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作家,傅爾布萊特研究學者。著有二次大戰口述歷史作品《在拉斯巴諾斯的解救》(Deliverance at Los Banos)和《大毒蛇》(Bushmasters),以及《裁縫王:蒙斯特城再洗禮派教徒的興衰》(The Tailor-King : The Rise and Fall of the Anabaptist Kingdom of Munster)。現居於加州伍蘭岡,並在加州州立大學北嶺分校教授寫作與文學多年。
好作家會不會是壞人?有三位文學評論家就認為是,尤其是正在與別的作家打筆戰的作家更是如此。茱蒂絲.史拉維茲1嘲笑諾曼.梅勒2,說梅勒的《自我宣傳》(Advertisement for Myself)評價不佳,而且「交織著自憐自艾、驕傲自大,建立在自我中心的世界史觀上,也因此該書成為當今大多數作家最真切的心靈寫照。」華特.克恩3 也說,「名作家該是批評家,正猶如鱷魚就該是肉食性猛獸一樣——不管是天生如此或是經過訓練之後,或者是本來就有這方面的本能……。」羅傑.羅森布拉特4 稱呼這些作家「大多是壞蛋——他們大多氣度狹小、心眼惡毒、愛發脾氣,經常嫉妒猜忌別人,卻也夾雜著謎一般的恐懼。」
第一個重點就是,這些作家當中沒有人喜愛離群索居或是生來就謙遜禮讓。這些作家全是積極投入社會的人,他們的作品也都以時代的大事件為題:像是種族、戰爭、犯罪、貧窮、性、社會動亂、國家與國際政治,當然也有藝文大事。這些作家當中很多是新聞記者出身的,此事也絕非巧合。特別有名的有馬克.吐溫、艾德蒙.威爾森、恩斯特.海明威以及湯姆.沃爾夫。這些作家特別容易因為文學的事情跟別的作家吵架——威爾森對於納布可夫英譯的普希金作品大發脾氣,厄普戴克對於《全人》(A Man in Full)給予負面的評價,沃爾夫也有所反擊。他們對於文學的認知往往混雜了政治與公眾事務的看法——瑪莉.邁卡錫因為莉莉安.海曼是個史達林主義者而反對她,史諾與李維斯對於文化的概念也有所爭論,高爾.維達提出對美國歷史的修正主義看法,不過卻同時表達了對楚門.卡波提的不屑,認為他不過是個裝腔作勢的小角色。這些爭論並不只是在個性或是八卦議題上打轉。相反的,這些爭論提供了觀看二十世紀社會與文化史更深入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