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確,1997年的風暴帶給亞洲各國刻骨銘心之痛,從當年7月至10月亞洲新興市場的經濟體系一一崩解,媒體報導各國之慘狀,尤其是部分國家打家劫舍的災情,使我第一次感覺金融的失敗有可能亡國。特別是當年正擔任金融局局長職務,在與同仁共同努力穩定國內金融市場之餘,感受特別深刻,也更體認金融體系健全的重要性。 1993年,世界銀行曾出版了一本厚達500頁的名著《東亞奇蹟》(The east Asian miracle),敘述亞洲七國(包括台灣)的經濟成就,尤其台灣並非世銀的會員國,之所以被列入,也是因為經濟發展驚人,世銀亦不得不予正視。結果不到四年,金融危機發生且引起蔓延效應(contagious effect),短短三個月間,當年被讚美的經濟體,除台灣外,紛紛倒地。或許是面子掛不甚住,1997年10月世銀又出版一本小冊,在1993年的書名前加了五個字變成「Are financial sector weaknesses undermining the east Asian miracle?」,將經濟體系的瓦解歸咎於金融體系的缺失,卻也凸顯金融在一個國家的地位,更顯示在全球化趨勢下,國與國相互影響,更沒有國家能置於國際經濟體系之外。
近年來,金融界很多作法師法歐美,如銀行從業人員的稱謂、內部組織架構、人事獎懲等不勝枚舉,尤其擬自2007年起金控將強制引進獨立董事及新巴賽爾協定(Basel II)等制度,依我的看法,這就是政府將金融界帶往現代化、國際化的努力,也是金融業者非常艱巨的轉型工程。作者於〈法國狼與貓頭鷹〉一文中,以一則寓言(即貓頭鷹出點子,由法國狼執行)指出「負責引進制度提供意見,那是簡單的事;至於如何執行、如何落實,就不是那麼簡單」之意,頗值參考;其他如〈你是C什麼O?〉、〈「獨立」是形容詞還是動詞 ?吉娃娃或杜賓犬?〉、〈亞利桑那的經驗〉、〈詠蟬〉等文,均屬針對獨立董事制度及實施新巴賽爾協定諸問題之文章,文筆生動,又能切中要害,實不簡單。在〈重彈區域金融中心〉一文中,道出應以倫敦金融區(City of London)為努力目標,更具意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