奧斯汀在《勸服》(Persuasion)中,某位彬彬有禮、從不出口傷人的英國紳士對他的兩位鄰居有如下「殺人不見血」的評價--
And very young nice ladies they both are; I hardly know one from the other.
(她們都是可愛的姑娘,我就是無法把她們分辨出來)
「nice」這個字初看是美好的,但奧斯汀的後半句「hardly know one from the other」卻是暗自狠狠地批評那些人連一絲絲個性也沒有,顯然是一種殺人不見血的貶低、言不由衷的讚美。
#千迴百轉、連馬克吐溫都看漏了眼#
再看《傲慢與偏見》的這一句--
I have been meditating on the very great pleasure which a pair of fine eyes in the face of a pretty woman can bestow.
(美色當前,一對雪亮的眼睛可以從中得到極大的樂趣。這種樂趣令我一直在冥想之中)
馬克吐溫批評,這個句子疊床架屋、囉唆累贅。如此不清不通的病句,溫公認為必須改寫為「Watching a pretty woman gives me great pleasure」(秀色可餐)才夠棒。
不懂得玩英文,就寫不出好英文,這是英文寫作的潛規則。從這個角度看,大多數學生的英文寫作只學曉緊張而不識得怒放,總是酸腐有餘而濕潤不足,也就不足為奇了。有許多教授英文寫作的老師,大多是謹小慎微、斤斤計較的文法家,而非能夠從寫作中得到樂趣的作家,更不是懂得怎樣跟英文嬉戲、並且樂此不疲、樂不可支的英文玩家(姑且稱之為 English Player)。於是,課堂裡的英文容不下「嬉戲」和「好玩」,威廉史壯克那本實用但迂腐的文體指南《英文寫作風格的要素》(Elements of Style)被奉為英語寫作的《聖經》。許多老師和家長對持遊戲的態度寫作之本質及其作用沒有深入了解,就加以口誅筆伐;以為「玩英文」之風一行,英文寫作必失其嚴肅而英文的文法必為隨意所顛覆。這是大錯特錯。
如果老師不屑教、不懂得教,就讓我來教。但且慢,「playfulness」不比文法,該如何教起?也許可以由澄清誤解和掃除偏見說起。首先要明白,於英文寫作而言, 「playfulness」絕非難登大雅之堂的小丑。洞若觀火的深刻與跳脫反斗的好玩不是水火不容,而是如魚得水、風騷女遇著脂粉客。隨便舉幾個膾炙人口的例子,公認是英文寫作的「完美示範」,都包含著強烈的「遊戲元素」(elements of play)。
英國首相邱吉爾在一九三九年二次大戰剛剛爆發之際向全國人民廣播,形容敵友難分的蘇聯,究竟會在大戰中採取甚麼行動,是「一道難題」,好比「包裹在奧秘之中的謎語」(A riddle wrapped in a mystery inside an enigma)。到今日,蘇聯早已成為歷史名詞,我們還是記得這句對蘇聯的經典描述。這當然是一句好玩至極的句子,邱吉爾在國家危急存亡之秋,仍然可以發如此出於心靈的妙語,可見做大事之人要處變不驚、臨危不亂,必須要得到「好玩之神」(the playful spirit)的眷顧。
不讓邱吉爾專美於前的是美國總統羅斯福。一九三三年,羅斯福在就職演說中,對陷入經濟危機而幾乎絕望的美國人民說:「沒甚麼可怕,最可怕的就是恐懼本身」(The only thing we have to fear is fear itself)。這句傳誦千古的曠世名言跟邱吉爾對蘇聯的經典描述一樣,都有大智慧,都令人忘不了,但其實都不過是一堆遊戲文字而已。裡面埋藏著的,正是英文寫作技巧的奧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