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形象隨身碟:隨處即用

形象隨身碟:隨處即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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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7339447
周紹賢
新路
2007年5月15日
200.00  元
HK$ 170  







* 叢書系列:新視界叢書
* 規格:平裝 / 224頁 / 15*21CM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新視界叢書


[ 尚未分類 ]









作者簡介

周紹賢

  經歷:保力達企劃課長、蜜斯佛陀化妝品公司行銷企劃經理。曾任企管公司、出版公司、廣告公司首席企劃顧問。同為工商時報、大成報、成功雜誌等專欄/主筆,其餘作品散見中國時報、自由時報、經濟日報。
  專長:職場存活大法、新商品搶灘,舊商品復活、心靈探訪,快樂種子散發作品:《生活藍海策略》(新路出版)、《魅在工作》、《卡位─信用卡世紀爭霸》、《最high廣告創意》、《複製頂尖總裁》、《14招市場搶灘法》、《活得安全又安心的500個方法》等30本。



第1章
名人/名商品,優質形象塑造法
1-1鐵達尼號如何替自己塑造形象
1-2不可思議的名人身後形象延伸
1-3正面第一印塑造十二鐵則
1-4形象路上──以六大族群為師

第2章
如何打造個人黃金印象
2-1黃金印象四元素
2-2九種提升「能見度」的訣竅
2-3如何發表新書打造優質形象
2-4如何為新店塑造一流IMAGE
2-5五個牢記對方名字的方法
2-6如何保護創作,避免形象受到破壞
2-7SMART 的事業家庭兼顧法

第3章
黃金印象的另類思考空間
3-1商業聚餐最容易忽略細節
3-2笑話也有可能成為笑柄
3-3如何盡量放下身段
3-4你可能是A型壓力帶原者
3-5應避免讓壓力迫害到個人形象
3-6 如何藉金融機構打造好形象
3-7如何藉信用卡提升自我黃金印象

第4章
效率與形象的微妙關係
4-1工作上最常見的五個評價角度
4-2權力的五個評價角度
4-3工作效率七種自我檢視法
4-4會議室裡麻雀一樣可以變鳳凰
4-5 如何將偉大的IDEA賣給老闆
4-6如何在老闆面前塑造皆大歡喜的IMAGE
4-7如何將文件表現得漂漂亮亮
4-8如何呈現企劃案的黃金印象
4-9生活形象不再CRAZY的二十種策略

第5章
如何SMART自我包裝
5-1 拉高第一印象分數五妙方
5-2 人脈網路與個人形象
5-3 如何在螢光幕前呈現最佳形象
5-4 最聰明的職場溝通法
5-5 如何與萬事通人物和諧共生
5-6 最常見的四種溝通陷阱
5-7 幫助別人成功,也是打造優質形象的好方法

第6章
形象非常管理法
6-1 工作崩潰是黃金印象天敵
6-2 和上司快樂過招十缺竅
6-3 拆除債台四妙方
6-4 非常檔案速查十二訣竅
6-5 一路攀升四訣竅
6-6 如何利用校外教學時機塑造父母好形象
6-7 完美……,請暫時忘了她的容顏
6-8 窈窕企業,人人好逑

第7章
品牌特區
7/1新車上市,總裁下海
7/2牌連烙印,票房良藥?
7/3成功跨欄十一步驟
7/4建造跨國網站五思維(網站烙印)
7/5想存活?三思再三思



每天你我口中所說的「形象(IMAGE)」究竟包含了哪些內容?它真的會影響到第三者對你的觀感、評價嗎?
事實上,「形象」一詞含括了以下幾個要項:

1第一印象
2肢體語言表現
3一個人的長相
4聲音、講話表情
5公眾場合的演說能力
6你在工作環境裡所呈現的整體印象

如果在上述六大要項中,你的整體演出,有令人激賞的成績,將會很直接、很自然地將個人「形象」提升到更高層次,愛情也好、工作也好、友情也好,都將從此無往不利。
萬一自己辛辛苦苦建立的形象,被別人破壞了,你該怎麼辦?
在我國的法律中雖然無明文規定保護個人形象的相關條款,但對於「姓名權」、「個人名譽」的保護卻早已約法三章。例如:

民法第十九條:姓名權受侵害者,得請求法院除去其侵害,並得請求損害賠償。
民法第一百九十五條:不法侵害他人之身體、健康、名譽或自由者,被害人雖然非財產上之損害,亦得請求賠償相當之金額。其名譽被侵害者,並得請求為回復名譽之適當處分。

另外,像刑法中誣告罪(第一百六十九條、第一百七十條、第一百七十二條)和妨害名譽、信用的相關條款(第三百零九條、第三百一十條、第三百一十二條、第三百一十三條)等都詳細記載相關罰則。
凡是個人或親友曾遭受類似侵害者,可委請律師或親自跑一趟地方法院購買狀紙,撰狀之後,可直接請求地方法院的刑事庭或民事庭,為你主持公道。
當一個人姓名權遭侵害或名譽被侵害,即形同「形象」受創傷,需立刻修補。
以筆者為例,最近就為了維護自己得來不易的「形象」,不得不一狀告進法院。事情的經過是這樣的:
自一九九五年以後,北市公館某設計學院在未經筆者授權同意下,私自將我的姓名印刷於其招生型錄上,以誘引不知情的學子上門,報名參加其廣告企劃研習班。當筆者發現其不當行徑後,即申請法院調解,但對方張姓負責人卻依舊擺出絕不負責、不道歉的姿態。

由於全案罪證確鑿,已進入司法程序,相信法庭自會給予公平裁決,而我所爭的就是「形象傷口」的回復動作而已。但為什麼我會特別在自序中將一個與「如何替自己打造黃金印象」乍看之下似乎不相干的主題擺入討論呢?
因為,每一個人的形象都得來不易,每一個人的形象其實都是他(她)最可貴的資產,形象是絕不容許遭受到任何傷害的。
而名人、名商品又是如何聰明打造「形象」的呢?請翻下頁,一窺究竟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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