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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花公子回憶錄

花花公子回憶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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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2270462
洛娃伊
新雨
2009年11月16日
73.00  元
HK$ 62.05  







* 規格:平裝 / 192頁 / 15*21cm / 限制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 尚未分類 ]









我是一個花花公子,獵豔是我的唯一目標,肉體享樂是我生存的唯一目的。

繼《芬妮.希爾》後──
另一部登上「地下書」暢銷榜之作
跨世紀最具指標性的情色文學經典
中文版首次登場

宮廷、噴泉、仕女、美酒……,如此虛幻,真實的只有那無可抑制的下半身的慾望搏動!

「我內心養了一隻名叫花花公子的妖怪。」

  一位年輕的男士,愛上了神祕的美麗女子──莉蒂亞。在與莉蒂亞嘗盡了性的歡愉後,她被迫離開了他。他恍惚、憤怒、失落──於是乎,他走向了其他女子,無論寡婦、老嫗、娼妓、閨女……,他頂著年輕力壯的體格,將所有遇上的女人,誘惑至身下……。然而,他對莉蒂亞的慾火,從未熄滅……

  本書出版於1751年,被認為是情色經典《芬妮.希爾》的「男人版」。其中所出現的幾位女士,據聞皆為當時相當有名有勢的人物,因而於出版之時掀起一股極具爭議性的風波。

作者簡介

約翰.克里藍(John Cleland,1709-1789)

  英國人,曾於孟買東印度公司任職,後因經濟上的困窘而被關進倫敦監獄。入獄期間,他創作了《芬妮.希爾(Fanny Hill)》,此書對往後的英國情色文學影響甚鉅。他的第二部作品《花花公子回憶錄(Memoirs of a Coxcomb)》,由於內容牽涉到當時兩位著名女士,而在文壇掀起一陣風波。其擅長以絕美的文辭來描寫男女情愛、性器官、性癖好等淫穢之事,且亦可在作品中見到不少幽默的言語。克里藍被認為是18世紀至今最具代表性的情色文學作家,頗受文學研究者的重視。

譯者簡介

洛娃伊

文字、影像工作者。

2005年:
.《想你,24小時不打烊》(合輯)/法蘭克福出版社
.《囈.杜朵》/春天出版社
.《屈剖》/新雨出版社

2006年:
.《皇家羅布斯塔的咖啡館奇遇》(合輯)/法蘭克福出版社
.《汰變變態》/新雨出版社

2007年:
.《潰撞》/新雨出版社

部落格:blog.pixnet.net/lovaii



譯序

淺談《花花公子回憶錄》  

洛娃伊

  甫接下這本著作時內心頗為徬徨,十八世紀的情色文學,文化背景又是如何?文字敘事是否又繼承了社會脈動?《花花公子回憶錄》在翻譯期間浮在心頭上的問題是;花花公子的定義究竟為何?關於花花公子的註解何其多,對故事中的主人翁「威廉」而言,花花公子象徵的是;不用付出真心、不強求一段關係的名分、風流卻不下流。我想世人都會好奇花花公子究竟在想些什麼?又或者是什麼原因讓某個人立志成為花花公子?

  總是事與願違,總是好事多磨,十八世紀的人際關係與現在有何不同?繁文縟節依然、爾虞我詐依然,在社群團體終究無法隨心所欲,可這就是現實不是嗎?兩性之間的問題並沒有因為時代進步而改變多少。可以從文獻資料中得知,十八世紀的歐洲人文環境;接受東西方文化的衝擊、小規模經濟貿易的流通、王權國度的全盛時期、思想啟蒙締造小規模的學術復興 ──而當時的英國是全球最富裕、生活水平最高的國家之一。在那樣的環境世代交替之下,約翰.克里藍在西元一七五七年出版的《花花公子回憶錄(Memoirs of a Coxcomb)》,諷刺當時的貴族富家子弟對於情感的表達以及追求方法有多麼愚痴且拙劣。世襲制的貴族在約翰.克里藍的筆下成了紙老虎;對社會制度不滿、被保護過度,同時也缺乏對事物的觀察,還有對民生社會的體認,與其說是慾求不滿,不如說是在挑戰道德規範,盲目追求所謂的理想卻又不知理想為何物。那悲情的闡述並不需要同情,而是誇大那無力感,諷刺那封閉的階層意識:奢靡過日、眼界狹窄。

  想當今社會的人們,在日新月異的科技便利下,越活越倒退了。如果我這樣說,一定會被很多人不齒,但我還是得這樣說:「『說愛』有時真的很廉價。」有時會因為某些語言感動莫名,但那些感動都只是瞬間。有人跟我形容他曾愛過的對象以及他們之間的相處,在我聽來那都是自欺欺人。聽過之後我很想跟對方說:「你不覺得你的說法很自我安慰嗎?你想說什麼?不過就是炫耀你有愛人的本領而已。但真的是這樣嗎?如果你說的都是事實,那為什麼你說服不了自己,卻反過來要我承認你有愛人的本領呢?」說愛有時真的很廉價,那不是說我抗拒著生物本能還是怎樣,其實愛情徒有虛名的多、名符其實的少,這個道理大多數的人都明白卻又不想承認。沒有人有義務去負擔另一個人的生命,但倘若已經干擾了對方,那麼請試著先捫心自問,而不是打著愛的名義去搶劫他人那寥寥可數的殘餘情感尊嚴。

  我自認自己是最沒資格說愛的,那是因為我得先聲明自己是多麼愛自己,愛得恐懼。怕自己會受到傷害所以寧願選擇冷漠以對;怕浪費時間周旋在他人的情緒所以選擇視若無睹;怕別人愛自己愛得不夠,但自己又付出太多,使別人無法承受,所以選擇自我封閉。對於恐懼的臆想,造就了「把自己照顧好就是最好」的這種想法。然而事實也相去不遠。太多人太自以為,以為這樣就是怎樣,卻沒想過有些人天生就不適合太親近。或許在這個病態社會,冷漠是種最起碼的自我防護,但就是有人想拔掉、揭開那層其實是很可悲的防護罩,卻又不知如何去處理善後,打著關心的名義撕毀著某些必須存在的面具。我可以說得這麼理直氣壯,卻又無法抵擋那有如風雨欲來的假仁假意──

  想來愛情基本上沒有固定形象,但若套用人類動物模式又顯得大同小異。很諷刺吧!是啊!不然呢?人跟人的相處,用數據平均值顯示那熱情最多影響三十個月,雖然這三十個月已經足夠讓一般人熱戀、結婚、生子,但想想那還是不夠的,因為相愛容易相處難,最後落得不是相敬如冰就是分手。人終究最愛的還是自己啊!為什麼不去正視這一點,卻要急著否認?就是因為太愛自己、太在乎自己的感受、太把自己的理想套用在他人身上、太把自己的衝動情緒當作是決定、太少去站在對方的立場。我在某一刻覺醒,意識到自身其實是那麼自私自利且藐小。這是必須承認且去面對的事實,倘若是逃避,那也只是一時之間的暫時解脫,並非恆久。問題的本身沒有得到紓解,一味的迴避只會發現兜了一圈還是在問題的癥結上打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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