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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萬別吸死人的手:CSI的奇妙探險(2版) Never Suck A Dead Man’s Hand:Curious Adventures of a CS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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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789866098284
戴娜.柯曼
陳岳辰
博雅書屋
2011年10月25日
100.00 元
HK$ 85
詳
細
資
料
叢書系列:搜查一課
規格:平裝 / 280頁 / 25K / 普級 / 單色印刷 / 2版
出版地:台灣
搜查一課
分
類
[ 尚未分類 ]
同
類
書
推
薦
內
容
簡
介
本書是一位犯罪現場調查員的親身經歷,作者是平民身分的調查員,書中敘述她在犯罪研究室裡十年來碰過最誇張、最不可思議的案子,內容毫不浮誇,讓讀者看見真實世界的場景,也點醒許多想進入犯罪實驗室的人,對於電視上CSI影集所描述的,根本就不存在於現實中。
戴娜.柯曼將警察跟調查人員不會對外人提起的故事揭露出來,因為皆為她的親身經驗,所以描述相當逼真,而且也有十足的效果,有令人噴飯的劇情,但也有令人覺得噁心的橋段,兼具幽默及有趣的一本CSI書籍。不僅揭開犯罪現場調查的神秘面紗,還令人看得愛不釋卷!本書將帶大家穿過封鎖線,了解CSI人員每天過著怎樣的生活。
本書特色
噁心VS.爆笑?CSI探員的生活,看了就知道!!不會有比本書更能真實呈現CSI現場的種種經歷!因為CSI史上最好笑、最精采、最不可思議的真實事件全在本書,而你將會發現從來沒有這樣迫不及待地想逃離現場,卻又欲罷不能!
作者簡介
戴娜.柯曼(Dana Kollmann)
在維吉尼亞州俄靈頓郡以及馬里蘭州巴爾的摩郡警署之犯罪實驗室服務長達十一年,經手案件有數千件之多,處理過幾百件命案與他殺、出庭作證數十次,也曾經成為命案組的特別成員。她具有美國州立托森大學人類學學士學位、喬治華盛頓大學鑑識科學碩士學位,以及美利堅大學人類學博士學位,目前也在托森大學教授鑑識科學、犯罪學、人類學的學士及碩士班課程,並有個人網站www.DanaKollmann.com。
譯者簡介
陳岳辰
現任:專業口筆譯者、大學兼任講師,並參與多款軟體及遊戲中文化專案
學歷:師大翻譯研究所畢業
譯作:《歡迎史匹斯貝里爵士》、《走鋼索的律師》
目
錄
推薦
序
前言
致謝
第一章 荒腔走板
第二章 每分鐘都有一個混蛋出生
第三章 噁心的驗屍經驗
第四章 試一次就會愛上
第五章 動物本能
第六章 厄運轉輪
第七章 腦袋裡裝什麼阿
第八章 重要的「墓地」
第九章 美好的終點
第十章 笑死人不償命
第十一章 童言無忌
尾聲
序
推薦序
上窮碧落下黃泉,吸死人手又何妨
舉世聞名的華裔刑事鑑識科學大師李昌鈺博士曾在一場演講中說:「這世界有四分之一的人,是靠犯罪維生的。」他這麼說,倒不是指地球是個罪惡的淵藪,犯罪人口的比率高到如此嚇人。他補充說:「除了罪犯本身,警察、司法機關、武器製造商……也都是靠著犯罪維生。」的確如此,如果這世界沒有人犯罪,司法、警察機關自然無用武之地,甚至那些寫犯罪、推理小說的作家,都無下筆題材。如此看來,這世界能夠存在,還真的跟犯罪脫離不了關係。罪行的存在,是不是一種必要之惡?我不敢說。但是,每個善良的公民,都想讓犯罪者在法律面前低頭,這卻也是不爭的事實。因此,從古到今,包青天的故事一直是通俗小說及連續劇中的常勝軍,自不足為怪。
猶記得小時候,每到了八點檔連續劇時段,一家大小圍著電視,就等著黑面包拯喊出那一聲低沈又悠長的:「鍘~~~~~~~~~~」,那可真是大快人心啊!只是,包拯鐵面無私,斷案如神,從不冤枉好人,亦不縱放壞人,這種劇情,真的只有在小說和連續劇中才會出現。在現實生活中,誰有做或沒做某件壞事,除了天知、地知、犯罪者知之外,誰都不知。我認識一位法官,為官清廉,辦案認真,嫉惡如仇,對於犯罪者從來不稍假辭色。但他晚年時,卻開始吃齋唸佛。問他原因,他很沈痛的說,縱然如他這麼用心辦案,但他也不敢斷言,被他判決有罪的被告之中,究竟有沒有人是冤枉的。這種不確定的壓力,日復一日、年復一年的積累在他心中,成了不可承受之重。他無法消解這種罪惡感,最後,只好靠宗教的力量尋求慰藉。這位法官的心情,我相信,一定也是很多辦案人員心中的寫照。
其實,隨著文明的進步,隨著民主化的發展,人權的觀念也逐漸加深在每一位公民心中。「寧可錯殺一百,不可錯放一人」的觀念,在今天的社會也萬萬不能被接受,但要求辦案人員「寧可錯放一百,不可錯殺一人」,似乎又違背大部分的國民情感。安居樂業的老百姓想的是,「能不能百發百中?不錯殺也不錯放?」這種理想的境界,對所有的偵審人員來說,一定有「雖不能至,然心嚮往之」的期盼。而在現實社會中,偵查手段及技術的日新月異,的確讓這個目標距離我們又近了一些。我還記得,二十年前跑新聞時,在某分局看到警方逮到一名性侵害嫌犯。自然,這嫌犯是抵死不認的。
於是乎,警方把他拖到地下室,一陣敲敲打打後,見他還是不肯招供,又看到我在旁,於是喊道:「小范,幫我壓他的腳。」我正狐疑他要做啥時,只見他已經提起一壺大水壺,作勢要對他灌水逼供。這嫌犯大概之前也嚐過灌水的滋味,一看刑警舉起水壺,心防馬上瓦解,立即哭著說:「我承認!我承認!是我幹的!是我幹的!」事後,這名刑警還很得意的對著目瞪口呆的我說:「什麼叫科學辦案?這就叫科學辦案!有做沒做,一壺水灌下去,馬上就知道。」自此之後,我就常常笑說,警方每次破案時發佈的新聞稿都說:「經曉以大義後,嫌犯坦承不諱。」其實,那根本就是「灌水刑求,曉以大義」嘛!二十年後的今天,警方是不是還在用那套傳統的「科學辦案」方式來發現真實?因為我已脫離了第一線的採訪生涯,自然不敢斷言。但肯定的是,這二十年來,刑事鑑識科學的發展,在台灣有非常長足的進步,「讓證據說話」,不再只是句口號,這對於人權的保障,以及對於案件的正確性,一定都有非常正面的影響。說到刑事鑑識科學的引進,我個人認為,李昌鈺博士仍要居首功。記得在十餘年前,吳東明擔任調查局局長時,在一次跨國性的反毒會議中,他向新聞界介紹了他的高中好友李昌鈺博士。當時,李博士已經是名聞國際的鑑識學大師,但在資訊封閉的台灣,認識他的人畢竟不多。那在次會議中,吳東明告訴大家,他決定敦聘李昌鈺博士為調查局的科技總顧問,並協助調查局發展DNA實驗室。
那時,所有的記者們都還不知道DNA實驗室對於辦案單位會有如何重大的影響及協助,但到了今日,靠著DNA無可置疑的精準性來確定或排除一個人是否涉及犯罪,卻也是人人皆耳熟能詳的常識了。之後,台灣警察大學出身的李昌鈺不能厚此薄彼,也被警方延聘為科技總顧問,並且也為刑事警察局建立了DNA實驗室,至此,國內的科學辦案基礎,總算初成。爾後,李博士更大方的同意警方、調查局不定期派員到他位於美國康乃狄克州的實驗室,跟著他學習刑事鑑識的專業技能,經過十幾年的培育,國內目前第一流的刑事鑑識人員,幾乎都是他的徒子徒孫。在我粗淺的認知中,刑事鑑識科學是一門包羅非常廣泛,而且又頗具意義的學科。要學好刑事鑑識,必須要有物理(彈道鑑定、血跡噴濺痕)、化學(火藥成分分析、血跡反應)、藥學(毒物反應)、解剖學(屍體鑑定)等方面的修維,又要有大膽假設,小心求證的細密心思,更要耐得住寂寞。因為,每次辦案時,趴在地上找微物證據的,都是鑑識人員,但每次破案時,站著接受表揚的,卻都是偵查人員。如果鑑識人員不能把工作當成一種興趣,誰願意成天與死人、屍臭為伍?誰願意開口閉口和同儕聊的話題都是:「某某屍體上的蛆已經有幾公分長,所以應該已經死亡幾天了。」我們應該為這群辛苦且默默無名的鑑識人員致敬。
從李昌鈺博士、楊日松法醫、翁景惠、程曉桂科長以及更多更多的無名英雄,因為有他們,我們才能大聲的說,在科學證據下,再狡滑的犯罪也得低頭。近年來,坊間出版過不少與刑事鑑識科學有關的書,連電視推出的CSI影集,都成了熱門節目,但電視講究效果,部分劇情可能與事實有違,要了解真相、內幕與其中的甘苦,仍要看當事人現身說法才更為準確。戴娜.柯曼的《千萬別吸死人的手》,就是一本能達到這樣效果的書。更特別的是,柯曼的文筆非常輕鬆幽默,書中又儘量避免讓人望而生畏的學術專有名詞,因此,閱讀起來應該不致產生任何負擔。唯一要考慮的是,應該要避免邊吃飯邊看這本書(我就有這種壞習慣),否則,如果看到哪段情節,讓你忍不住噴飯,或是讓妳差一點反胃,那可得後果自負。
最後,還是想談一下書名。以前跑新聞時,法醫楊日松偶而會向我們表演他的絕技。他會伸出指頭沾一沾屍體上的屍水,再放入口中嚐嚐,然後,就可以很精準的告訴我們,這屍體已經死亡多久了。每一個菜鳥記者見狀,無不嚇得魂飛魄散,覺得楊大法醫未免也太誇張了吧?事後,我們才知,楊博士沾屍水的指頭,是食指,但放入口中的指頭,是中指。可是,在我們都嚇傻的當兒,是沒人能分辨得清他的手法的。至於他推斷死者的死亡時間,自然不是憑著嚐屍水得出的結果,而是依靠他長年的經驗,從屍首腐敗的程度推斷得知。至於在這本《千萬別吸死人的手》,作者是不是比楊日松博士更大膽,不只嚐屍水,而是連死人的手都吸吮下去?這黑色幽默的謎底,就要由各位讀者自己去發掘了。
范立達(新聞評論人)
前言
去年我回到了活人的世界,先是把制服交回去,然後拍掉鞋跟上的渣(也就是那些身分不詳的死者體組織),也將法院的傳票都整理起來。表面上我還是請育嬰假,但早在這十二週的空檔之前,我心裡已經明白我不會再回到這崗位上了。因此,我在假期開始之前,就先將自己的東西都收拾好,也很感謝同事主動幫忙,將還沒收走的東西打包好放在我桌子底下。之所以感謝他們,是因為我不喜歡道別,我只想偷偷摸摸回去,把要交還的東西放好,把自己的東西帶走,之後趁沒人發現之前趕快逃出去。
計畫進行地挺理想,星期五凌晨兩點鐘,我知道這時候實驗室一定忙得不可開交,趁此機會將要交還的東西擺在主管桌上,這包括了制服、防身噴霧器、行為及現場調查手冊、幾把鑰匙、生化危險裝備包、呼吸口罩、橡膠靴,以及識別證。在辦公室中我不免注意到主管的月曆上,三月七日那一天標著大大的一行字:「戴娜歸隊」,於是覺得喉嚨一哽、眼眶刺痛,我真不敢相信自己真的這樣做了,我要離開這裡,不會再回來了。
我把識別證拿起來,最後一次看著上面自己的相片。過去十年裡頭,每天我用沾了指紋粉的手去碰它,所以顏色褪得很厲害;加上識別證要遞給保全幾百次,照片中我的臉上都生出一堆皺褶了。就算沒有褪色、沒有起皺,這照片還是拍得很差勁,不過回想起拍照的那天早上,我卻又忍不住露出了微笑。那天我熬夜加班,只因為一件持刀殺人案,那是個下雨的晚上,有個婦人先拿了鍋子在丈夫頭上狠狠一敲,隨後又用刀戳了他,起因是丈夫抱怨她的魚煎得太難吃。行兇之後,婦人將鍋子從陽台丟出去,所以我還記得自己那夜冒雨在外頭拍照,照的就是鍋子、抹油刀、還有灑在杜鵑花叢間的魚肉。之後拍識別證的照片,我氣色自然好不起來,只能安慰自己一切都是因為全身濕透又沾滿油煙,還帶著魚腥味呢。看過以後,我將識別證又塞回制服底下。
回到實驗室的職員區,我把座位上自己的名牌取走,也將郵箱上的名條撕下來。郵箱裡頭有什麼我懶得看,如果有什麼重要的東西應該就轉寄到家裡了,所以我把剩下的個人物品收好以後,關上電燈,離開這地方。
電梯並不遠,但我繞了一段路,去看看證物處理室。房間裡頭很暗,十一層樓底下的街燈投進一點光芒照在煙燻箱上,我把行李先放在證物桌,走到窗邊看看外頭。這世界看似寧靜祥和,諷刺的是那些光怪陸離的事件、兇殘暴力的犯罪都要在這房間裡頭才找得到。
我在暖爐那邊坐下,看著這間實驗室一片黑,回數自己生命中有多少小時花在這四面牆壁包圍的空間。我就這樣坐在黑暗中,沈思了好一段時間,很難相信打從我初次步入犯罪實驗室以來,十年的歲月就這樣溜走了。當年的我沒什麼經驗,只是一心想多學習,無法想像現在的我,在這間實驗室的非警方調查員中已經資格最老,警方探員也只有一位年資比我更長。我並不後悔自己花在這裡的一分一秒,我覺得遺憾的是不應該將工作當成生命的唯一重心,造成我的生活與這份工作太過難以分割。幾年以前有一位槍彈鑑識員曾經告訴我:我對這個地方的愛,會遠大於這個地方對我的愛。他說的對,我有點遺憾自己沒聽進去,在感情上我隸屬於這個單位,但實際上我畢竟只是團隊中的一員,而不管我離開與否,實驗室依舊要繼續運作,想到這點,不免令人心頭一痛。
離開實驗室的決定也並非一昭一夕,這件事情我反覆考慮了一年,但直到我跟丈夫鮑伯從瓜地馬拉帶著兒子回來,我終於意識到自己必須重新評估生命中的輕重次序,我不能再做大夜班、不能排班、也不能永無止盡地加班。我希望聖誕節是跟真的聖誕樹度過,而不是看著一個死人掛在聖誕樹上成了吊飾;我也希望感恩節點心上的紅莓醬,以後不會再使我聯想到一團一團的血塊;甚至是七月四日國慶日的煙火,在我腦海也是出意外之後炸死圍觀群眾的慘狀。我不要把「這個人的直腸得刷一刷」或者「幫我把保險套從馬桶鉤出來」這種話當成家常便飯。我想要的是所謂的正常生活。
多年以前,我走上這條路之前,我媽媽不是很介意我做什麼工作,只希望我上班會穿得體面一點。我爸覺得只要有人肯出錢雇用我都好,而我哥還曾經對上帝做過祈禱式,希望祂就隨便賜給我一份工作吧。我自己呢?我想要跟死人混在一起。
所以我跑去被人全身綁著,坐在一張像電椅的東西上。桌子對面有個粗魯無理的胖女人看著一台很老舊、一直吐出圖表的機器。我非常想要成為非警務身分的犯罪調查員,這是我最想做的一份工作,但是這個求職過程真是永無止盡,花了一年的時間,通過評議審查、體能測驗、身家調查,最後還要面對這台混帳機器跟精神狀況檢查
我會對死人有興趣,其實是我父母的錯。我父親原本是警察,後來轉行去當消防員,他後來覺得我們在巴爾的摩這種犯罪率很高的地方念公立學校,最後大概也會變壞,所以一九七二年我們全家就搬到郊區去。這樣子是避開了街頭混混,不過也就少了市區才有的東西,像是游泳池、社區公園、便利商店之類,搬家之後認識新朋友,一群小孩子的消遣不外乎在樹叢裡比賽抓甲蟲,時間太多就會進樹林去找女巫、找一百萬年前半猴半人那些生物遺留下來的東西,而我們找到了牠們的骨頭跟小動物的遺體,以為這證明了人類的祖先是肉食動物。我把猿人骨頭壓在床墊底下,就這麼與它睡了快一年,終於有一天我爸覺得我房間老是有臭味,費了一番功夫才找出來,看樣子那骨頭上還留了一點肉屑吧。
上了高中,朋友都有了新的嗜好,但我卻不同。有一次週五下午我媽媽下班回家,看見鍋子冒著煙,還以為是我做了晚餐,但是一打開不沾鍋的蓋子看到的是經過解剖後煮熟的六隻貓屍體。後來我試著解釋:我要幫忙同學,把貓屍先蒸熟,才可以剔除軟組織,下週一生理構造課程上大家才能夠觀察骨骼,但氣炸的老媽當然聽不進去,還聲稱要叫人帶著拘束衣過來,把我包在又冷又濕的白布條裡面,帶去鋪滿泡棉的房間關起來。我媽還叫我把東西帶去碼頭給爸爸看,好讓老爸知道我幹了什麼好事。我爸看過之後拼命搖頭,說以後煮螃蟹吃的話大概會是滿嘴甲醛的的味道。週末想要清鍋子,但是貓黏住了掰不開,我媽狠狠地瞪著我,之後我也成為全班笑柄,因為老師後來說我們從課本的圖片觀察骨骼構造就可以了。
高中快畢業的時候,我決定自己將來的工作內容,要跟屍體、骨頭、或者國家地理雜誌報導的「沼人」這類東西為伍,於是告訴家人我想要念考古學,但我媽可是一點都不開心。她提醒我:考古學要到處挖掘,把自己弄得髒兮兮,而且不能穿得漂漂亮亮。隔年秋天,我陰錯陽差地進了聯合紀念醫院的護理學院,開始幫老人家插尿管,這裡的課程很棒,但大概就是太棒了,所以我從第一天就很確定我一點兒也不想念,頭幾個月對我來說就是一連串的敏感度測試,我衝出課堂的次數應該在醫院地板可以看到痕跡吧,所以差不多只學會怎樣幫死人刮鬍子就輟學了。
離開護理學院後,未來的方向卻明確了起來。我果然還是念了考古,畢業之後不到一個月就找到現場技術員(俗稱鏟子工人)工作,這一點令我老媽頗吃驚。過了幾年,我回到校園進修法醫學,立定志向成為犯罪現場調查員,就算為此必須給人綁在椅子上問些莫名其妙的問題也在所不惜。
我眼神空洞地看著牆壁,等著操作機器的人問我下一個問題。她好幾次吼我說不要亂動,但我覺得自己根本一根筋也沒跳過,更不用說壓力大得全身緊繃,連深呼吸也不行呢,我曾經被罵過這樣子會使血液中含氧過多,結果我一道歉又被罵。但仔細一想,這就是為什麼胖女人腰間還要有武器,我猜她不喜歡的受試者應該都會一肚子怨氣走出去吧,實際上恫嚇在這個測驗中是很重要的一環,我只要乖乖照著這遊戲規則走下去就沒問題。想到這兒,我的思路又被打斷,「除了剛剛提過的以外,妳有沒有偷過東西?」這女人聲音乾扁單調,實在很難討人開心。
我沈默了一下,思考這個問題。我的心跳得很快,連脈搏聲都聽得到。先前我才承認我「無意中」拿過以前同事的筆啦、便條紙啦、修正液這一類東西,測驗官眼睛在機器跟我臉上來來回回,正在等待我的答案。「沒有。」我講得斬釘截鐵。
測驗官盯著我一陣子之後,用一枝簽字筆在紙上畫了一堆圓圈跟叉叉,造成我心跳更快、手也抖了起來。我很擔心這在那台笨機器上代表我說謊,我餘光一瞥發現她竊笑著搖搖頭,她有這種反應顯然也是知道我在偷看她。
我哥跟我還小的時候,父母就一直強調做人要端正,不然耶穌基督會在我們的靈魂上劃上黑色記號,我們不知道黑色的記號累積太多會有什麼後果,但人類也就是因為這種無知所以感到害怕。星期天下午大家會去教堂告解,因為這麼做可以洗滌我們的魂魄、重拾我們的清白,我對於上帝的懲罰、對於黑色印記也很害怕,所以一直品行端正,確實沒有做出什麼會失去工作資格的事情,連一些小奸小惡也沒有。
這種測驗過程,我也去其他兩間警局做過,之後就等著他們的篩選結果。面試了三間,希望至少有一間願意收留我,而就在這種信心全失、覺得自己渺小得有如螞蟻的情況下,我等待對方提出最後一個問題,結果這個問題確實成為我踏上犯罪現場調查員這條路的前兆。那女人用最嚴肅的聲音開口問我:「妳有沒有跟雞發生過性行為?」
啊啊啊?我有沒有聽錯?我花了一點時間整理邏輯、思考雞這種生物,尤其不明白雞要怎麼用才好?看樣子我回家的路上一定還會繼續思考這個問題,而且我當下覺得拿不到工作也無所謂了,要我乖乖地回答有或沒有根本不可能吧。於是我模仿起面試官那種嚴肅乾扁的語調說:「我說不定有跟些臭男人上過床,但是相信我,我絕對沒有跟雞做過。」
一九九五年二月十三日,我踏進警署訓練學院,心中以為這是踏進新事業的大門,殊不知這門後頭根本是個新世界,跟我已知的生活截然不同。
之後十年我在美國人熟知的九一一號碼後頭,有人打來說電視裡出現外星人,也有人報警希望處理掉環城高路上的袋鼠。在這個不一樣的宇宙裡,會看到女人帶著香菸出沒在一些難以想像的地點,男人可能因為無法維持勃起而叫救護車,家中養的寵物可能不是貓狗而是豬或者其他怪東西,還有人會在家裡鋪了油布的地上打算烤雞肉吃。在這新天地之中死人可能手裡還拿著披薩盒子,屍體給人丟在「死巷」、「請勿亂丟垃圾」的號誌下面,而我當然怎樣也沒想過有一天自己嘴裡會伸進死人的指頭,或者走一走會給死人壓頂。這些事情在電視上看不到、在小說裡讀不到,說真的要瞎掰都不是這麼容易吧!所以我想跟各位分享這些在餐桌上不能說的故事,把電視關上,聽我親口告訴你「真相」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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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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