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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巴黎餐桌上:美好年代的美食與故事

在巴黎餐桌上:美好年代的美食與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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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7247780
陳蓁美
馬可孛羅
2008年9月07日
93.00  元
HK$ 79.05  







* 叢書系列:EUREKA文庫版
* 規格:平裝 / 224頁 / 15*21 cm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EUREKA文庫版


文學小說 > 華文創作 > 飲食文學















◆ 今日人們常懷想巴黎的美好、藝術與人文,其實巴黎正在1920年代達到高峰。
巴黎是當時的世界第一大城,法式生活方式、法式人生觀、法國文學、藝術、電影、料理,更別提建築、豪華渡輪、汽車,都達到有史以來的最高水準,即使現在,我們回首這段風光歲月,依然嘆為觀止。

◆ 本書作者出身於新聞記者,在寫作上卻具備的深度文學技巧。他對於美食,有自己的一套看法,他個性狂妄,下筆爽快,當眾人奉行「米其林」為至高無上的標準,他卻認為米其林已使得食物的評判統一化,失去了法國外省餐廳的多樣化,還有人們自行開發菜餚的美好感覺。

◆ 原書出版於1959年,至今暢銷。

巴黎最好的一年

  1926年,李伯齡在索邦大學遊學,當時的巴黎有多美好?伊夫.密杭德曾經寫道:

  「……璀燦、優雅且精緻的巴黎,在上流社會與中上流社會,饗宴輪番不斷,狂歡夜生活接著心醉神迷的宵夜。當時是高級妓女的風雲時代,人人今朝有酒今朝醉,沒人為了老年未雨綢繆,他們都是賭徒、美麗的女賭徒,舉手頭足自然流露高貴的氣息與無以形容的好風度:軟帽飛過風車,卻不流於低俗。」

李伯齡的美食主張

主張之一:沒有好胃口,就無法在有限的時間內累積足夠的飲食經驗

  要將美食寫得活色生香的不二法門是擁有饕餮之胃。沒有好胃口,就無法在有限的時間內累積足夠的飲食經驗,獲得足堪記錄的材料。因為每一餐都是一次田野調查的機會。

  早在第一次世界大戰前的風雲時代,人們除了巨無霸午餐、豪華晚餐之外,看完戲或從事其它夜間消遣之後,還會吃一頓豐盛的消夜。這些講究飲食的人們,到了八十餘歲,食慾依然無懈可擊地好,也一直保持愉快的心情──活力四射、看穿世事,沒有因為擔心飲食不夠均衡而得到胃潰瘍,因此我們怎麼能放棄對人生的好胃口?

主張之二:你當食客學徒期間,你的資金得足以支付帳單,卻又不夠讓你為所欲為。

  一位青少年時期即坐擁財富的人,他幾乎註定要成為門外漢食客,因為他不懂得多樣化的調配帶來的美妙。

  以珍鳥與牡蠣為主的飲食習慣,和以油膩的甜甜圈與漢堡為主的飲食習慣一樣容易養成,只是前者比較健康,不過卻同樣地畫地自限。並非因為百萬富翁都是笨蛋,而是他們並不需要多嘗試多歷練。學習吃,一如做心理分析,消費顧客必須對價格很敏感,才能有收獲。

  終其一生都是有錢人的人也很可能無緣認識味道強勁的肉類佳餚:熱騰騰的腸肚包與豬血腸、市集餐館菜餚、紅酒兔肉煲與老火雞,都是那些只待在某些米其林餐廳的人會錯過的佳餚,他們怎能得知家常料理、大塊烤牛肉的美好!

  年幼時曾到過巴黎,1926年又到索邦大學遊學一年,李伯齡在巴黎餐桌上結識的人物,每個人都有他們美妙的故事,加上當時「美好年代」的信念,在巴黎的人、在巴黎做的每件事都是如此讓人印象深刻!透過李伯齡旁徵博引,以及通曉法文的語言天份,本書記憶的法國人物與故事就像一道好菜,讓人回味無窮!

作者簡介

李伯齡(A. J. Liebling)

  生於1904年,是紐約客記者,是知名新聞記者,他有一句名言:「新聞自由只屬於掌握新聞的人。」

  雖然一出社會就從事新聞業,李伯齡真正想做的是小說家,報社只是他變成偉大作家的中途站。但他總是不能如願,最後他決定繼續新聞工作。詹姆斯?索特說:「他對這份工作又愛又恨,包括做這份工作可以享有的特權、不定的工作時間,以及它的魅力。」

  李伯齡在孩提時代曾到過巴黎,1926-27年接受父親的贊助,至巴黎索邦大學遊學一年,1963年辭世之前又前往巴黎一趟。在索邦大學時,他不常上課,「吃」是他的主修科目。

  李伯齡著作約有十八種之多,如:李伯齡精選集(The Most of A.J. Liebling)、李柏齡《紐約客》文選(Liebling at The New Yorker)。其中,甜蜜的科學(The Sweet Science)被藍燈書屋選為二十世紀,一百本最好的非文學類作品之一。

譯者簡介

陳蓁美

  政大廣告系畢,法國Poitiers大學電影博士候選人。一九九六年至二○○四年,旅居加拿大蒙特婁、法國Poitiers、Laval等地求學。回國後從事翻譯,譯有《花的智慧》、《藍色圓圈之謎》、《夜》。



推薦序 〈傳奇時代的巴黎指南〉╱詹姆斯.索特

一 饕餮之胃
  想將美食寫得活色生香的首要條件是擁有饕餮之胃。沒有好胃口,就無法在有限的時間內累積足夠的飲食經驗,獲得足堪記錄的材料。

二 巴黎人物:密杭德的風流事
跟她們親嘴,就像用吸管喝薄荷甜酒一樣。

三 第一次造訪巴黎
  在巴黎的歲月有如巧克力餡料,中間的夾層都是海綿蛋糕。不過我並非一試就定情,我一點一點地咬,細細品嘗,然後再咬一些,等到我發現時,已經深陷其中。

四 錢夠吃就好
  年時期即坐擁財富的人,幾乎註定要成為門外漢食客,並非因為百萬富翁都是笨蛋,而是他們不需要多嘗試多歷練。

五 在巴黎的運動生活
  我離開龐達利耶時,就像許多年前母親結束減肥假期之後的情況,我比去蘇黎世減肥前更胖。這次減肥經驗是我一輩子難得的一次。

六 遇見世上最好的餐廳
  目前法國最好的料理來自一些小餐廳,它們由廚藝高超的老闆和老闆娘直接坐鎮廚房,大多數可能價格不菲。

七 懷念地方菜
  他可以調製出令人驚豔的美式龍蝦,同時煮出無可挑剔的匹拉夫飯來搭配。除了他,我不曾遇過能夠如此完美做出這兩道不同地方料理的人。

八 還過得去
  雙十年華卻不曾年輕過的人,永遠無法感受我們對烈酒的尊敬;老一輩的人在美酒變成神聖的象徵之前,就已經知道她們身為何物。



推薦序

〈傳奇時代的巴黎指南〉
文╱詹姆斯.索特(James Salter,1925 ~,美國當代著名作家)

  李伯齡的世代如今已遠去,他歷經兩次世界大戰,那是巴黎傳說中最燦爛的黃金時代。李伯齡終其一生以新聞記者為業,從地方採訪記者起家,後來移居紐約,曾擔任多家報社的記者,最後成為《紐約客》的專欄作家。他從一開始便展現出強烈的個人文風,並且越煉越粹,終而締造出精練、平易與詳實的風格,讓他擁有許多知音。他的文風獨具,辨識度極高,他身形龐大、不修邊幅,跟西利爾.康諾利一樣涉獵極廣,文學、美食、運動、歷史都能旁徵博引,信手捻來。

  新聞記者不能指望他們所寫的作品能夠永垂不朽,就算是德萊塞與海明威的文章也不太能引起我們的興趣。即便《紐約客》的散文水準極高,但是這類來來去去的雜誌,在書庫的擺放空間就這麼大,況且文章刊登在雜誌上原本也不是為了要讓人永誌不忘。

  然而,自傳體文學卻另當別論。本書輯錄的文章,當初原本多以四篇文章自成一個系列出現,融和回憶錄與自傳,風雅與機智兼具,歷久彌新。這是李伯齡生前最後一部作品,剛好在他辭世前夕問世,然而全書的寫作時間卻花了二十多年,而敘事時間更跨越五十年以上:從作者孩提時代首次造訪巴黎(李伯齡生於一九○四年),一直到一九六三年辭世數月前的最後之旅。當時的他,疲病交迫而幾乎無法動筆,這趟法國的夏末之旅,他大概也知道此生無法再看到法國了。

  他的才華不凡,卻未能盡情發揮。就跟許多記者一樣,他也夢想成為小說家或短篇作家,報社只是他成為偉大作家的中途站;不過,雖然他確實擁有小說家的慧眼,卻因為某些原因而一直不能成為小說家。他陸續寫了一些短篇故事,至少有過一次撰寫小說的計畫,但旋又放棄,他最後決定繼續他一開始就從事的記者職業,這份工作的優點、工作時間不定、誘惑力等都讓他又愛又恨。「我已經上癮,」他如此描寫自己,因為習慣、因為需要錢,多年來他必須一直不停地寫稿來清償雜誌社的債務。他很清楚自己的能力,他總喜歡說,寫得快的人沒有他寫得好,而寫得好的人沒有他寫得快。

  他可以一整個下午或一個晚上坐在他雜亂的辦公室裡,言之有物、無懈可擊地寫個四、五千字。這不是容易的事,但他做起來得心應手。他也有時不我予、肯定來得太遲的抑鬱。他的私生活並不愉快。他結過三次婚,第一任老婆的精神出了問題,而且不貞。她是個漂亮、沒受過教育的愛爾蘭女孩,是普洛威頓斯(Providence)電影院的售票小姐,他們就是在那裡相遇。他的父母反對他們的婚事。他是猶太人而她不是,而且她來自下層社會。

  經過十五年的婚姻生活以及她進出療養院期間的漫長分居生活,兩人最後以離婚收場,不過他對她仍有情有義,終其一生持續寄錢給她。他的第二任老婆漂亮但揮霍無度,帶個正值青春期的女兒再婚,她最後不告而別。他的第三任也是最後一任老婆是女作家瓊.斯塔福,她曾嫁給詩人羅伯.洛威爾。

  以外型而言,李伯齡並不迷人,不過女人都很喜歡他。他形容自己禿頭、過重、食量大。他飲食過度,生性害羞且沉默寡言;他戴眼鏡。他是扁平足,走路會腳痛,有位作家友人指出,他晚年時越來越胖,甚至胖到別人根本無法與他並肩走在人行道上。此外,他還來有痛風毛病,儘管如此,經常有女人(甚至是大美女)愛上他。據他的一位朋友解釋,他讓她們覺得自己很聰明,這不是他的追求策略,而是出於真誠。

  身為事業有成的毛皮商移民之子,李伯齡反抗布爾喬亞式教養方式。他認為他父親在紐約的生活圈粗鄙而缺乏靈魂。雖然他執意走自己的路,屢次違背家人的期望,卻一直都是個深情的兒子。他具有德國背景,卻捨棄德國而親近法國。在學校,他的朋友都是令人仰慕的運動健將,他愛上的女孩都是非猶太人。

  他對社會所不恥的事物、生命的陰暗面以及靠機智維生的人特別傾心,他描寫美麗的女惡棍、政客以及騙子的故事,狄更斯式的社會階層深深吸引他。他同情小人物、弱勢者。他喜歡不受傳統束縛的人,他和他們在一起的時候感到很自在,而他們和這麼一位身材龐大、渾身皺巴巴但有著一張和善的臉、肚臍眼從沒扣好的襯衫裡坦露出來的男人在一起時也一樣。他特別擅長描寫拳擊界,那個由拳擊手、經理、教練所構成的驚悚又污穢的世界。他自己也會打一點拳擊,打得不好但興致從未稍減。

  二十二歲時,他那位一直到晚年才開始享受人生的父親,慷慨地送他到巴黎索邦大學遊學一年,這一年正是此書的情感中心。他不常上課,但是學到對他一生受益無窮的東西。

  那是一九二六至一九二七年,他發現的巴黎,就好像卡瓦菲的亞力山卓,威廉.甘迺迪的奧爾巴尼,或是貝婁的芝加哥,一個以探索社會底層為主,偶爾往上流社會瞟幾眼的城市。本書是傳奇時代的巴黎指南,許多東西都已經不復存在了。一如喜鵲把線繩與閃爍的金屬片帶回鳥巢,李伯齡也採集那些被遺棄但充滿情感的東西,它們都是一座正在消失的美妙城市的碎片,這是海明威與葛楚.史坦所眷戀的城市,一座一九二○年代被四年戰爭的大量傷亡所耗盡的城市,儘管最後勝利到手,卻已殘破不堪。它的臉龐依然令人銷魂,但是膚色已經失去清新,額頭、嘴角也出現了細紋。

  本書沒有滿紙的名人錄,李伯齡經歷的與描寫的都與藝術或時尚無關,這是巴黎璃是王子逛窯子的年代,其中最著名的一家妓院就在香巴內街(rue Chabanais),布拉塞在此拍了好些照片。逃離共產革命與內戰的俄國貴族,流亡到巴黎以開計程車為業或在夜店上班。不久之後,李伯齡到了。

  以《法國美食傳》(The Food of France)與李伯齡作品如影隨行的美食作家,同時也是李伯齡好友的韋佛利.魯特(Waverley Root),當時是駐巴黎的年輕新聞記者。魯特在他的回憶錄提及,當年美國飛行員林白降落勒布爾傑機場,瘋誑的人群往飛機蜂湧而去,其中有個人爬上座艙搶走林白頭上的皮帽,在空中揮舞,群眾誤以為此人就是林白,把他扛在肩上。

  那個時候有些定居巴黎的南美洲花花公子,宣稱他們從未見過大白天的巴黎,因為他們都是黎明前才上床,晚上起床。當時的巴黎集奢華與絢爛於一身,當然也涵蓋了奢華與光彩的相反一面:娼妓與窮困。不過巴黎是當時世界的第一大城,即使今天,它在許多方面仍然當之無愧。法國的生活方式、法國式的人生觀、法國文學、藝術、電影、料理,更別提建築、豪華渡輪、汽車,都達到有史以來的最高水準,即便是現在,我們回首這段風光歲月,依然嘆為觀止。

  李伯齡在巴黎度過他畢生難忘的那一年,這些東西全都在。然而,它們只不過是一九一四年以前無法抹滅的光華的餘燼。當時伊夫.密杭德(Yves Mirande)曾經寫道:「……璀燦、優雅且精緻的巴黎,在上流社會與中上流社會,饗宴輪番不斷,狂歡夜生活接著觥杯交錯的宵夜。這是高級妓女的風雲時代,今朝有酒今朝醉,沒人會為了老年未雨綢繆。她們都是賭徒;美麗的女賭徒,舉手投足自然流露高貴的氣息與無以言喻的風情:軟帽飛過風車,卻不流於低俗。」

  那個消逝的世界留下的斑駁痕跡,可由一九二○年代留下的飛鴻雪泥略見一二。當然它很便宜,美麗又便宜得令我們難以想像。當時一美元相當二十六法郎,拉貝胡茲餐廳的晚餐只要五十法郎。要在巴黎找個地方生活下來很容易,而它的坦蕩與性感令人意亂情迷,特別是對美國人來說。美國人只知道自己國家的清教徒主義、物質主義,對藝術漠不關心,也對歷史無知,他們來到法國,呼吸新空氣。

  許多作家,不管來自美國或其他國家,到了巴黎後開始寫出重要的作品。貝克特剛到巴黎不久,就認識了喬伊斯與瓊.瑞斯;福特.麥杜克斯.福特的《跨大西洋評論》已經創刊;龐德剛離開巴黎,搬往義大利西北邊的哈巴(Rapallo);而亨利.米勒已蓄勢待發。不過,李伯齡和這些人都沒有關係,他活在那個圈子之外。當時的他不曾發表過任何作品,年僅二十二歲,全副心思都放在享樂上:他喜歡散步、閱讀,他追求舒適,尤其愛吃。他用簡單而優美的文字描述那段時光:「我經常獨來獨往,但鮮少感到寂寞。」這句告白連巴斯卡也會感到肅然起敬。

  李伯齡多次重回巴黎。一九三九年,在睽違十二年後,他以《紐約客》戰地通訊員的身分回到巴黎,一九四四年巴黎重獲自由後,他又回去一次,在大戰後他回去得更頻繁,而他在巴黎的生活重心也逐漸往上移轉,從第五區、第六區,逐漸移往第二區乃至第十六區,也就是從學術區轉往商業區。

  對食物的迷戀越來越不可自拔,他向出版社建議把書名定為《一位美食家在法國的回憶》,不過出版社強烈反對李伯齡將自己描寫成「美食家」,而將「美食家」改成「饕客」,如今他成為傳奇老饕。事實上,「老饕」已經變成他最基本的一部分,那是一種慰藉、一種反抗以及他的鵝毛筆。到頭來,他的饕餮大胃也毀了他,他的腎臟與心臟都有問題,手指、腳趾甚至耳朵因為痛風而壞死。在他人生最後幾年,他罹患嚴重的躁鬱症,時而興奮時而消沉,情緒起伏越來越大,但他持續寫作,幾乎不曾間斷。

  他好像失明的老馬,註定得在磨坊裡步履蹣跚地繞著圓圈度過餘生,而他的圓圈包括人群、餐廳、賽馬場、《紐約客》的辦公室以及拳擊場。他雖然不修邊幅,但生活奢華,他的繼女讀的是私立貴族學校,他的老婆打扮入時。他正是在這種背景下追憶往事,提出純粹的觀點。這本書雖然不是小說,卻同樣扣人心弦──有對話、人物、描述以及一位傑出作家獨樹一格的筆觸:篇篇信手拈來,風格清新雋永,足以媲美海明威《流動的饗宴》。

  許多事物隨著我閱讀《紐約客》的經驗而首度進入我的生命,或者至少進入我的意識:塞貢薩克、黑醋栗苦艾酒、Grands-Echezeaux紅酒、普羅旺斯焗烤鱈魚。其他東西我早已知道或已從他處得知,但李伯齡進一步證實,而他是個值得信賴的作家。當然,你不是為了獲取訊息而讀他的文章,但這是無可避免的,而且有些東西變化不大。許多巴黎的街道與廣場依舊沒變,孛諾瓦餐廳還在,事實上它已不再是那家沒被寵壞的里昂小酒館了,它變得煥然一新,更加寬敞,深受觀光客的青睞,不過廚房還是老樣子。

  皮耶埃(Pierre)餐館依然佇立於佳庸廣場,還有特胡昂餐廳以及海明威經常消磨午后、注視著光影變化的丁香園。蘇格(Sorg)餐廳還在史特拉斯堡,並獲得《米其林》一顆星評鑑。李伯齡對《米其林》嗤之以鼻,但不是因為它的準確性不夠或缺乏標準,而是因為它象徵汽車時代的來臨,以及法國外省餐廳的沒落。這種看法似乎有點自相矛盾,不過汽車旅遊的快速與便捷,意味了餐廳的顧客群不再只是內行的商務旅客,從此他們只需要迎合終其一生登門造訪一次,或很久以後才會再度光臨的消費者的口味。

  結果是,這些餐廳不再翻新菜單,也不再自我鞭策提供完美的服務、烹調時令佳餚或是推陳出新。於是,客人來來去去,就像你會在擦鞋店遇到的客人一樣,導致烹飪藝術每況愈下。除此之外還有一種危機一直都在,那就是老飯店與老餐廳為了吸引客人,可能會不斷地翻新花樣,套句李伯齡可能會說的話:就像一個你重新造訪的舊情人。

  我所認識的同輩幾乎都去過歐洲,有些在戰爭期間前往,但更多人是在戰爭剛結束的時候出發。他們不是剛從從軍中退役,就是剛離開學校,有如初生之犢渴求著偉大的經驗,而當時的巴黎比任何一座城市更能滿足這種渴望。當時,巴黎依然以其身為藝術、文學、哲學之都,以及充滿誘惑的墮落美而自豪,到巴黎一遊變成一種儀式、一種野心、一種夢想。我在一九五○年一月抵達巴黎,晚了李伯齡將近二十五個年頭,這是我第一次踏上歐洲大陸。我永遠也忘不了它的奇特、新穎、風采以及味道。

  我還記得第一次看見香榭麗舍大道的感覺,灰撲撲且冰冷,比現在寬敞,幾乎沒什麼車子。我忘了自己的第一餐吃了些什麼,我沒有買過《巴黎論壇報》,也沒聽說過魯特。我不清楚拉雪茲公墓葬了哪些人,也不知道雨果生前住過的十五或二十個寓所位於哪些地方。我不曾聽過《米其林指南》,如果我當時手上有一本,或許會小有幫助,不過我可能對《玫瑰指南》更感興趣,這是法國戰前出版的風月場所指南,但是我一直無緣找到,這本指南成為我內心永遠的失落,充滿異國情調的斷片。

  我口袋裡帶著一些筆記,是一位曾經多次造訪歐洲的朋友給我的。他年事已高,是個老於世故、談吐得體的紐約人,他寫過一部很成功的劇本,經常有名媛淑女陪著出入社交場合,還獲選為高級俱樂部的會員。他擁有羅斯福般的魅力、一口發黃的暴牙、傲慢的第二任妻子,還有一隻名叫佛萊迪.巴克的德國獵犬。我還記得他以綠色墨水與貴族式筆跡,在給我的小卡片上寫下一長串名單。

  有家凡登旅館,離凡登廣場的麗池酒店不遠,但價錢便宜得多,還有個叫老爺廣場的地方,過了午夜十一點酒吧裡開始出現年輕女孩,他如此寫道。老實說那些日子,我只為褲襠底下而活,就像墨利斯.雪佛萊所說的,但還不到他的境界。我手頭拮据,舉目無親,把早餐吃剩的麵包塗上奶油,就是一頓午餐。

  從那以後,旅遊與觀光起了變化,與李伯齡的時代相較,更是不可同日而語。噴射機與信用卡讓世界無遠弗屆,難以想像一九二○年代的巴黎與法國,會像今天的澳洲或尼泊爾那般遙遠與偏僻,當時的世界尚未遍佈足跡,但並不意味著從來沒有人造訪。我們可以從美洲搭船旅行,一九二七年當李伯齡在巴黎度過影響他餘生的那一年後,他就是以這種方式離開法國,他從馬賽上了一艘老船返回美國。二十年後二次大戰結束,那艘老船卻在海法爆炸翻覆。就某種意義來說,李伯齡變成了那艘老船,他遠離自己所鍾愛的海岸,最後沉沒,即便他比那艘船多活了二十年。

  他是個特例,完全世俗化,似乎毫無靈性。他熱衷描寫邊緣人物的世界,他在《紐約客》第一篇引起注目的文章,是關於黑人宗教領袖帝文神父(Father Divine)的人物評論。他是個哈法族,欣賞法國作家,比如拉伯雷與瑟林,也喜歡狄更斯和克里斯多夫.馬洛,他尤其欽佩十九世紀倫敦職業拳擊賽編年史家皮爾斯.伊根,他引用伊根的名言,就像蒙田引用塞內卡的經典名句一樣。雖然他才華洋溢,卻無法鞏固自己的地位,而過著幾乎朝不保夕的生活,宛如他最鍾愛的人物。他一直都是那個肥胖、滿臉鬍渣的大學生,繼續發掘比課堂更有趣的事物,終於和其他比較傳統的同學漸行漸遠。他被達特茅斯大學踢出校門,從此沒再回去。

  我見過他一次,大約是一九六○年,就在《紐約客》辦公室裡。當時天色已晚,辦公室裡空蕩蕩的。他穿著黑色西裝,領口上別著薔薇花結的榮譽軍團勳章。他顯得靦腆,走起路來很吃力,彷彿很痛苦,好像他的雙腳太脆弱,搬不動這棟大樓。他戴著圓形鋼架眼鏡,禿頭似乎被敲打過,就像一個老舊的蛋糕盤子。我記不得他當時說的話,但是我記得很清楚,他說的話很簡短,因為這點正是我欣賞他的原因。

  我幾乎讀遍他所有的文章,一九五○年代,他的作品變得更具自傳性,融入他生命裡更大塊的片斷,我認為他是個值得尊敬的作家,而當我親眼見到他後,他在我心目中的地位絲毫未減。我當時誤以為,他在中學時曾是出色的拳擊手,因此對他龐大的噸位肅然起敬,這就像有些人對老兵僵硬的四肢投以尊敬的眼光一樣。

  三年後他死了。他的遺言是在送往醫院的救護車上說的,說得含糊不清,不過聽得出來是法文。他春天下葬,地點就在長島東方盡頭處,他在那裡曾經有一棟房子。他的光彩軼事將繼續傳誦,他把自己的許多特質都歸功於所鍾愛的美酒,酒能刺激感官,可以讓見解更清晰,還能提供肯定生命的情感;參觀美術館或漫步在優美的街道上,也會獲得如是感受。





* 讀者評鑑等級:

4顆星
* 推薦人數:1,共有1位網友寫書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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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寫書評

1.
NJB490
/ Dallas,TX
2008.12.16看NJB490的所有評論
評鑑等級:

4顆星
在這本書裡,作者敘述了很多各式各樣的法式料理...在他的敘述當中,你不僅僅可以感覺到每道菜的色,香,味以及做法..更重要的他在敘述的過程中不時會提到他個人在享受該道美食時的心靈感受... 是輕鬆的,是享受的... 就像為什麼我都不喜歡在吃飯時拍照... 因為很多時候,吃飯是一種氣份..就是要在上菜的第一時間感受那種食指大動...迫不急待的把餐具叉下去的快感...

如果第一時間,大家只是無止盡的照相... 那種渴望就會像酒精一樣一瞬間就揮發在空中.. 並且.. 食物的味道也會被周圍的環境給混合掉了..

不過,當然他也有很奇怪的地方... 在書中,他竟然認為法國人與中國人不會煮米飯...那些美國人,土耳其人以及希臘人才是會煮米飯的人... 或許他喜歡吃的是那種粒粒分明... 有點帶湯... 可是還是硬硬的米吧..

另外,如果你真的對法國料理很有興趣,我也強烈推薦唷... 因為裡面有很多法國料理的小知識... 例如什麼是地方菜... 到底有什麼不一樣的地方.. blah blah blah..

最後... 我對於他的Ending 有種說不出來的感覺... 只能說...就像曾經有人說過的,喜歡美食的人不容易自殺.. 因為只要想到死了就沒有好吃的東西,就捨不得死掉囉.. 我想美食真的有改變一個人的魔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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