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海軍歷史與本初子午線聞名的格林威治,就某些層面而言,是個具有英格蘭南方鄉村氣質的聚落,走在昔日皇家海軍學院的公園裡,時常讓人有置身於北方湖區的美好錯覺。反觀時尚繁華的倫敦,是歐洲最大的現代都會,許多人不知道,我們口語習以為常的倫敦,其實是由不同的聚落集合而成的組合城市(Conurbation)。就核心倫敦而言,大致上以西敏市(City of Westminster)與西堤區(City of London)為中心,發展成今天33個自治行政區、人口約1,200萬的大都會。
越過著名的倫敦塔橋(Tower Bridge),走在泰晤士河北岸,就踏入了市區最古老的心臟。從羅馬帝國在此建立不列顛尼亞行省省會以後,一直到中世紀,西堤區就等於倫敦市區,周圍則有高大的城牆與碉堡,也就是今天的倫敦塔(The Tower of London)拱衛。城外則是零星的修道院與莊園,當時的西敏(Westminster,意思是「西區修道院」)──今日的西敏市──只是其中一個以修道院為中心的小村落。
登上311階的倫敦大火紀念碑(Monument to the Great Fire of London),從62公尺高的塔頂眺望,都是1667年大火之後規劃設計的城區。克里斯多福.雷恩(Sir Christopher Wren)的倫敦市一方面維持舊倫敦市區的功能,透過重建而進一步得到擴張的市區,大量人口從世界各地湧進倫敦,整個城市變成無與倫比的生命共同體。到了1700年,倫敦從灰燼裡重生,躍升為全歐洲最大的都會。即使歷史學家無法精確計算,但在可容許的範圍內,當時的阿姆斯特丹人口約為12萬,羅馬為27萬,巴黎為50萬,倫敦則在52.5萬至60萬之間,就巴洛克時期的歐洲局勢,人口即為國家力量的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