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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好精靈

紐約好精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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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1736518
馬汀.米勒
吳妍儀
麥田
2010年7月01日
93.00  元
HK$ 79.05  






ISBN:9789861736518
  • 叢書系列:hit暢小說
  • 規格:平裝 / 264頁 / 16k菊
    hit暢小說


  • 文學小說 > 科幻/奇幻小說 > 歐美科幻/奇幻小說











    各國精靈及諸位曠男怨女注意了,
    驚奇不斷的瘋狂大冒險即將展開,
    請喝下鞋油雞尾酒、揹好氣管切開迷你劍與四分五裂小提琴,
    跟著我們一起痛快闖禍吧!


      如果在紐約,一個憤世嫉俗的粗魯男,一個為情神傷而且腸子破洞的大美女,兩隻龐克好精靈以及她們來自四面八方的仇家與仰慕者……


      受到一隻兔子吸引,愛麗絲展開仙境夢遊之旅。但如果情況反過來,仙境裡的精靈落入人間,而且是落入處處遊民、人情淡漠的大都會紐約,又將如何?


      薊花精海瑟與莫莉格因為染髮、穿破破爛爛的裙子、將傳統歌謠演奏成搖滾樂、吸食精靈強力膠,而且在無意間將精靈旗五馬分屍,被逐出蘇格蘭精靈王國。喝得醉醺醺又誤食毒磨菇的她們,不知怎地遠渡重洋飛抵紐約,展開一場處處驚奇、熱鬧非凡的瘋狂大冒險。這兩隻心地善良卻不斷闖禍的好精靈,不只要搶銀行、搜尋寶物、迷倒精靈界眾生、引爆街頭混戰、暗中把海產店的蝦兵蟹將放生,還要撮合紐約城裡兩顆孤寂無依的心靈。


    作者簡介


    馬汀.米勒Martin Millar


      二○○○年世界奇幻文學獎最佳小說(World Fantasy Award for Best Novel)得主


      ▲蘇格蘭奇幻小說家,生於格拉斯哥,目前定居倫敦。以馬汀.史考特(Martin Scott)為筆名發表《雷賽司》(Thraxas) 系列作,贏得二○○○年世界奇幻文學獎最佳小說的殊榮。除了《雷賽司》系列八部作品之外,另著有九部長篇小說。作品被譯成各種語言,在十七個國家出版。


      ▲關注低下階層和邊緣人物,對生活的掙扎了解通透,運筆卻不辛辣帶刺,反而溫暖幽默。米勒筆下的小人物縱有令人討厭的猥瑣、骯髒,也有令人感動的善良與忠誠。有讀者說米勒大概是第一個把人工肛門和紐約遊民寫得最不令人討厭的作家,他對種族偏見和衝突的描寫也往往令人莞薾,又因為年輕時著迷於搖滾樂,他的故事中不時穿插龐克元素。


      ▲閒暇之餘最愛看電視影集《魔法奇兵》(Bufy the Vampire Slayer)及研究古希臘歷史。最愛的樂團是性手槍樂團(The Sex Pistols)。也愛讀珍.奧斯汀(Jane Austen)的小說,並曾將她的《艾瑪》(Emma)改編成劇本,在英國各地的劇院上演。


    譯者簡介


    吳妍儀


      專職譯者,譯有《傲慢與偏見與僵屍》(小異)、《我們為什麼要活著?》(麥田)、《天真善感的愛人》、《蓋布瑞爾的眼淚》(木馬)、《浮華一世情》(合譯作品,如果出版)。




     





    推薦序


    在膽敢去讀這本書以前,我擁有它已經超過五年了。


      不是因為我不喜歡馬丁.米勒的書,恰恰相反,我身為他的書迷已近二十年。從拿起《牛奶、硫酸鹽與艾比.飢荒》(Milk, Sulphate & Alby Starvation)那天起,我就沉迷於他的文字風格,既挖苦又誠實,既溫柔又機智。他塑造的人物也令我傾倒,我喜歡那些喜愛自己筆下角色的作家,而米勒先生的角色,看來都像是他很樂於為伍的人物。我也很欣賞他的情節,其中有一種讓人相當享受的「恰到好處」,這是所有好的故事都該具備特質。讀這些作品時,你不會覺得是某人瞎掰出來的,反而覺得是某人發現了什麼事,為你完完整整地寫下來。


      這本書出版好幾年後我才買下來,因為我搬到美國去了,這地方還沒學會出版馬丁.米勒的小說。我一拿到這本書,它就在我家書架上坐了整整五年,原封不動。我明知這本書一定輕快又有趣,充滿了不起又熱人愛的角色,情節感覺起來也頗令人滿意。


      書名就道盡這一切。
      然而,五年過去……


      作家是一種古怪的生物。五年間,我卯足全力寫作,我在寫一本叫做《美國眾神》的書,內容在講來自舊大陸的各路神明、精靈和傳說生物來到新大陸發生了什麼事。所以我拿到《紐約好精靈》以後,沒膽讀這本書。我從封底上看到,這個故事是關於來到紐約的蘇格蘭精靈。我不需要再讀下去了,我已經夠困擾啦。對我(或任何作家)來說,最令人擔心的事就是某人寫到我正在寫的題材,而且搶在前頭先寫出來了;或者,至少會擔心某人即將寫出一本書,看起來與我想寫的很像。如果他們這麼做,而且真的寫出來了,那麼在我寫完我的書以前,我就不能讀他們的書了。大半是因為:如果他們寫出我的書,我就會當場放棄,而且非常傷心。也因為我不想去擔憂自己會不會仿效了其他作品,最好的避免方式,就是乾脆不要讀那些書。


      當時我正在寫——或者,在剛開始的時候,至少可說「想著」要寫——那本叫做《美國眾神》的書。在這本書中,人類曾經相信過的一切事物全都搬到了美國,包括眾神、精靈還有夢。現在有某個人——我很喜歡他在這方面的作品——已經寫下一本書,書裡的精靈到了紐約。我很擔心我已經搞砸了。所以我把這本書買下,束之高閣,直到數年之後,我自己的書安安全全地從我腦袋裡產出、上了紙面,我才敢拿起這本《紐約好精靈》。


      發現這本書涉及的領域與我的書相去甚遠是讓我鬆了一口氣,不過最重要的是,我很高興自己終於讀了,而且真希望早點去讀。


      要是馮內果(Kurt Vonnegut)晚生五十年、生在不同的國家,而且徹底交錯朋友的話,他寫出來的東西就會是米勒這種調調。他板著臉說笑話,而且絕對不會講完笑話還要戳戳你的肋骨,或者敲一下鈸,反而會繼續把故事講下去,逗趣、動人又機智,充滿了你會關心的人物,就算其中有一些個子非常小,其他人的個人習慣又……坦白講,很有進步空間。


      米勒從起頭就很不錯,以他那獨一無二的筆觸,寫下像是《牛奶、硫酸鹽與艾爾比.饑荒》(有一次我很樂地發現這本書被上錯架,放到「醫學:營養學」項目下了)、《路比與石器時代的飲食》(Ruby & the Stone Age Diet)和《詩人路斯》(Lux the Poet)這樣的書。他那時候就很會寫了,後來還變得更棒。


      《紐約好精靈》的故事是這樣開始的:莫莉格和海瑟這對十八吋高的精靈,帶著劍、穿著綠色蘇格蘭裙、頂著一頭染壞了的頭髮,從窗口飛進紐約最糟糕的小提琴手家裡(他是個過重又反社會的典型人物,名叫丁尼),吐在他家地板上。她們是何許人?如何來到紐約?這件事又怎麼扯上可人的凱麗(住在對街,患有克隆氏症,正在製作一套字母花)?還有,這件事和其他紐約精靈(來自世界各國)有何關聯?更別提還有受到壓迫的可憐英國精靈,這一切就是這本書的主題。書裡還有一場戰爭,一齣製作方式最不尋常的莎翁名劇《仲夏夜之夢》,以及強尼.桑德斯在「紐約娃娃」時期的吉他獨奏。對於一本書,我們還能要求更多嗎?


      第一次讀這本書的時候,我認定沒多久就會看到《紐約好精靈》改編成百老匯音樂劇,甚至是電影,就像是給成人看的《史瑞克》。到目前為止這件事還沒發生,我被迫做出結論:這都是因為百老匯製作人缺乏想像力,還有好萊塢從業人員不願意花個幾億元在莫莉格、海瑟、丁尼和凱麗身上。我徹底不了解這種不情願是怎麼回事;我也不了解為什麼馬丁.米勒沒有像馮內果那樣備受尊崇,像泰瑞.普萊契(Terry Pratchett)那樣富有,像道格拉斯.亞當斯(Douglas Adams)那樣出名。不過,這世界本來就充滿了謎啊。


      這本書是寫給演奏蘇格蘭古調到半途,卻頓悟雷蒙樂團的<我要被麻醉>(I Wanna Be Sedated)才是民謠真正的精華所在,然後就一頭栽進去的每個小提琴手。這本書是寫給頂著一頭自己染的頭髮、長著精靈翅膀,老實說記不得昨晚出了什麼事的每個女孩。這本書是寫給愛讀好書的人,不管他們的體態尺寸如何。


      在讀這本書以前,我擱置它超過五年的光陰,後來又借給了某人。我覺得那人應該讀一讀這本書,而且我始終沒去要回來。別重複我犯下的任何一個錯誤。現在就讀,叫你的朋友自己去買,總有一天你會感謝我。


      尼爾.蓋曼(Neil Gaiman,《美國眾神》作者)
      2004年10月
      紐約64哩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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