珍.奧斯汀到底是誰呢?為什麼她的小說可以超越時空吸引世世代代的讀者,在全世界各地更有千千萬萬人對她的小說世界著迷呢?綜觀她的六部小說,每一本都是關於十八世紀時英國鄉紳階級的生活和這些人所關切的問題,如維護其社會地位、尋求適當的婚配、和繼承遺產等。這是因為珍.奧斯汀是一個時尚小說家,而所謂「時尚小說」(the novel of manners),簡單的說,便是以嘲諷和喜劇的手法,對當代社會某些階層的行為和道德觀提出批判而寫出的小說。因此,任合一本時尚小說的背景和人物都限定在作者所處並熟知的時代和生活範疇中。奇特的是,這麼狹窄的範圍和主題,到現在竟依舊吸引二十一世紀的讀者,尤其是當我們知道在奧斯汀的六部小說中一共只有十六個吻,而其中沒有一個是屬於戀人之間的熱吻時,就更令對情慾氾濫早已見怪不怪的我們嘖嘖稱奇了。到底奧斯汀的小說有什麼魅力和獨到的長處呢?讓我們先從作者的生平來看吧。
奧斯汀所生長的年代是文學史上從新古典主義過度到浪漫主義的時期。新古典主義講求秩序,階級分明,重視理性與中庸之道,克制熱情和個人的抒發。浪漫主義恰好相反,反對過度的理性和節制,強調情感的奔放和自我追尋,重視個人的權益。奧斯汀的小說融合了兩個時代的特質,一方面小說中的背景仍是階級分明的舊世紀,另一方面小說人物卻獨立自主,勇敢地追求所愛。然而,正因她的筆法寫實且理性,口吻幽默而嘲諷,所以當代的許多批評家說她是個道德學家,並拿她與新古典主義也是理性主義時代的大詩人波普(Alexander Pope)以及約翰遜博士(Dr. Samuel Johnson)相比。雖然浪漫詩人沃茲華斯(Wordsworth)說她的小說的確真實地反映人生,但他對此類作品並不感興趣,可是另兩位浪漫時期的大詩人,柯利芝(Colleridge)和騷賽(Southy),對她卻相當讚賞。與她同時代且頗受歡迎的歷史小說家華特.史考特爵士(Sir Walter Scott)讚美她善於刻劃細節及細膩地探討各角色之間的關係,有別於他自己盛氣凌人的作風。但比她晚生了四十年的夏綠蒂.布朗提(Charlotte Bronte)卻批評她「凡是有熱情的,凡是溫暖的,凡是尖銳的、動心的(在她的小說中)都找不到……她不懂『情慾』二字,也不談姊妹結義的道理……但凡是使人激動的事,使人心跳的事,使人熱血奔騰的事,雖然是屬於內心裡的情緒……在奧斯汀小姐的小說裡都不涉及。」(摘自華特.艾倫所著之《英國小說》)然而,又過了一百年後,史考特已被視為一個「會說故事」的「古代小說家」,布朗提被標名為善於寫「女家庭教師小說」(the governess novel)的「浪漫小說家」,而奧斯汀卻被譽為超越時代的「現代小說家」。
一八二一年時,華特里大主教(Archbishop Whately)率先將奧斯汀與莎士比亞相提並論,一八三四年邁考利(Thomas Babington Macaulay)對她也有同樣的評價。一八四三年劉易士(G. H. Lewes)指出,奧斯汀的文字間流露著「扣人心弦的戲劇張力」,直追莎士比亞,而一八六零年時桂冠詩人丁尼生(Alfred Lord Tennyson)更直說奧斯汀是僅次於莎士比亞的作家。莎士比亞的學者或許不願接受這個說法,因為莎翁多采多姿的文學才華和天才橫溢的大量創作,的確是古今中外的唯一一人。但是莎士比亞是否真有其人,無人確知。而珍.奧斯汀的一生雖鮮為人知,但她是真實存在的。事實上,她雖一生未婚且除了家庭與親友相聚的場合外也甚少社交,但卻能頻藉其敏銳的觀察力和鋒利的筆法把她週遭的社會百態寫得晶瑩透徹,在她那個仍是以父權為主而女人祇能在婚姻中展現妻母才能的時代,她的確稱得上是個奇女子,而她僅頻藉六本小說卻能在每個時代引起騷動,誰又能說她創造的奇蹟比不上莎士比亞所留下的奇蹟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