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社會,若是大多數的人攏無法度尊重咱頭前看著的彼款自由,不管彼?社會的政府是啥物款的政府,彼?社會攏毋是一?自由的社會;遮的自由若毋是絕對的,而且又閣受著限制,彼?社會就永遠毋是完全自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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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咱會當用家己的方式追求家己的幸福,而且只要咱莫搶奪抑是阻擋別人嘛用??家己的方式追求幸福權利,彼種自由才是真真正正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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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權力能夠多大程度地限制個人自由?——這是1859年,約翰.彌爾在其重要著作《論自由》中提出的核心問題。他認為,只要不損傷他人,個人應擁有完全的行為自由,政府及其他人都不得干涉;更在書中論述思想、出版、討論等三種面向的個人自由。本書首次將節錄這份經典著作的序言,以台文翻譯,並附上英文原文,及華文譯文作為對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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透過經典著作的在地化,以及台灣插畫家對於經典內容的描繪,在不同語言的交錯對照中,重新展開其深刻的現代意義,讓當代讀者透過哲學史上重要的自由主義思想文本,重新探問個人自由與國家權力的邊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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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台文譯介人類史上重要思想著作:首次以台文翻譯《論自由》,讓這份深刻影響哲學發展影響深遠的演講稿,能以台灣本土語言進行閱讀、學習與討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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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思想與語言的雙重傳承:透過翻譯重要政治哲學著作,展現台語作為一種能夠承載複雜思想與概念的書寫語言,有助於其復振與推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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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世價值的在地共鳴:文中主張的權威間的平衡,能夠成為當代台灣持續思索民主、主體性與公共性的思想資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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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台灣插畫家的視覺詮釋:邀請台灣創作者為內頁繪製插圖,引導讀者以不同感官路徑進入文本,開啟更具層次與趣味性的思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