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本書所指的「法治教育」,是指美國在一九七八年制定「法治教育法」(Law- Related Education Act)所作的定義:「使非法律專業人士具備有關法律、法律形成過程、法律體系及法律基本原理與價值等為基礎的相關知識與技能的教育。」是以,本書針對時事報導所寫的文章,不是以守法或法律常識為重點(少有引用法條),而是以現代公民所應具備的法律價值、思辨能力為基礎的相關知識作為主軸。
其實,如果各位了解二○○九年的當下,我們剛走出總統大選紛爭所導致的分裂社會危機、剛歷經追訴第一家庭貪瀆風波過程所引發的紅衫軍圍城運動及恣意換法官疑雲,就可知這些紛爭的和平落幕,對於人們安居樂業的生活是多麼重要。因為對照二○一○年泰國紅衫軍(反獨裁民主聯盟,National United Front of Democracy Against Dictatorship)抗議運動所引發的泰國軍隊武力鎮壓,造成多人死傷的慘劇,我們是幸運多了!畢竟類似二二八事件的慘劇,我們花了幾十年光陰還無法完全撫平傷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