作為第二卷新闡述的基礎,這項作業的開端,見於第五稿(56頁對開紙)。這第五稿含有第二卷最初四章,然而尚未完成,許多要點都是在本文的注解中討論。其材料只是蒐集起來而未經詳細考查。不過,就第一篇最重要的部分來說,這就是最終的完整呈現了。他根據這一部分寫成可以付印的原稿的初步嘗試,見於第六稿,那是由1877年10月以後至1878年7月間寫成的,僅僅四開紙17頁,構成第一章的大部分。他的第二次或最終嘗試,則見於1878年7月2日寫成的第七稿,僅有對開紙7頁。
大約就在這時候,馬克思似乎感覺到,如果他的健康狀態沒有根本好轉,他絕不能在自己滿意的情形下完成第二卷和第三卷。其實,在寫第五稿到第七稿的期間,他和那折磨人的病情搏鬥的痕跡已經屢屢顯現。第一篇最困難的部分,已在第五稿中重新推敲過。第一篇殘餘部分及第二篇全部(第十七章除外),都沒有大的理論困難。但討論社會資本再生產與流通的第三篇,則似乎很需要訂正。必須指出馬克思當初在第二稿中討論這種再生產時,並未注意那起工具性作用的貨幣流通,後來在考量流通時才重提該問題。因此,這裡就得加以刪減和改寫,使全篇和作者就此主題更寬廣的眼界一致。第八稿就是這樣產生出來的。這雖是四開紙70頁的小稿,但若把它和現在正在付印的第三篇(除去由第二稿加入的部分)一加比較,就知道馬克思在這少許頁數中壓縮進多少東西。
這第八稿也不過是對主題進行初步的討論;其主要目的在確立並展開第二稿所不曾表現的新見解,至於沒有什麼新見解可言的論點,都被擱置了。多少與第三篇有關的第二篇第十七章的重要部分,也同時在這裡予以討論和擴充。但邏輯上的連續往往中斷、對於主題的討論有些地方不完全,特別是結論非常的支離破碎。但馬克思所要說的話,都已經盡可能說出來了。
馬克思在逝世前不久,曾告知他的女兒愛琳娜(Eleanor),他期望我用這第二卷的材料「做出一點東西」(etwasmachen)來。我以其最嚴謹的意義來詮釋他這囑託。只要可能,我總使我的工作以選擇不同修改過的材料為限。我的工作常以最後修正的手稿為根據,並把該手稿,和以前的相比較。只有第一篇和第三篇,有超出技術性質的真正困難;這些困難確實可觀,但我在解決它們時,總努力著不去違背作者的精神。
本卷的引文,如果是作為事實的例證,或原為任何想一探究竟的研究者都能取得的(如像由亞當.史密斯著作的抄引),我大抵都翻譯過來了。但唯有第十章不能照此做法,因為其中的引句是直接批評英文原文的。—由第一卷抄引的文句,都注明了第二版的頁數,這個版本是馬克思生前付印的最終版。
可用作第三卷的材料的,除有題為《政治經濟體批判》草稿的相應篇章、前述第三稿所包含的各部分,和散在不同摘錄的不少附帶筆記外,還有前述1864至1865年那個對開紙的草稿(這個草稿和使用在第二卷中的第二稿,幾乎經過全面闡述),和1875年的一個草稿(這個草稿主題為剩餘價值率與利潤率的關係,是用數學方式說明的)。我眼下正在編訂第三卷進展快速,應能早日付印。在我今日所能判斷的限度內,除極重要的若干篇以外,編輯第三卷的困難,大致都是技術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