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書作者有「網際網路時代最重要的智慧財產權思想家」之稱(《紐約客雜誌》〔The New Yorker〕語),亦經常被視為文化環境主義者(cultural environmentalist)的領袖。此書中,他關注的焦點在於「科技與法律繞著『創意』所創造的環境」──不只是「市場權力集中化」,還有「因法律的實際影響範圍出現巨大變化而導致的權力集中化」。
美國史丹佛大學法學院教授,史丹佛大學網路與社會中心(Stanford Center for Internet and Society)創辦人,著有《網路自由與法律》(Code: And Other Laws of Cyberspace)和The Future of Ideas(簡體譯本名為《思想的未來》)等,也是Creative Commons計畫(http://creativecommons.org)的主席。雷席格曾於賓州大學、劍橋大學和耶魯大學就讀,先後擔任過美國聯邦第七巡迴上訴法院的理查?波斯納(Richard Posner)法官及聯邦最高法院安東尼?史卡利亞(Antonin Scalia)大法官的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