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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一生要做有錢人:賺錢是一種人人可學的技巧

這一生要做有錢人:賺錢是一種人人可學的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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將於1個工作天內出貨
9789868459274
王永年
久石文化
2010年2月03日
107.00  元
HK$ 90.95  







* 叢書系列:Learning
* 規格:平裝 / 368頁 / 25k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 出版地:台灣


Learning


商業理財 > 成功法 > 致富















這不是勵志書,是教戰手冊!英文版熱銷200,000冊

要多有錢才叫有錢人呢?錢會自動掉進口袋嗎?
怎麼樣才能變有錢人?有錢人會犯那些錯誤呢?

  一個年輕人想要擺脫缺錢的日子,決心這一生要做有錢人
  一個欠缺學歷也沒有資金的人,終究做了富可敵國的有錢人
  一個英國超級富豪揭開他成為有錢人的方法和秘訣

  這本書的作者是白手起家的超級富翁,所以非常有說服力
  這是世界上唯一一本真正由富翁教你如何成為有錢人的書
  賺錢是一種技巧,是人人都可學習的技巧
  除了健康和感情用錢買不到外,金錢無所不能

  英國亞馬遜網路書店第一名

  這是一本教讀者如何成為有錢人的手冊,本書和市面上教你致富的書籍大不相同,因為作者本身就有很大的說服力,他是一個白手起家,富可敵國的英國富翁。英國《周日泰晤士報》2009年富豪排行榜中本書作者排名88,資產估計5億英鎊,折合新台幣約271億元。

  他是如何成就他的一切?他從一無所有開始---既沒學歷也沒有資金。

  本書作者會娓娓道出他如何賺錢,讀者可以從他的經驗中,學習和開創自己的事業。

  本書不會提供任何致富的捷徑,作者相信要做有錢人沒有什麼「妙方」,成為有錢人的過程只會充滿障礙、困難與讓人心酸。

  但對於那些下定決心、活力十足和躍躍欲試的讀者,本書提供了富含智慧又可靠的指引。如果你真的要做有錢人---渴望成為富翁---本書將導引你,獲得成功,讓你過著不缺錢的生活。

作者簡介

費利克斯.丹尼斯(Felix Dennis)

  費利克斯.丹尼斯(Felix Dennis)是一個白手起家的千萬富翁。他在1973年創辦雜誌社,《個人電腦世界》和《麥金塔用家》兩本雜誌在八十年代中期為他賺進數百萬英鎊。今天,丹尼斯出版公司仍然是一家私人企業,總部設在倫敦和紐約,旗下發行的雜誌包括:《The Week》、《Auto Express》、《Computer Shopper》、《Maxim》。

  丹尼斯出版公司(Dennis Publishing)總裁費利克斯.丹尼斯(Felix Dennis)自己估計有資產七億五千萬英鎊,但由於受到金融風暴影響減為五億英鎊(折合台幣約為二百七一億元),在英國富豪排行榜名列八十八。

  他曾寫過兩本暢銷書:《半杯滿》(A Glass Half Full)和《孤狼》(Lone Wolf)。小說家湯姆.吳爾芙(Tom Wolfe)讚揚他是「二十一世紀的吉卜林」(Rudyard Kipling,英國詩人,善於運用節奏、韻律與格律,詩作由英國國家劇團在各地持續巡迴演出)。

  丹尼斯的傳奇人生曾被三個大型電視台拍成紀錄片,也被搬上外百老匯(Off-Broadway)的音樂劇舞台和英國BBC的電視劇集。各大報章雜誌關於他的報導更屢見不鮮,《泰晤士報》曾這樣形容他:「一個迷人的怪物,渾身散發出矛盾和刺鼻的硫磺味。」

  他現在的嗜好包括:飼養迷你豬(偶爾也會品嚐)、淺嚐法國紅酒、在英國鄉間漫步、委託鑄造各種銅像,以及每年閱讀大約兩百本非小說類書籍。他最大的心願是可以在英國市中心種植一大片英國特有的闊葉林。



前言---本書真的可以讓你成為有錢人嗎?  13
導讀---要多有錢才叫有錢人?   25

第一部分 為什麼你不是有錢人?  35
 我一生當中賺了不少錢,看著許多比我優秀的人竟一生平庸,因此我深信害怕失敗是世界上想做有錢人的人唯一最大的障礙,這一點請你相信我。

第一章  找對位置  37
第二章 從百萬分之一到百分之百  49

第二部分 準備做有錢人  55
 如果在你的人生中沒有什麼創意,但卻能完美執行別人的想法,你會比你想像的更成功。找到創意,並加以實踐,創意不一定是由你想的,執行力才是「王道」。

第三章 不怕失敗  57
第四章 尋找  71
第五章 創意的迷思  91
第六章 取得資金  105
第七章 絕不放棄  119
第八章 五個一開始最常犯的錯誤  129

第三部分 做有錢人要具備的條件  153
 除了運氣無法掌握以外,要做有錢人還必須具備某些特質和技巧。

第九章 要做有錢人的幾個特質  155
第十章 關於運氣的幾句話  183
第十一章 談判的藝術  199
第十二章 所有權!所有權!所有權!  221
第十三章 授權的樂趣  241
第十四章 一片蘋果派  253
第十五章 專注的力量  275

第四部分 總結  295
 如果不幸失敗,也要努力東山再起。如果做了有錢人,也要守住財富。

第十六章 深刻的體會  297
第十七章 內容回顧  315
第十八章 守住財富  343
第十九章 做有錢人的八大祕訣  355
第二十章 記住,放下身段  357

致謝  359



導讀
要多有錢才叫有錢人?

  一千元算什麼?
  不外是雞飼料罷了!
  ──格魯喬.馬克斯(Groucho Marx)

  本書雖薄,份量卻十足,如果你渴望做有錢人,閱讀本書的收穫絕對要比付出的來得多。

  你不要以為本書可以教你富可敵國的方法,也不會教你用不法手段攫奪財富,更無法讓你像比爾.蓋茲(Bill Gates)或英國王室一樣有錢。我想沒有一本書可以實現這個目標,這也不是我們所要關注的焦點。我認為,比爾.蓋茲的財富並非單是透過執行「絕佳創意」,或追求單一願景累積而來,他的成就是源自內心深處的力量──這會在稍後再作討論。

  至於英國國王的龐大財產則是透過繼承而來,若以現在來看,王室的資產約有五十億英鎊。國王的任務是防止這些財產被貪婪的稅務機關和豪奢的政府吞噬,讓後代的王孫順利繼承。就個人而言,我一點也不羨慕國王,國王一定會為他的任務感到厭煩,他得一直為素未謀面的後裔工作。
國王的財富多是不動產,現金上則相對捉襟見肘。請留意「相對」這個字,因為相對財富(relative wealth)是個極有趣的議題,我們會在後續章節更深入討論這個話題。

  本書可以幫助讀者達到一般有錢人的境界──像舉世知名的運動健將或哈利波特的作者羅琳(J. K. Rowling)。或有錢到在百貨公司不必考慮價格是否合理、可以選擇立即退休、每天工作十八小時,或夜夜笙歌──如果你想過這種生活。

  有錢到你可以選擇用微笑或嘲笑方式對待銀行經理;可以在親朋好友面前盡情炫耀,讓辛苦工作卻沒有賺多少錢的他們無法掩飾心中的嫉妒;或為了追逐海上的落日,購買一艘全新遊艇。

  有錢到可以居住在你想居住的地方、去你想去的地方、見你想見的人、做你想做的事。除了愛情和健康不能用金錢購買外,金錢幾乎無所不能。你不必為了貸款或欠債的壓力,去你不喜歡去的地方、做你不喜歡做的事或見你不喜歡見的人。

  有錢到你開始要為繳稅煩惱,需要傭用一批專屬律師、會計師、顧問和房地產業務人員,他們對你的殷勤猶如殺戮過後不請自來的禿鷹。這些人,即使每年支付他們數十萬英磅,你也會無法擺脫他們!(這時候看起來最好是駕著遊艇航向夕陽,不是嗎?)

  有錢到獲得別人的尊崇──是一種獨特的尊敬方式,不同於我們對辛勤工作或做了別具意義之事的人那種尊崇──他們照顧瀕死的小孩,傳遞生命的意義。更不是大家對居禮夫人(Marie Curie)或曼德拉(Nelson Mandela)等英雄式的尊敬。

  金錢本身就有足夠的份量,獲得不一樣的關注,這種不一樣根植於人類的妒忌天性。沒有多少人願意照顧瀕死的小孩,或被囚數十年只為了對抗暴政,我們並不會妒忌這種人,只會景仰他們。

  相反的,我們都渴望財富,並羨慕有錢人。不論對或錯,大多數人都相信自己可以為了賺更多錢,而承受更大的壓力。當我們經過深思熟慮後,就會坦承我們會努力賺錢,藉以保障自己和家人的生活。

  問一下自己:「假如有一個你認識的人,留一千萬英磅遺產給你,你會拒絕嗎?」個人而言,我絕不會拒絕,而我肯定你也不會。

  到底要有多少錢才稱得上有錢呢?

  金錢的價值會隨著無情的時間改變,即使在低通膨時代也是如此。經濟學家與歷史學家發展出一套又一套的模組,計算和比較金錢在不同年代的相對價值,但這麼做除了對研究者本身具有貢獻外,幾乎毫無意義。因為貨物品質和產量、薪資水準、消費能力、貿易協定,以及對藝術品和土地的價值判斷都會隨時間改變。箇中的影響因素,數之不盡。

  我們暫時先忘掉這些,只針對「購買力」(purchasing power)作為半個世紀以來的衡量標準。一九八○年的一百萬美元,到今天連一半的價值都沒有。一九八○年時的一百萬英鎊,到今天只剩下三十八萬英鎊的價值而已!

  用另一種方式來解釋的話,如果在一九八○年時你有七十六萬英鎊現金,就等於今天要有兩百萬英鎊。因此,或許那時候你不是一個百萬富翁,但若以現在的標準,你同樣不是一個百萬富翁。

  那麼,二十一世紀的頭十年,要多有錢,才稱得上有錢呢?

  表一是按照納稅後的現金、以及可立即變換現金的有價資產──例如黃金、股票或銀行匯票等,其中不包括「拋售」時會遭受損失的資產──例如房地產、土地、退休基金或債券等。同時,假設你居住在西方的民主世界,而且沒有太多負債。

  討論到個人的總資產值(total asset value)或淨值(true net worth)(不同於可快速兌現的資本淨值),和表一的數據就大不相同。不同的原因有幾個:首先,有資本收益稅(capital gains tax)和其他層面的問題;第二,遺產規劃、慈善捐款和信託基金也會造成影響;但最主要原因是,除非有錢人把所有資產變成現金,否則他們根本不知道自己有多少財產。

  這聽起來有點不可思議,但當你愈有錢,傭用愈多的財務專家,也意味你愈不可能知道自己有多少財產!這種問題存在是良性的,不過仍是一種問題。

  這也是為什麼許多有錢人都不相信報紙和雜誌所做的「財富排行榜」。我們都知道,如果我們無法計算自己的身價;如果一群訓練有素的會計人員也計算不出準確的數字,那麼報刊編輯或雜誌記者同樣無法計算。億萬富翁兼藝術品收藏家保羅.傑帝(Paul Getty)曾經說過:「如果你可以計算自己有多少錢,就不是真正的有錢人。」

  對有錢人而言,金錢在某個程度上已不具特別意義,反正多一塊錢和多幾百萬也差別不大。除非你是龐大遺產的繼承人之一,則另當別論。

  如果一個有錢人沒有作好稅務規劃或遺囑就過世──換句話說,這等於向世人宣佈他沒有法律上的遺願。他的財產就變成「無遺囑者的遺產」(intestate estates),這時國稅局和其爪牙則會相當高興。如果你死前沒有訂立具法律效力的遺囑,那麼當你在九泉之下,稅務人員就會毫不客氣的攫取你的財產!
表二整理出個人總資產值,假設你不是行將就木並試著將財產變現,而且住在西方民主國家。

  附註:表二對賦稅的重要性並不能低估,在特定情況下,個人或家庭的財產淨值可能因為欠缺適當的稅務規劃而縮水一半。

所以,你想要多有錢?這個問題的最佳答案是:「有錢到感到快樂。」

  但有錢和快樂並不能劃上等號。我以前也這樣回答,但當我的財富超過一千萬英鎊時,卻失去許多朋友、親人和知己。現在,我對這種事已不再感到困擾,當我這麼說,大家對我的懷疑全寫在臉上,他們心裡應該會想:「費利克斯,或許你無法因有錢感到快樂,但你是你,我是我,我可以因為有錢而感到快樂,不然你把錢都給我試試看。」

  我在這裡得鄭重聲明,成為有錢人並不擔保能獲得快樂。事實上,情況似乎總是傾向壞的一邊──有錢人如果不是要保護財產而身負壓力與重擔,就是賺到許多錢後充滿罪惡感!

  即使拋開任何道德範疇──有錢人要上天堂比駱駝穿過針眼還難。這種睿智的結論同樣可以在詹姆斯.包得溫(James Baldwin)所著《沒人知道我是誰》(Nobody knows My Name)得到印證:

  錢,就像性愛一樣,如果未曾到手,就整天想要;一旦到手,就會想別的。

  我們要面對一個現實,你購買本書不是為了快樂,而是希望獲得一些致富的方法。根據我整理的資料來看,總資產值要達到一千五百萬到四千萬英鎊才算「有錢」(我稱之為稍為富裕)。

  所以我們的目標是什麼?不管如何先跨出第一步再說。

  如果你坐擁的財富達到「稍為富裕」級別,可能(記住,只是可能)有機會擠進英國大報《週日時報》的財富排行榜(Sunday Times Rich List , STRT)後幾名,這是由菲利.貝瑞斯福德(Philip Beresford)和其團隊每年所做的排行榜,是英國具備公信力的財富排行榜。

  在前一千名個人或家族財富排名中,你大約是第九九九名;但如果把美國地區也納入考慮,即使你擁有四千萬英鎊,也無法在任何主要的財富排行榜中名列其中。就像我之前所說的,你大概僅能獲得親朋好友、家人、生意夥伴、證券和房地產經紀人多一點尊重而已。正如我所說,擁有一千五百萬到四千萬英鎊只是有錢的開始。

  當然,所有衡量都是武斷的,都是人們在混沌的世界試圖找出某種秩序,這對衡量本身,根本毫無意義。

  或許要衡量「需求可得」(Availability on Request)和「人生花費總額」(Lifetime Spending Totals),就像銀行衡量資產和現金一樣。如果你身無分文,但有個恩人會在你需要時伸出援手,給你剛好符合需要的金錢,這並不會讓你出現在《週日時報》的財富排行榜上,但你卻是世上最有錢和最幸福的人。

  至於「一生總花費」就像一種衡量標準。我很想知道大部分人在各個階段花了多少錢──包括我自己。可惜的是,我知道我無從仔細計算,不過我可以確定,我已花掉上億英鎊,這個數字應該會讓不少人眼紅!

  我也知道,有些人恐怕後代不懂理財,所以就把祖產保護起來,將家族的財產──尤其房地產──委託信託基金管理或限定繼承。因此即使擁有這些財產繼承權的小孩,他們還是窮得如教堂的老鼠一樣,只能「望錢興嘆」,因為他們有錢也不能隨便動用。他們的「一生總花費」會出乎意料的低,他們唯一擁有的是,乾淨的指甲和有教養的禮儀。

  我們已闡明財富的定義,現在,我們就開始創造財富!

  這一生,我們要做有錢人!

前言

本書真的可以讓你成為有錢人嗎?

  沒有什麼事比努力賺錢更容易。

─山謬.強森(Samuel Johnson)(BOSWELL’s LIFE OF JOHNSON)

  為什麼一個有錢人願意花時間寫書教人致富?

  理由有兩個:首先,我喜歡把所知道的事情記錄下來;其次,我相信每個擁有相同智力的人,在給予足夠的動機和正確的方法下,都能成為有錢人。

  當然,我十分沉醉一邊寫書,一邊啜飲絕世佳釀(我喝的是一九八六年伊肯堡(Chateau d’Yquem)的甜白酒)的氣氛,有時候會搭配煙燻海螺肉。這種情景,就出現在我的書房內,落地窗外是大地美景,腳下就是氤鬱的山谷,遠處海港有一片棕櫚樹,其間點綴著漁船與遊艇。更遠的西岸海灣,藍綠色的海浪拍打著紫紅色的地平線,彷彿告訴我們又一個瑰麗的晚霞即將籠罩大地。

  有一首維多利亞時代的古詩是這麼寫的:

  有錢太好了!
  有錢真的太好了!

  我身在迦勒比海岸一個名為馬斯提克島(Windward Islands)的小島上,在離房子不遠處有一間新的「研究室」,算是我的「寫作別墅」。籌建這間小別墅的目的只有一個---可以讓我安靜的寫書;當然,有時候也會在裡面創作詩歌。

  凡此種種,你應該不需要我的說明,也可以清楚的了解,要擁有這些都要錢。必須要有錢,才能心想事成。

  撰寫本書不是為了賺錢?

  賺錢當然是件好事。但我寫書志不在此,因為想靠寫書賺大錢,幾乎不太可能,所以我不打算靠寫書賺錢。按照虛擬小說製作的電影、電動或玩具,憑藉「周邊商品」和行銷手法,偶爾可以賺進大把鈔票。但應該沒有人會購買一套名為「這一生要做有錢人」的玩具,不是嗎?(那為什麼大富翁和教人賺錢的電視實景秀可以風靡全球呢?)

  這是一本共同著作?會不會請寫手代筆?

  本書既不是共同著作,也不會找寫手代筆,書中的一字一句皆出自我手,這點蒼天可鑑。

  書中不會出現難懂和艱澀的專業術語或地方俚語,更不會變成彌賽亞式的「自我改造」手冊,然後發行大量的影帶、光碟,或在深夜的電視廣告中大言不慚地講述我的理念。如果你期望在書中學習如何利用咒語,或在脖子上配戴一串水晶就能成為有錢人,那真對不起,可能我要讓你大失所望了!

  透過本書我試圖告訴你,我在沒有大學學歷,也沒有雄厚資金作為後盾的情況下,如何成為有錢人,同時也會揭露我一路走來所犯下的錯誤---當中蘊含著許多不為人知的寶貴經驗和心酸歷程。最後,我會教你如何避免犯下相同的錯誤,進而邁向致富的大道!

  閱讀本書就能成為有錢人嗎?連帶性生活也能獲得改善嗎?

  首先,你要成為有錢人的機率很大,但一切要視你有沒有足夠的動機激勵!至於第二個問題,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訴你:「是的,性生活可以因為財富而獲得改善。」

  我無法帶給你快樂,也無法帶給你健康,但請相信我,我可以增加你成為有錢人的「機率」;獲得財富後,一併也會提升你的性生活品質,這是有錢人的鐵律!一旦你坐擁財富,大家都願意和你發生親密行為,這就是人性。

  金錢就是權力,權力就是催情劑。這點可以在聖經中獲得印證:「酒能使人快活,錢能叫萬事應心。」(傳道書第十章十九節)金錢不一定能為我帶來快樂,但可以讓我的性生活獲得改善。

  要多少時間才能變成有錢人?

  會比你「應得」的快一點,但比你想像中的慢一點---我無法給你一個明確的答案,畢竟致富的過程會出現諸多障礙。

  我聽過有人五年內就能成功,但不論是生活還是本書內容,很少有「捷徑」可走。正如美國知名評論家孟肯(H. L. Mencken)所言:「那些地位較低的人,他們憎恨知識的原因其實很容易理解,因為知識過於複雜---知識對他們遲鈍的理解力而言,是一種沈重的負擔,因此他們經常找尋捷徑。迷信就像化解迷惑的捷徑,目的是把難懂的事物簡單化,甚至一看即懂。」

  孟肯說得很好,這也是我為什麼決心要在書中排除所有偽科學的外衣和術語。雖然它們可以讓我的書看起來更充實,遇到爭論點時讓我更有權威欺瞞讀者,但它們很容易誤導讀者,因為它們本身就是錯誤的組合體:難以理解的事物總會迷惑讀者!

  任何努力想達到成功的最佳基礎是,不管任何時候和環境,儘可能把學習到的知識融會貫通,並試圖避免錯誤的發生。

  除了閱讀本書,你還要做什麼?

  如果我告訴你,要做的都是一些再平常不過的事情,你千萬不要感到訝異。就像過去紅極一時的雷鬼(Reggage)歌手克里夫.吉米(Jimmy Cliff)所唱過的歌詞:「只要你願意,就可以做得到……」他成功做到了,相信你也可以。關鍵在於你願不願意,並要「一次又一次的不斷嘗試!」關於這點稍後會進一步探討。

  簡而言之,你要相信「如果我願意,就可以做得到。」過去,我是一個靠救濟金度日的嬉皮(Hippie的音譯,是用來概括一九六○年代至一九七○年代期間,西方國家反抗習俗和當時政治,過著頹廢生活的年輕人。他們透過吸食毒品、信奉神秘主義改變內心和對抗社會主流),住在連尿壺都沒有的破屋裡,甚至繳不起房租,也不知道明天要怎麼過---卻讓自己成為有錢人!我不是什麼商業奇才,這一點,我的競爭對手樂於為我作證!

  諷刺的是,我卻比競爭對手有錢!

  我是怎麼做到的?

  研讀本書,自己找出答案!

  需要徹頭徹尾的閱讀本書嗎?

  不,你只要閱讀你想要閱讀的部分。做些筆記,記下你想借鏡的內容,並按照你當下的處境或個人特質加以實踐。或完全不做筆記---只聚焦在你喜歡的句子和例子上,並仔細參透。

  一本書就是一種工具,而非書架上的裝飾品。你不必完全認同我的所有觀點---追求銅錢臭的過程,不可能只有一種方法。

  本書和其他教人如何成功的書籍有何不同?

  很簡單,最大的分別在於,我不是一個江湖術士,更不會自稱是一個「奇蹟的創造者」。寫書是我的興趣之一,而非只為了賺錢。畢竟在賺錢這個領域,我根本不需要再證明什麼!因此可以說,我的書會儘可能的完整和真實。

  此外,除了本書以外,我不會再推銷售其他相關的周邊產品---例如推出續集或第三集,或發行一系列的光碟和影帶搭配銷售。在本書中,我要一次性的揭露所有致富之道。

  我不是靠撰寫教人致富的書籍成為有錢人,也不會把牙齒弄得像珍珠一樣潔白,穿上動輒數萬美元的西裝,在電視棚內,假裝親切並愉悅的走到掛著「相信我就可以獲得一切」的麥克風前,對著台下崇拜自己的「信徒」滔滔不絕!

  我用我的方式成為有錢人,這個方法就是不斷犯錯,一個接著一個,並且從中學習,或許你會認為這種方法很老派。

  我想和你分享的絕大部分內容,都是如何避掉錯誤,而非我的成功。記住,我不是一個江湖術士。我只是一個在現實世界靠著自己的努力而成為有錢人的樣板,而不是頭髮吹得服貼體面,一心想從你口袋撈錢的黃鼠狼。

  我到底多有錢?

  老實說,我也不知道!真正有錢的人可能無法回答這個問題。我沒有把所有資產兌換成現金,也不清楚它們價值多少錢。我想,我的財產在稅前淨值大約是四億至九億美元之間,這是我能給你的最接近的答案!

  我有五楝房子、三間別墅、高級轎車、私人飛機(飛機是用租的,不論飛不飛,租飛機比自己買飛機更划算),還有成千上萬英畝的土地、牆上掛滿名畫,我的小圖書館內典藏著許多原版名著,院子裡放滿銅像。管家、私人司機、理財顧問和其他工作人員都隨時跟在我的後面。
噢!我差點忘記地窖裡的陳年佳釀!

  當然,我也有一點負債,大約三千萬美元!有錢人總會有某程度上的負債,因為可以透過這種方式避稅---但我不是一個喜歡斤斤計較的人。事實上,我會記得那些資產負債表,並分期攤還最低的金額。

  不過,我既不會駕駛飛機,也不會開勞斯萊斯或賓士轎車。我既沒時間也沒有意願去學。就在十多歲時,我就堅持要坐朋友的順風車,而且會跟朋友說:「你不了解,我天生要被人載。」以前我和朋友都認為這是在耍嘴皮子。現在,我有點納悶,是不是我當時已經預知或至少察覺我會成為有錢人。

  再多一兩個問題---我們就回到正題。

  什麼人才能成為有錢人?

  這是有趣的問題,著名作家費滋.傑羅(F. Scott Fitzgerald)曾說過:「我告訴你什麼叫真正有錢人,他們不同於你和我。」我想,他要表達的意思是,有錢人會表現出某種特質,使他們與窮人有所不同!海明威(Ernest Hemingway)對這句話的回應是:「是的,有錢人就是與眾不同,他們坐擁很多財富。」這就是典型的海明威,但他機敏的回應並未能完全令人感到滿意。

  就像家中的老大總會散發出一種自信一樣,按照我的觀察,這並非絕對,但至少符合大多數的情況。不管是與生俱來,或透過後天努力的學習,有錢人的身上也明顯存在著自信的特質。

  你可以從他們走進陌生旅館或餐廳的方式就辨別出他們,也可以在商場看到潑辣的貴婦與名牌服飾店的店員討價還價的身影---這並不是一般職業婦女的作風,她們對這種事很反感,即使她們比貴婦更需要獲得折扣。

  同樣的,你也可以在有錢人的小孩身上,發現與眾不同的特質,他們相信這個世界是為他們的好處而創造的,金錢讓他們有種不在乎的態度,這也是有錢人最不討喜的特質!

  十七世紀,英國共和黨有個叫理查.蘭波(Richard Rumbold)的人,在上斷頭臺之前說道:

  我無法相信,上帝會派遣少數人來支配世界,而大部分人卻等待被他們支配!

  是的,親愛的讀者,我也不相信這種事情會發生!

  不管有錢人有什麼特質,任何不屈不撓想變成有錢的人同樣可以擁有這些特質。我認為,關鍵在於自信。自信和不可動搖的信念,讓我們可以勇往直前,最後擠進有錢人的行列。

  所以,以管窺天也可能有用;沒有用處的東西也可能派上用場;厚臉皮也能起作用。耐力是非常重要的,當最好的朋友嘲笑你、心愛的人對你感到絕望,其他人冷眼旁觀對你竊竊私語、大家半帶敬畏,半帶輕視時,你還要能努力堅持到最後。幸運也有幫助---只要你不刻意追求。

  什麼人才會成為有錢人?我想,答案可能是:不是那些想要或那些需要金錢的人,而是那些一心想要做有錢人的人---不管代價是什麼!

  成為有錢人最大的迷思是什麼?

  首先要說明的是,想成為有錢人不能期待「意外」之財,或「我只想做自己喜歡做的事,並希望某一天一覺醒來就變成有錢人。」等等的期待。這種事情有可能發生,但以我的經驗而言,機會微乎其微!

  有些人善於掩飾對金錢的慾望;有些人則會把他們對金錢的慾望赤裸裸的展現出來,在言行舉止中表露無遺,通常這種人人們都不喜歡跟他們共渡假期。而不管多麼會掩飾和偽裝,都改變不了一個事實,有錢人都是靠自己的實力賺取財富。

  第二個迷思就是,有錢人會有個「絕佳創意」可以讓他們財源滾滾。儘管獲取財富是建基在一個可行的「絕佳創意」,而非來自「意外」,但這仍是一個陷阱,因為只符合部分的事實。我們隨時都可以發想出一些「絕佳創意」,像我就想過一種可以射出蜘蛛網的「蜘蛛槍」,藉以網住或黏住夜半闖空門的小偷,卻不至傷害他們。你認為這種東西會被量產嗎?應該不會吧!

  堅持到底和執行力,比「絕佳創意」要來得重要千百倍。事實上,如果完美執行,有時候創意是什麼就變得不那麼重要。如果你想做有錢人,就不要枯等靈感從天而降,而應該努力去賺錢!

  最後,我認為最具破壞性的想法是,要做有錢人卻有這種論調:「在六零年代可能還可以,時代不同了,同樣的方法已經行不通。」

  或許部分是對的,但你還是可以運用過去某些致富的方法。時代會改變,但人性不會,金錢的誘惑仍舊籠罩在渴望並決心致富的人身上。你身邊應該有許多例子,他們並非出生在六零年代,這就說明了這是一種不實的想法。

  如果你認為這種方法做不到,瞻前顧後,不加以行動,最後可能落得一貧如洗,就這麼簡單。

  有錢最大的好處是什麼?

  金錢能夠給我生活中許多寶貴的東西。

  金錢能夠給我什麼寶貴的東西?答案很簡單,就是時間。

  時間。如果我有錢就有閒,就可以做自己喜歡做的事---閱讀和寫詩;或靈感突如泉湧時,就有時間奮筆疾書;興致到來時即可出去旅遊,或到林間漫步、欣賞名畫、沉思、三五知己把酒言歡和追求自己喜歡的人,這都需要時間……有了時間,我幾乎可以做想要做的事。但日復一日被困身在工廠或辦公室,成為別人賺錢的機器則是另一回事。

  這就是錢的好處!也是為什麼你會選擇本書的原因,有了錢,你就可以做想做的事。之後,你可以選擇略過前言,這部分主要探討你希望可以多有錢。




其 他 著 作
1. 生活就是要快樂:生活高手的黃金準則
2. 波赫士全集II(全四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