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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日本近代法論

新日本近代法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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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571151175
堯嘉寧、阿部由理香、王泰升、劉晏齊等
五南
2008年3月19日
173.00  元
HK$ 164.35  







* 叢書系列:文字.文學
* 規格:平裝 / 464頁 / 25k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文字.文學


[ 尚未分類 ]









  日本自明治初期所開啟的法律改革,乃原本籠罩於中華法律傳統下的東亞國家改採近代西方式法制的「原型」。對台灣而言,其變革的經驗與過程,先透過日本帝國的殖民統治移植至台灣,成為了解日治時期法律史所不可或缺的基礎知識;其次,因明治經驗影響中國在清末民初所進行的法律近代化,故中華民國法制於1945年開始施行於台灣時,何嘗不是日本近代法律經驗的重返?

  這是一本淺顯易懂的日本近代法律史入門書,在山中永之佑教授主編下,由十八位日本的法律史學者分別就所負責的章節執筆。相較於對法條形式的介紹,本書著重於日本自明治維新以後,其近代法的建立、發展,與對社會、民眾的影響,最後兼述戰後初期美國對日本法律體系的改造,以呈現經由這段歷史所形塑出來的日本法文化。如本書所指出:戰前日本法學界「很少深入我們身邊的現實社會,反而對西歐的學界動態有著十分敏銳的反應」,就值得今之台灣法學者沉吟再三。

作者簡介

山中永之佑

現職:大阪大學名譽教授、大阪經濟法科大學???研究所客員教授

譯者簡介

堯嘉寧

現職:Fuji Xerox Singapore Software Centre,翻譯

學歷:英國倫敦大學亞非學院碩士
   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專攻法律史)

經歷:日本北海道大學大學院法學研究科交換留學生

阿部由理香

現職:國立台灣大學法律學院博士生(專攻法律史)

學歷:淡江大學歷史學系碩士
   日本學習院大學法學部法學學士

經歷:銘傳大學應用日語學系專任講師

王泰升

現職:國立台灣大學科際整合法律學研究所特聘教授兼所長與法律學院副院長
   中央研究院台灣史研究所與法律學研究所籌備處合聘研究員
   國立政治大學台灣史研究所兼任教授
   台灣法律史學會理事長

學歷:美國西雅圖華盛頓大學法學博士(Ph.D.)

經歷:教育部第四十八屆學術獎(人文及社會科學類)
   國史館台灣文獻館第一屆傑出台灣文獻獎(傑出文獻研究類)
   國科會傑出研究獎
   哈佛大學華盛頓大學早稻田大學新加坡大學等校法學院訪問學者

劉晏齊

現職:美國柏克萊大學法學院碩士生
學歷:國立台灣大學法學碩士(專攻法律史)
經歷:執業律師



序 章 日本近代法總論--解析日本近代法歷史之體制與結構
第一節 日本近代國家之基本法律結構的建立
第二節 日本的近代國家法規範結構的變遷
第三節 由準戰時法體制過渡至戰時法體制

第一章 修訂條約與諸法典之編纂
第一節 修訂條約
第二節 諸法典的編纂

第二章 中央的權力機構與官僚制度

第三章 日本帝國憲法的制定與發展
第一節 大日本帝國憲法制定之經過
第二節 日本國憲法的制定經過
結 語

第四章 稅捐機關與稅制
第一節 明治憲法與財政、租稅(權)
第二節 營業稅法與稅務管理局官制
第三節 稅務監督局、稅務署官制與非常特別稅法
第四節 臨時財政經濟調查會與稅制調整
第五節 一九四○年稅制改革與納稅施設法

第五章 地方自治法制與法文化
第一節 制度上的特色
第二節 運作上的特色
第三節 思想史上的特色
第四節 地方自治觀的矛盾
第五節 變化與持續
結 語

第六章 教育與學校法制
第一節 學制、教育令
第二節 明治憲法體制成立時期的教育制度
第三節 近代學校制度的整備
第四節 臨時教育會議、文政審議會與其後的教育改革
第五節 戰時體制下的教育
第六節 對戰後教育的影響

第七章 軍事與警察法制
第一節 軍事法制
第二節 警察法制

第八章 刑法與治安法制
第一節 明治初期的刑法與治安法制
第二節 舊刑法之確立與治安法制
第三節 現行刑法的確立與治安法制
第四節 刑法修正與治安法制

第九章 司法制度
第一節 太政官制下的司法制度
第二節 明治憲法之下的司法制度

第十章 訴訟法制
第一節 邁向近代訴訟法制的第一步
第二節 刑事審判程序在歷史上的展開
第三節 民事審判程序在歷史上的展開
第四節 戰時特別法與戰後的改革

第十一章 財產法制
第一節 作為政策道具的立法活動(民法典的歷史前提)
第二節 明治前期的各種立法
第三節 民法典的體系
第四節 民法典體系的變遷與社會問題
第五節 戰後改革的意義

第十二章 土地法制
第一節 明治初年的土地制度改革
第二節 近代土地私法的確立
第三節 近代土地私法的變遷
第四節 土地公法的發達 
第五節 戰爭時期的土地法制

第十三章 家族法制
第一節 戶籍法的制定與「家」
第二節 明治民法的通過
第三節 民法修正的動向
第四節 戰後的民法修正

第十四章 商事、產業法制
第一節 明治商法的成立
第二節 一九一一年的商法修正
第三節 第一次世界大戰之後的商事、產業法制之變化
第四節 國家總動員法的制定與一九三八年的商法改正

第十五章 社會、勞動法制
第一節 資本--僱傭勞動關係的形成
第二節 近代天皇制國家確立期的勞動法制
第三節 勞動法制的重組、社會法制的萌芽
第四節 勞動法制的法西斯化
第五節 戰前與戰後的斷裂與繼承

第十六章 近代日本對外的軌跡與國際法制——從日清戰爭到九一八事變
第一節 明治維新以後日本對外政策的基調與日清戰爭
第二節 日俄戰爭與日本帝國主義的確立
第三節 第一次世界大戰後的國際社會與日本——國際聯盟與華盛頓體制
第四節 九一八事變與其後的情勢
第五節 現代世界與日本

第十七章 殖民地法制——以台灣為中心
第一節 殖民地統治體制的確立
第二節 台灣統治政策的正式化——兒玉後藤體制
第三節 轉換至「內地延長主義」政策
第四節 戰時的皇民化政策
第五節 國際法秩序與殖民地支配

第十八章 近代法學的形成與發展
第一節 日本近代法學的形成
第二節 近代法解釋學之確立
第三節 近代法學的開展
第四節 西歐、日本、中國

結 語 「告別民法典」之後
終 章 戰後改革與法律
參考文獻




其 他 著 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