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著緣由Ⅰ
吳志正老師所撰寫《債編各論逐條釋義》,可以說是各編逐條釋義著作的濫觴,且以債編各論編排的體例來說,尤適合以逐條釋義形式表達,非常方便使用者翻查對照。
幸因與吳志正老師合著《債編總論逐條釋義》的機緣,得以常與吳老師討論債法問題,並得吳老師邀請參與此次《債編各論逐條釋義》修訂,實深感榮幸!希冀藉由就現行民法債編各論之逐條釋義,體現臺灣民法數十年來本土化發展,更得使閱讀者承先啟後,讓這塊土地上的法學發展更有生命力!
本書的完成,除了感謝吳老師這段時間耐心與我反覆討論、編寫及修改內容外,也感謝曾經教導過師長的無私教誨,服務單位長官與同事的體諒與鼓勵,及司法體系提供充分且多元的審判環境,使我得以更深切瞭解法律的價值,暨無數前輩與同儕對司法審判的奉獻,提供了本土司法見解與素材,豐富了此書的內容,衷心感謝!
管靜怡 於最高法院
2025年8月16日
合著緣由Ⅱ
要特別感謝管靜怡法官,前由合著《債編總論逐條釋義》的因緣,得以經常就債法問題交換意見,並陸續對本書修訂內容提供實務面的寶貴意見,特別是從第10版起協助參與修訂幅度之大,更是歷次改版之最,相信本書爾後,得管法官持續挹注心血,將能更臻完善。
於法院組織法修法後,案例法學成為方法論上不容忽視的環節,可以讓台灣民法邁步走向本土在地法學的康莊大道,此不僅具有實務重要性,亦成為法律學習應有的態度。本書改版即補充以大量最新實務觀點,恰可與理論法學互為表裡,賦予本書新風貌。
繼家父 吳賢盛先生於109年冬之離世,慈母 吳黃文麗女士於113年春,也永遠地離開了筆者。但很幸運地,在得知所剩無幾的2年多歲月裡,筆者能時刻陪伴在旁,減輕母親病苦並免於孤單;因病情,家母的飲食有極其嚴格的醫學上要求,從選定食材到準備每餐飯菜,人子親力親為,這離別的食譜,每一頁,都是對慈恩的感念,也是送行者相依不捨的滋味。雖曰微塵,即非微塵,是名微塵,如夢幻泡影,如露亦如電;但逝去的,不能重來,盼各位讀者珍惜親情因緣,再怎麼忙,多留一些時間,及時珍惜身旁所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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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正 於豐原br>2025年 乙巳立秋
此書緣由
這本書,最初只是一張張A4大小的講義,是筆者在東吳大學擔任債法各論授課時發給學生參考的教材。筆者研習民法,師承前司法院大法官 孫森焱恩師,因此在教材內容的取捨上,很自然地是以台灣的實務見解為經緯,將判解文字擇要剪裁或以淺易文字重新演繹,再適度地參考學說爭議所編寫而成。教材採逐條釋義的方式編排,是為了拉近學生與法條文字間之距離,以加強對現行法之熟悉度;筆者同時試著於各條文中整合民總、債總與物權概念,更藉由繪製的圖表與安排的各個專論,引導學生由法條釋義中建構出完整的民事財產法體系。
今承蒙元照出版公司將筆者的授課教材出版為講義書,筆者更針對初學與進階學習者設計不同的學習區塊,方便讀者依自身需求與能力挑選適合的內容閱讀。但筆者必須強調,此書不是、也絕不能取代教科書,毋寧只是提供讀者以此書作為學習債各之筆記本,將自修學習的心得、學校老師授課的內容、與學者的論述陸續補充記入本書相對應法條的空白處,使成為讀者為自己量身訂製之專屬筆記書,方便日後複習參考,或準備考試之用。
此講義書之寫成,除大量援引實務判解外,主要參考林誠二 教授、邱聰智教授以及劉春堂教授所著之債各教科書,並補充以知名學者之期刊論文,而東吳大學法律系可敬的學生們對筆者教材的建議與回饋,更提供筆者靈感與動力。惟筆者學養不足,斷無著書立論之資,故僅能以弄斧獻曝之忱勉力而為,盼此書能協助讀者輕鬆地一窺債法各論之美。
吳志正
2013.11 於豐原寓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