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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讀醫病關係Ⅱ:醫療責任體系篇

解讀醫病關係Ⅱ:醫療責任體系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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訂購需時10-14天
9789867279736
吳志正
元照出版
2006年9月01日
160.00  元
HK$ 144  







叢書系列:醫療法律
規格:平裝 / 普級 / 單色印刷 / 初版
出版地:台灣


醫療法律


專業/教科書/政府出版品 > 法政類 > 法律 > 法律辭典









  解讀醫病關係」一書以說明同意原則為核心概念,依契約、無因管理、與侵權行為之債法原理,解說醫病民事關係之完整體系,共分為二冊。

  本書以解說醫療責任體系為主題—首先闡述說明同意原則於侵權行為法與契約法上之雙重意涵,並以之為核心建構出醫療責任體系。作者介紹違反說明同意原則之新醫療侵權責任類型、並重新檢討醫療過失中之固有侵權責任概念、強調應重視醫療無因管理並擴大其適用範圍。作者解說契約、無因管理、與侵權行為等不同醫病關係下醫療責任之論斷原則,並提出醫療責任體系的系統式審查作為本書結論。

  本書援引豐富的國內外學說與實務見解,作者以其醫療與法律跨領域背景作成專業細膩的評析,內容適合修習醫事法學之學生研讀,亦可做為學術研究或實務工作者之參考。



序/孫森焱
此書緣由/吳志正

第四篇 醫師說明義務與病患同意原則
第九章 醫師說明義務
第一節 說明行為之多樣性/11
第一款 義務性之說明行為/11
第一目 為取得病患有效同意接受治療之說明/12
第二目 療養方法指示、指導之說明/12
第三目 作為轉醫勸告之說明/12
第四目 單純報告行為/13
第二款 非義務性之說明行為/13
第一目 具法效意思之任意說明行為/13
第二目 說服性說明行為/14
第三款 說明行為多樣性之適例/15
第四款 小 結/17
第二節 說明義務之效力/17
第一款 為契約債務本旨之內容/17
第二款 確定契約債務本旨之內容/19
第一目 學說見解/20
一、先契約義務論/20
二、選擇之債論/21
第二目 本書見解/21
一、債務本旨之確定/22
委任契約/22
承攬契約/24
二、醫療契約之生效/25
第三目 小 結/26
第三款 表明醫療水準/27
第四款 調節病患同意權界限/28
第五款 阻卻違法/29
第一目 通說見解/29
第二目 本書見解/31
一、阻卻違法效力之限制/31
致病患重傷或死亡結果之醫療行為/32
人體試驗/33
二、其他阻卻違法事由之前提/33
第三節 說明義務之對象與說明人/34
第一款 說明義務之對象/35
第一目 說明義務之對象以病患為主/35
第二目 醫師不能或不宜向病患本人說明或告知/37
一、法定代理人/37
二、配偶、親密親屬或關係人/37
第三目 向無行為能力人或限制行為能力人為說明/39
第四目 說明對象為夫或妻之一方/40
第二款 說明義務之說明人/41
第四節 完全說明之判斷基準/43
第一款 侵權行為法之完全說明基準/43
第一目 學說見解/44
一、合理醫師說/44
二、合理病患說/45
三、二重基準說/45
四、具體病患說/46
五、折衷說/47
第二目 本書見解/47
一、雙向互動說/48
就醫師而言/48
就病患而言/48
二、浮動基準說/49
第二款 契約法之完全說明基準/51
第五節 說明義務之內容/52
第一款 與醫療給付直接相關資訊之說明/55
第一目 當代科技水準下醫療給付之內容/55
第二目 「當下水準」與「當代水準」間之落差/56
一、醫師能力之表明/58
資淺醫師、新手醫師或非專科醫師/58
資深醫師或具特殊能力醫師/60
二、醫院或醫療機構設備或醫師陣容之表明/60
第三目 併發症或副作用之說明/62
第二款 與醫療給付無直接相關資訊之說明/65
第一目 醫療提供者本身之病症或感染狀況相關資訊/66
一、診療人員/66
無須直接接觸病患者/67
直接近距離接觸病患者/67
直接侵入病患體內者/68
其他特殊情況/69
二、醫院環境/70
第二目 醫病間之利益衝突/72
一、經濟利益/72
二、非經濟利益/74
第六節 說明行為之方式/75
第一款 說明方式之類型/76
第二款 各說明方式之生效時期/76
第一目 對話說明方式/76
第二目 非對話說明方式/78
第三款 說明方式之省思/79
第七節 說明義務之免除/79
第八節 過度說明/83
第一款 過度說明形成變相之防禦性醫療/84
第二款 過度說明與債務不履行/86
第三款 過度說明無益於醫療訴訟/88
第十章 病患同意原則
第一節 病患同意之多樣性/93
第二節 病患同意之效力/94
第一款 侵權行為法上之效力/95
第一目 阻卻違法之客體/95
一、學說見解/96
德國法/96
英美法/97
我國通說/97
二、本書見解/99
病患允諾之客體/99
醫師過失免責條款/102
第二目 阻卻違法之範圍/104
一、學說見解/105
德國法/105
英美法/106
日本法/108
我國通說/108
二、本書見解/109
原治療之追加、變更或擴張/109
併發症之處理/110
亞急性或慢性併發症/110
急性併發症/111
第二款 契約法上之效力/112
第三款 瞭解說明內容之推定效力/113
第一目 病患同意之推定效力/114
第二目 實務見解評析/117
第三節 病患同意之合理界限/121
第一款 醫師裁量權受病患同意原則節制/122
第二款 病患同意原則受醫師說明之限制/123
第三款 醫師說明內容與程度之合理基準/124
第四款 說明、同意與裁量權間之調節機制/125
第四節 行使同意權之能力、主體、方式與撤銷/127
第一款 病患之同意能力/128
第一目 同意能力之基準/129
一、形式同意能力/129
學說見解/129
行為能力基準說/129
責任能力基準說/130
識別能力基準說/130
意思能力浮動說/131
本書見解/131
醫療法規之類型化規定者/132
其他類型/134
特殊問題/134
二、實質同意能力/135
第二目 同意能力之認定/137
第二款 行使同意權之主體/138
第一目 法定代理人之同意權限/139
第二目 意定代理之同意權限/144
第三目 協同同意權人之同意權限/144
一、協同同意之適例/145
二、違反協同同意之效果/146
第四目 醫療法規之相關規定/149
一、醫療法/149
二、其他醫療法規/154
第三款 病患同意之方式/156
第一目 病患同意權之不要式性/156
第二目 病患同意權之預先行使/159
第三目 病患同意權之概括行使/159
第四款 病患同意之撤銷與終止/160
第五節 病患同意原則之例外/162
第一款 輕微之侵襲亦須同意/162
第二款 緊急醫療/163
第一目 緊急醫療得免除同意之樣態/163
第二目 現行醫政法令規定之不當/165
第三款 依法令之強制醫療/166
第六節 病患同意原則之濫用/166
第一款 積極濫用/166
第二款 消極濫用/168
第十一章 違反說明同意原則之法律效果
第一節 侵權行為法上之效果/174
第一款 國內外學說見解/175
第二款 本書見解/178
第一目 病患誠摯同意/178
第二目 病患未同意/179
一、專斷醫療侵權行為/180
二、醫療無因管理/181
三、緊急醫療/181
四、可容許風險之醫療/182
五、其他具有阻卻違法事由之醫療/183
第三目 病患為瑕疵同意/184
一、瑕疵同意之效力/184
二、瑕疵同意之撤銷要件/186
民法第92條/186
民法第88條/188
三、瑕疵同意與醫師之說明/190
醫師為不實說明/191
醫師為不完全說明/192
醫師補為說明/195
第三款 小 結/196
一、專斷醫療行為/196
專斷醫療侵權行為/197
專斷醫療適法行為/197
二、非專斷醫療行為/197
第二節 契約法上之效果/198
第一款 醫療契約自始無效/198
第二款 醫療契約成立生效/199
第一目 醫師已為詳實說明/200
第二目 醫師未說明/200
一、病患行使狹義同意權者/200
二、病患行使指定或選擇權者/201
第三目 醫師為不實說明/201
第四目 醫師為不完全說明/203
第五目 小 結/203
第三節 以說明同意原則為核心之醫病關係/204
第十二章 醫療廣告
第一節 醫療廣告之定義/209
第二節 醫療廣告之廣告效力/210
第一款 不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者/211
第二款 適用消費者保護法第22條者/211
第一目 廣告是否為契約內容之一部分/212
一、學說見解/212
要約說/212
要約引誘說/213
二、本書見解——法定擔保責任說/214
第三節 醫療廣告之說明效力/217
第一款 醫療廣告內容實在/218
第二款 醫療廣告內容不實在/219

第五篇 醫療無因管理
第十三章 醫療無因管理總論
第一節 醫療無因管理之成立要件/229
第一款 須管理他人事務/230
第一目 事務之範圍/230
第二目 他人之事務/231
第二款 未受委任、並無義務/232
第一目 未受委任/232
第二目 並無義務/234
一、公法上之義務/234
二、醫療契約之從義務、附隨義務、補正義務
或賠償義務/234
第三款 管理意思/235
第一目 醫療事實上利益之判準/236
第二目 利益歸屬於病患之意思/237
第四款 實務判決評析/240
第一目 日本實務判決/240
第二目 我國實務判決/241
第二節 醫療無因管理之法律效果/243
第一款 阻卻違法效力/243
第二款 債務本旨/244
第一目 醫療提供者之義務/245
一、管理義務/245
病患意思之判準/245
有利於病患方法之判準/247
二、注意義務/247
三、通知義務/249
四、計算義務/250
第二目 病患之義務/250
第三款 承 認/252
第四款 損害賠償/253
第一目 對病患意思決定、身體行動自由之損害/254
第二目 管理事務所生之損害/254
第三節 醫療無因管理之當事人/255
第一款 本 人/256
第二款 管理人/258
第十四章 緊急專斷醫療之醫病關係
第一節 緊急避難與緊急管理之異同與競合/263
第一款 相同之點/264
一、為阻卻違法事由/264
二、保護之法益相近/265
三、須具備主觀要件/265
四、須具備客觀要件/266
五、須由行為人主張/266
第二款 相異之點/266
一、債之發生/266
二、免責要件/267
第三款 競合關係/268
第二節 緊急專斷醫療之醫病關係/273
第一款 緊急專斷醫療之阻卻違法事由/274
第二款 緊急避難與緊急管理之競合與適用/276
第一目 民法第150條與第175條之競合/277
第二目 違反病患意思之緊急醫療/279
一、違反病患意思之緊急避難/279
二、違反病患意思之緊急管理/279
第三目 損害賠償/281
一、緊急避難之損害賠償/281
二、緊急管理之損害賠償/281
第四目 費用請求/281
一、緊急避難之費用請求/281
二、緊急管理之費用請求/282
第三節 結 語/282
第十五章 醫療契約下胎兒之法律地位
第一節 產前治療契約/287
第一款 專為治療孕婦於孕期中疾患者/287
第二款 專或兼為治療胎兒先天疾患者/289
第一目 產前醫療無因管理之成立/291
一、須管理他人事務/291
二、未受委任、並無義務/291
三、管理意思/292
第二目 產前醫療無因管理之效果/293
一、胎兒意思之認定基準/293
二、胎兒之義務/294
三、對胎兒之通知、報告計算義務/294
四、胎兒之承認/295
第二節 分娩醫療契約/296
第三節 產前檢查契約/298
第一款 對胎兒不具侵入性者/298
第二款 對胎兒具侵入性者/298
第一目 為胎兒管理健康事務者/299
第二目 非為胎兒管理健康事務者/299
一、羊膜穿刺術/299
二、絨毛取樣/300
第四節 再評馬偕紀念醫院肩難產案/301
第一款 案由事實簡介/301
第二款 各審判決節錄文/302
第三款 判決評析——胎兒之法律地位/304
第一目 適用消費者保護法/304
第二目 排除適用消費者保護法/305
一、學者之評析/305
二、本書見解/306
就產婦而言/306
就胎兒而言/306
第五節 結 語/308

第六篇 醫療侵權行為
第十六章 專斷醫療侵權行為
第一節 加害行為/318
第一款 專斷行為/319
第二款 醫療行為/321
第二節 損 害/322
第一款 損害概念/322
第二款 責任成立上之損害/324
第一目 病患自主決定權之損害/324
一、病患自主決定權之內涵/325
二、病患自主決定權無予以「權利化」之必要/325
第二目 病患自由權之損害/327
一、意思決定自由權之損害/327
未取得病患同意者/328
以詐欺、脅迫等不法手段取得病患同意者/329
病患因錯誤而為同意者/330
二、身體活動自由權之損害/331
第三目 生命、身體、健康、隱私等人格權之損害/331
第四目 其他法益或利益之損害/333
第三款 責任範圍上之損害/334
第一目 損害範圍之認定/335
第二目 醫療損益相抵/336
第三節 故意或過失/337
第一款 問題之提出/338
第二款 不同層次之故意或過失/338
第一目 三層次之故意或過失/339
一、主觀歸責層次/339
二、阻卻違法層次/341
三、醫療行為之執行層次/341
第二目 民法第184條第2項之推定過失/342
第三款 英美侵權行為法之故意或過失/344
第四款 實務見解評釋/345
第四節 違法性/346
第五節 因果關係/348
第一款 專斷行為與病患自由權之損害/349
第二款 醫療行為與病患人身權之損害/349
第一目 條件關係/350
一、專斷醫療侵權行為之條件事實/351
二、債務不履行與固有醫療侵權行為之條件事實/352
第二目 相當性/355
第六節 與非專斷醫療違法行為之異同/355
第七節 結 語/357
第十七章 醫療過失行為之侵權違法性
第一節 醫療過失行為之違法性/361
第一款 醫療過失行為違法性評價之客體/363
第一目 違法性評價之客體是「行為」而非「結果」/363
第二目 違法性評價之客體是「行為」而非「過失」/364
第二款 得主張阻卻違法之醫療過失行為類型/365
第一目 阻卻違法事由之範圍與類型,民刑法不同/366
第二目 醫療過失行為得主張阻卻違法的關鍵/368
第三目 醫療過失行為得阻卻違法之類型/369
第四目 醫療過失行為侵權違法性評價步驟/372
第二節 最高法院55年度台上字第228號判例之評析/373
第一款 原行為與另一行為之區別/374
第二款 其他實務見解/376
第三節 結 語/378

第七篇 醫療傷害
第十八章 醫療傷害之定義與分類
第一節 醫療傷害之定義/385
第二節 醫療傷害之分類/386
第一款 學說分類/386
第一目 依傷害成因分類者/386
第二目 依傷害責任分類者/387
第三目 依醫療行為本身為分類者/388
第二款 債法分類——本書見解/389
第一目 醫療侵權行為之醫療傷害/390
第二目 醫療契約行為之醫療傷害/391
一、給付遲延之傷害/391
二、給付不能之傷害/392
三、不完全給付之傷害/393
單純瑕疵給付傷害/394
單純加害給付傷害/398
瑕疵與加害給付之混合傷害/399
四、完全給付之傷害/400
第三目 醫療無因管理行為之醫療傷害/401
第三節 結 語/401
第十九章 醫療傷害之責任與其競合
第一節 命題的提出/406
第一款 實務見解/406
第二款 本書見解/409
第二節 醫療傷害損害賠償之債之成立/409
第一款 損害賠償之債之成立要件/410
第一目 責任原因/410
第二目 損 害/411
第三目 因果關係/411
第二款 民法第227條第2項與侵權責任/412
第三節 醫療傷害之責任/414
第一款 醫療侵權行為/415
第一目 專斷醫療侵權行為/415
第二目 非專斷醫療違法行為/416
第二款 醫療契約行為/417
第一目 給付不能或給付遲延之傷害責任/418
第二目 不完全給付之傷害責任/419
一、醫療瑕疵給付之傷害責任/419
故意瑕疵給付/419
過失瑕疵給付/421
二、醫療加害給付之傷害責任/422
故意加害給付/422
過失加害給付/422
第三目 完全給付之傷害責任/423
第三款 醫療無因管理/423
第四款 論斷各類型醫療傷害責任之適例/424
第四節 結 語/428

第八篇 結論與展望
第二十章 醫病之債
第一節 醫病之債之系統式審查/440
第一款 審查流程示意圖/440
第二款 審查步驟/442
第一目 說明同意原則之審查/442
第二目 專斷醫療之審查/443
一、緊急避難之審查/443
二、無因管理之審查/444
三、其他阻卻違法事由之審查/444
第三目 確定債務本旨之內容/444
第四目 醫療給付有限性之審查/445
第五目 責任之論斷/446
一、醫療侵權行為責任/446
二、債務不履行責任/447
第二節 給醫療提供者之建議/449
一、依醫學適應症行醫/449
二、踐行醫師說明義務與病患同意原則/449
第二十一章 醫療行為之倫理性
第一節 醫學倫理之定義與內容/453
第一款 醫學倫理之定義/453
第二款 醫學倫理之內容/454
第二節 醫療行為之倫理性/456
第一款 醫療無因管理之倫理性/456
第二款 醫療契約行為之倫理性/457
第一目 形式倫理性/457
第二目 實質倫理性/459




其 他 著 作
1. 債編各論逐條釋義(九版)
2. 債編總論逐條釋義(II):債之效力、多數主體之債、債之移轉與消滅
3. 債編總論逐條釋義(I)債之發生、債之標的
4. 解讀醫病關係 V:判決評析篇
5. 解讀醫病關係 III—醫療訴訟篇(上)
6. 解讀醫病關係 IV—醫療訴訟篇(下)
7. 債編各論逐條釋義(八版)
8. 債編各論逐條釋義(七版)
9. 債編各論逐條釋義(六版)
10. 侵權行為因果關係之探討
11. 債編各論逐條釋義(五版)
12. 醫事鑑定與法院之實質審判權(二版)
13. 債編各論逐條釋義(四版)
14. 債編各論逐條釋義(三版)
15. 債編各論逐條釋義(二版)
16. 從鑑定意見談醫療過失責任之認定
17. 債編各論逐條釋義
18. 解讀醫病關係Ⅰ:醫療契約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