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方的美學發展上,十八世紀是個無法讓人忽視的世紀,是一個把「美」從天上帶回人間的時代。人們開始從柏拉圖之「絕對之美」以來所形成的先驗理念傳統,回到人自身的感覺與美感經驗的感性探索。艾德蒙.柏克(Edmund Burke)於1757年出版的《崇高與美之源起》即強調了人的「感覺」在審美判斷中的重要性。柏克的美學觀擺脫柏拉圖的傳統,從概念世界回到人自身,亦即將美感的發生從客觀的屬性帶回人的感覺來討論。對他而言,在相當大的比例中,美是經由感覺(the senses)的介入,在人類心靈上機械地運作的某種特質。此種美感具備一種「社會特質」(a social quality),因為當我們面對異性乃至動物時,常引起某種愉悅的感覺,並渴望與之親近,以發展出某種關係,柏克把這種情感稱為愛。然此愛是由美所產生,所以不同於情慾。
本書目的即在探索分析那些引發我們美感的各種對象與媒介的特質,然其重點在於美感本身。基本上,他是在為人的美感找尋合理的解釋。同時,他在「論品味」時提到:「我所說的品味(taste),指的不過是一種能力,或指那些會被感動的心靈能力(faculties of the mind),或是指形成一種對那些富有想像力的作品和優美藝術的判斷能力。」這也道出了柏克所關注的重點,還是在於人的心靈能力。
西班牙馬德里大學文學博士(1992),淡江大學中國文學博士及法國巴黎第四大學藝術史博士(2009)。曾任靜宜大學西班牙語文學系專任副教授、輔仁大學西班牙語文學系兼任副教授、法國巴黎第四大學遠東研究中心訪問學者(2005-2007)及《笠詩刊》主編。現任淡江大學西班牙語文學系專任副教授及《淡江外語論叢》主編。著有《Jose Juan Tablada與拉丁美洲俳句詩潮》、《孔子「美」論思想研究》及其他。
他的《崇高與美理念之起源的哲學考察》(A Philosophical Enquiry into the Origin of our Ideas of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出版於1757年(譯本簡稱為《崇高與美之源起》),其目的主要在於釐清美與崇高起源的不同。全書共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主要在於考察美與崇高的情感效果;第二部、論崇高的特性;第三部、論美的特性;第四部、考察引起美與崇高情感效應的原因;第五部、論詞語與詩的效果。其方法論是基於客觀的科學觀察,亦即以自然條件的呈現方式對事件或事實的直接觀察。在1764年第四版時他又補了一篇〈論品味〉的導論,雖然沒有對「何謂品味」遽下定義,但他透過觀察,提出了一些影響我們品味的不同原因。因此,此書主旨雖然在於討論美與崇高,但品味顯然也成了柏克美學的另一個重點。當然,「一隻燕子不能帶來整個春天」,柏克的美學仍有柏拉圖《大希庇亞斯》和郎吉納斯《論崇高》的痕跡,但從「感覺」論美與崇高,則已表現出充分的「現代性」。
一、品味
對柏克而言,所謂品味,並不是一個單純的觀念,而是由許多因素複合而成,他認為:「人用以認識外在對象的所有自然力量,就是感覺(the Senses)、想像以及判斷。而且首先就是感覺。」除此之外,品味的形成,還涉及諸如個人的偏好和習慣等因素,甚至也包含了某種程度的理性作用。他也相信,經由知識的擴充、專注於對象目標以及經常的練習,的確可以改善及提升我們的品味。他論「品味」時也提到:「我所說的品味,就是指(一種)能力,或者是受想像力與優美藝術所影響,或者是對這些東西形成判斷的各種心靈能力(faculties of the mind)。」這也道出了柏克所關注的重點,還是在於人的心靈力量。儘管他以感覺、想像、判斷來建構品味的內容,而且他提到「不好的品味之原因是一種判斷的缺陷,這可能是因為天生理解力的薄弱,或者,可能是由於缺乏適當且良好指導的訓練,這種訓練能使人的品味增強且完備」、「知識的擴充、專注於對象目標以及經常的練習能改善我們的判斷力」,這些似乎與「理性」有關,但他並未因此在美與崇高上面給與抽象理性太多的肯定。
雖然柏克強調人的「感覺」在美的品味中的重要性,但他將美視為一種「社會特質」(a social quality)。由於我們面對異性乃至於動物時,常引起某種愉悅的感覺,從而對他們生發一種溫柔與愛慕之情,並渴望與之親近,以發展出某種關係。那種引起愉悅感的美,是指「那些身體所散發的某種或某些引人產生愛慕或類似激情的特質。」「那種我們稱為愛的錯綜情感的對象,就是性之美(the beauty of the sex)。」他把這種由美所產生的情感稱為愛。然而,這種愛與情慾是不一樣的;情慾是混亂人心的情感,不是由美所從生。從這裡隱約可以看到柏拉圖《饗宴或論愛篇》的影子。不同的是柏拉圖的重點在於由身體之美,而進入心靈之美,再進而發現知識與社會體制之美,終至於靈魂之美。而柏克的目的在於探索分析那些引發我們美感的各種對象與媒介的特質,但其重點不在於物象,而是在人對物象的反應程度與方式。所以,他說:「在很大的部分,美是經由感覺的介入而在人類心靈上機械地運作的某種特質。」
此外,優雅(gracefulness)是一種與美沒有太大差異的概念,它們在很多構成事物上是相同的。優雅是屬於姿態(posture)與動作(motion)的概念。優雅的姿態與動作必然是在沒有任何困難與笨拙之下的表現;那種「妙不可言」(je ne sais quoi)的完滿,那種細緻的姿態與動作,就是優雅魅力所在。而雅致(elegant)也與美密切相關,通常雅致的物體是由各個光滑和光澤的部位構成,彼此無互相擠壓,也沒有呈現任何的粗糙與混亂,而且同時還對一些規則的外觀(regular shape)產生作用,它與美的差別僅表現在規則性(regularity)上;如那些沒有模仿自然中特定對象的優雅與規則的藝術品、建築物與家具等。當這類對象既帶有美的軀體之特質,同時又有很大的體積時,它與美的概念實已相去甚遠,柏克則稱之為華麗(fine)或浮華(specious)。
柏克的《崇高與美之源起》既為康德(Immanuel Kant)的《判斷力批判》(Kritik der Urteilskraft)中有關崇高的分析與判斷力等預鋪了分析之路,也為恐怖小說(gothic fiction)的出現提供了學理的依據。更重要的是它在一個思潮轉變的時代中,在現代美學發展的路上鋪下了一段很重要的基礎,明確地把美感從對象的抽象本質帶回人的感覺經驗,並分析了美與崇高的原由。
他的《崇高與美理念之起源的哲學考察》(A Philosophical Enquiry into the Origin of our Ideas of the Sublime and Beautiful)出版於1757年(譯本簡稱為《崇高與美之源起》),其目的主要在於釐清美與崇高起源的不同。全書共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主要在於考察美與崇高的情感效果;第二部、論崇高的特性;第三部、論美的特性;第四部、考察引起美與崇高情感效應的原因;第五部、論詞語與詩的效果。其方法論是基於客觀的科學觀察,亦即以自然條件的呈現方式對事件或事實的直接觀察。在1764年第四版時他又補了一篇〈論品味〉的導論,雖然沒有對「何謂品味」遽下定義,但他透過觀察,提出了一些影響我們品味的不同原因。因此,此書主旨雖然在於討論美與崇高,但品味顯然也成了柏克美學的另一個重點。當然,「一隻燕子不能帶來整個春天」,柏克的美學仍有柏拉圖《大希庇亞斯》和郎吉納斯《論崇高》的痕跡,但從「感覺」論美與崇高,則已表現出充分的「現代性」。
一、品味
對柏克而言,所謂品味,並不是一個單純的觀念,而是由許多因素複合而成,他認為:「人用以認識外在對象的所有自然力量,就是感覺(the Senses)、想像以及判斷。而且首先就是感覺。」除此之外,品味的形成,還涉及諸如個人的偏好和習慣等因素,甚至也包含了某種程度的理性作用。他也相信,經由知識的擴充、專注於對象目標以及經常的練習,的確可以改善及提升我們的品味。他論「品味」時也提到:「我所說的品味,就是指(一種)能力,或者是受想像力與優美藝術所影響,或者是對這些東西形成判斷的各種心靈能力(faculties of the mind)。」這也道出了柏克所關注的重點,還是在於人的心靈力量。儘管他以感覺、想像、判斷來建構品味的內容,而且他提到「不好的品味之原因是一種判斷的缺陷,這可能是因為天生理解力的薄弱,或者,可能是由於缺乏適當且良好指導的訓練,這種訓練能使人的品味增強且完備」、「知識的擴充、專注於對象目標以及經常的練習能改善我們的判斷力」,這些似乎與「理性」有關,但他並未因此在美與崇高上面給與抽象理性太多的肯定。
雖然柏克強調人的「感覺」在美的品味中的重要性,但他將美視為一種「社會特質」(a social quality)。由於我們面對異性乃至於動物時,常引起某種愉悅的感覺,從而對他們生發一種溫柔與愛慕之情,並渴望與之親近,以發展出某種關係。那種引起愉悅感的美,是指「那些身體所散發的某種或某些引人產生愛慕或類似激情的特質。」「那種我們稱為愛的錯綜情感的對象,就是性之美(the beauty of the sex)。」他把這種由美所產生的情感稱為愛。然而,這種愛與情慾是不一樣的;情慾是混亂人心的情感,不是由美所從生。從這裡隱約可以看到柏拉圖《饗宴或論愛篇》的影子。不同的是柏拉圖的重點在於由身體之美,而進入心靈之美,再進而發現知識與社會體制之美,終至於靈魂之美。而柏克的目的在於探索分析那些引發我們美感的各種對象與媒介的特質,但其重點不在於物象,而是在人對物象的反應程度與方式。所以,他說:「在很大的部分,美是經由感覺的介入而在人類心靈上機械地運作的某種特質。」
此外,優雅(gracefulness)是一種與美沒有太大差異的概念,它們在很多構成事物上是相同的。優雅是屬於姿態(posture)與動作(motion)的概念。優雅的姿態與動作必然是在沒有任何困難與笨拙之下的表現;那種「妙不可言」(je ne sais quoi)的完滿,那種細緻的姿態與動作,就是優雅魅力所在。而雅致(elegant)也與美密切相關,通常雅致的物體是由各個光滑和光澤的部位構成,彼此無互相擠壓,也沒有呈現任何的粗糙與混亂,而且同時還對一些規則的外觀(regular shape)產生作用,它與美的差別僅表現在規則性(regularity)上;如那些沒有模仿自然中特定對象的優雅與規則的藝術品、建築物與家具等。當這類對象既帶有美的軀體之特質,同時又有很大的體積時,它與美的概念實已相去甚遠,柏克則稱之為華麗(fine)或浮華(specious)。
柏克的《崇高與美之源起》既為康德(Immanuel Kant)的《判斷力批判》(Kritik der Urteilskraft)中有關崇高的分析與判斷力等預鋪了分析之路,也為恐怖小說(gothic fiction)的出現提供了學理的依據。更重要的是它在一個思潮轉變的時代中,在現代美學發展的路上鋪下了一段很重要的基礎,明確地把美感從對象的抽象本質帶回人的感覺經驗,並分析了美與崇高的原由。