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言
本書記錄了我關於憲法性質的一些閱讀和思考的心得,是我對憲法哲學的初步探索。其中有理論嘗試,也包含了有理論價值的知識或材料。這些理論嘗試、知識或材料,對中文憲法學或許是有用的。
本書導論指出,憲法哲學旨在破除關於憲法的諸多迷信或謊言(或去神秘化),探究關於憲法的有趣的、抽象的真理,包括關於憲法性質的概念理論和關於憲法評價的規範理論。我還討論了憲法哲學與憲法教義學、比較憲法學的關係。
第一編是關於憲法性質的概念理論。我重申了有限或中立的法律憲法主義,論證了憲法是控制特定政治社群內最高權的法;我還說明了憲法的內容,它的正當性、效力和實效的根據,以及它與其他法的差異;之後,我系統批評了全面憲法理論:該理論是對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憲法裁判實踐的抽象化,它的某些主張近些年在國內憲法學界很流行。第二編討論政治的性質和類型、邦國的概念和要素。它們或者是憲法的條件,或者是憲法的內容或對象:為了理解憲法,有必要先理解政治與邦國。
第三、四和五編構成關於憲法的規範理論,分別討論功利、法治和民主這三項原則。與法治和民主相比,功利原則是基礎性和決定性的。第三編說明了邊沁的功利原則,並為之辯護。第四編從關於法治概念的諸多爭議開始,先討論法治概念的類型和標準,然後澄清關於它的諸多混亂或錯誤觀點。我接受並說明了非實質性的法治概念,強調法治即法的統治,分析了它的類型、要求、實現條件和價值。第五編先檢討盧梭式民主和邊沁式民主,在此基礎上,說明了公議民主模式,並為之辯護。然後,我討論了如何在公議民主的結構內安放違憲審查,或者說,如何在憲法下安放公議民主。
一些觀點或論述,在本書中會出現不止一次。這些重複,部分是語境的需要。還有一些著名論斷(如富勒和拉茲關於法治的一些話),也被多次引用。多數腳注,旨在讓讀者參考被引文獻的具體論述,提供了頁碼;也有一些腳注,只是給讀者指出相關文獻,便不曾提供頁碼。還有個別地方的引用,我忘了出處,也沒能查找到,還請讀者原諒。對同一著作,有時引用了不同版本,這是因為,一些章節的寫作,跨越時間近二十年,原先依據的版本後來並不在身邊。有一些概念,我使用的術語,不同於目前學界通行的術語,對此,我在相關語境中做了解釋。
本書的寫作受到澳門大學MYRG項目的資助;也得到很多老師和朋友的幫助,我不再逐一感謝。博士研究生張嘉鈺、劉莎沙和楊一帆承擔了腳注與參考文獻的整理及清樣校對工作。
翟小波
2025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