傑夫.艾格斯是《波士頓環球報》藝術生活版的記者,專跑音樂、博物館與大眾文化線。除此之外,他也為Wired、GQ、Spin等雜誌撰稿,另著有童書 The Midnight Hour與Who Was Elvis Presley。他為《波士頓環球報》經營了一個專門介紹藝術相關的部落格Exhibitionist:www.boston.com/ae /theater_arts/exhibitionist/。
由各民族組成的美國政府,深怕學童沒有具備足夠的美國文化與世界知識,影響國民的凝聚力與在世界各國移動的能力,特地編制一本《A First Dictionary of Cultural Literacy—What Our Children Need to Know》,詳列美國學童在六年級之前應該具備的本國與外國的文化知識,舉凡文學、宗教、政治、經濟、歷史、數學、物理、藥劑、科技各大類皆包含,而 the Beatles這個搖滾流行樂團及其所唱的Yellow Submarine(黃色潛水艇)竟然也被列在其中。
美國前總統柯林頓曾經在競選時上MTV台接受訪問,現場以薩克斯風吹了一首「披頭四」的曲子。2004年布萊爾訪問大陸,被學生點唱尷尬地紅了臉,沒想到一旁的太太雪莉,毫不猶豫唱了「披頭四」的名曲When I am Sixty-four。而在今年9月出刊的Times雜誌中有篇文章What Children Think of the Beatles?提及今天的孩子仍然愛聽Hey Jude、Yesterday等旋律優美,容易上口等披頭四的招牌歌曲。因此「披頭四」代表的不只是一個搖滾團體,一種樂風,他們被環繞著種種口耳相傳的故事,已經被寫成一段風華的時代,成為英美歷史的一部分。
因此他們的故鄉——英國利物浦港,即使已經有一座披頭四博物館及一間披頭四主題酒店,當地的Hope University有感於目前市面上雖然有超過八千本講述披頭四的書,但尚無認真研究披頭四的學術研究,計畫開十二週的課(The Beatles, Popular Music and Society)來探討披頭四的流行音樂對英美文化的影響。
這一陣子我常常受邀分享我的英文學習經驗,也讓我開始仔細思考我學習英文的過程中,究竟有哪些要素幫助我學好這個語言。首先我認為文法的根基非常重要,特別是對ESL(English as a Second Language,以英語為第二語言)的學生來說,因為我們不同於把英文當母語學習的人,在我們開始學習英文前,已經發展了其他方面的認知能力,我們已經懂得如何歸納、整理,因此更應該善用這些能力打好文法基礎,才能構築千變萬化的英文世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